土地租賃協議合同範本(精選5篇)
土地租賃協議合同範本(精選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租賃協議合同範本(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土地租賃協議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農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訂立。
鑑於乙方租賃甲方_______為生產排水使用,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農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用地點、面積與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租來的_________水庫的_________畝作到生產排水使用。
第二條租用時間與補償金額
1、租用時間: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2、乙方補償給甲方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大塘汙染死魚損失費_________元。
第三條補償金額與付款方式
1、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元。
2、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給甲方_____年大塘汙染受損的補償金_______元和_____年補償金______元(共______元整),餘下的款分兩期支付。第一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第二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餘款_______元全部付清
3、______年至______年的補償金額每年分兩期支付,第一期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即____________元,第二期______月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給甲方有利補償後,甲方提供大塘_________畝面積給乙方作生產排水使用。
2、甲方可在大塘_________畝面積範圍內進行養殖,但乙方再不負責塘內養殖後果責任。
3、甲方保證乙方生產處理後的水排入大塘內,但乙方的餘泥不得排入大塘內,否則由乙方清理。
4、甲方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的3年內,每年無償提供_________給乙方。
5、_________年乙方無償派出鉤機幫助甲方一週的時間挖深魚塘。
第五條協議變更與不可抗拒因素
1、本協議須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任何單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如有變更須經甲乙雙方代表商定後加補充協議。
2、如因有國家政策性變化及天災不可抗拒因素所致,乙方應在下一年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協商解決。
3、乙方若不按期付清補償金給甲方,尚欠補償金餘額,則按銀行同期存款計息補償給甲方。
第六條陳述和保證
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養殖場;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工業總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約定補償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八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土地租賃協議合同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東盟花卉博覽園場地從事花卉生產及經營事宜,雙方達成以下合同,土地租賃合同書。
一、甲方同意將在東盟花卉博覽園_________號地塊出租給乙方,用於花卉生產及經營,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行業。
二、租賃地塊四至界線
東以為界,南以為界,西以為界,北以為界。具體座標見附圖。
三、面積
本協議租賃土地面積共畝(平方米)。土地測量以四至道路中線為界。
四、租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租金
1.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如下:
(1)自2009年8月30日起至2010年2月28日為免租期;
(2)自2010年3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0日為租金優惠期,每畝租金為元/年。
(3)自2011年9月1日起,每畝租金基礎為元/年,按每5年遞增10%。
2.租金實行一年一付,先交後用制,每年於7月1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租金,以現金或銀行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
3、乙方到期不能支付甲方足額租金的,則甲方按未交部分,每天收取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乙方超期60天不能足額繳清租金和違約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限定乙方在30天內清理場地物產,超期不清理的物產歸甲方所有。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水、用電、物業、環保、經營管理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這些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雙方共同遵守。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對園區進行管理,維護並改善園區的整體形象,包括:對經營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園區經營管理及質量控制;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對園區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園區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園區的公共區域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等。
7.做好園區的整體廣告宣傳和策劃推廣工作,擴大園區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和責任。
3.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物業管理、推廣安排、促銷安排,合同範本《土地租賃合同書》。
4.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生產經營而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併合理使用園區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租給第三人或與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嚴格按照本合同有關條款辦理。
8.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整個園區內外及所有建築物外部(除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自有房屋內部)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10.負責租用土地內的規劃(須報園區統一審批)、建設和報建手續工作(乙方土地規劃設計要透過甲方稽核批准後方能建設)。
11.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的用途。
12.乙方接受甲方的規劃調整(以不超過乙方租賃面積的10%為限),甲方的規劃調整需要佔用乙方租賃地塊的,乙方無條件退出需要佔用的土地。調整出的土地面積從調整之日起免計乙方租金。
13、如違反規章制度或物業管理,接受甲方處罰。
14、乙方負責保管好園區內自己的財物、養護本方的苗木。甲方不負責乙方租賃場地內財物及產品的保管責任。
15.每月7日和21日,乙方親自到園區辦公室(南寧市江南區吳圩鎮淥村東盟花卉博覽園園區內)領取園區v釋出的有關通知、通告、文告或其他與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紙質文字資料,逾期不領視同乙方預設簽收。
八、其他條款
1.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設保證金每畝600元,乙方按時進場生產經營,並滿足下列協議條款後,於免租期滿之日起抵充乙方的租金,若不按要求開展經營活動的,保證金按以下有關條款進行處置。
2、乙方還需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證金200元/畝,在合同解除並辦清所有清場手續後,由甲方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無息退還給乙方。
3.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立即對承租地進行規劃,報經甲方同意實施。合同簽訂後20天內,乙方必須進場建設。
4.合同簽訂後100天內乙方必須在承租地內種植或有效利用場地達到承租土地的80%以上。
5.如果在合同簽訂後180天內乙方種植面積達不到報請甲方批准規劃80%的,甲方有權收回未使用的土地,甲方退回已種植部分的建設保證金,其餘部分不退,用作補償甲方的租金損失;如果在合同簽訂後180天內種植面積達不到甲方批准規劃的20%的,甲方有權終止土地租賃合同,已經交納的保證金全額不退,用作補償甲方的租金損失。
6、乙方使用的水費、電費以及物業管理費按市場價執行。物業管理辦法由甲方依法律法規另行制定,雙方共同遵守。
九、合同中止
1、如因國家徵用該土地,徵地補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租賃土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其餘歸甲方或原土地主所有,本協議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土地轉租。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轉租本地塊。兩年後,若乙方因本方原因需要轉租地塊的,必須向甲方申請辦理過戶手續,並由乙方交納相當於涉事地塊當年全年土地租金給甲方作為補償。違反此規定者視同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收回土地。
3、本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十、解除條件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乙方應按照租用土地當年租金的兩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1)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或逾期進場建設,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逾期60天未足額支付租金、違約金、保證金和水費、電費、物業費等費用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累計100天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5)生產經營期間讓土地荒廢半年以上的。
(6)合同簽訂後180天內種植面積達不到20%的。
(7)不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累計達到三次的。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9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方可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一年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退回預收的未實際使用期間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按銀行當年利率為計算基數的利息。
3、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30天內清理場地物產並交回土地,逾期不交回土地及清理地面附著物的,乙方應按當年租金標準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清理的物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單方收回土地。
十一、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天災、國家政策不允許),使場地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補充與附件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面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附件
租賃地塊示意圖。
十四、爭議解決辦法
如一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租賃協議合同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更好搞活經濟,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位於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範圍和用途
甲方將所屬土地約畝的
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
租地界址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作苗圃生產經營。
二、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為20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畝;年租金為/畝,合同期總租金為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於每年的壹月叄拾日前交納給甲方。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策劃。
3、租賃期限內,乙方方不得將該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4、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5、在租賃期內,若政府需徵用該土地,因徵用產生的土地費補償費歸甲方所有,但的乙方苗木移植、補償費歸乙方所
有。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土地租賃協議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享有使用權的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新菜園和竹頭坑的土地租給乙方作為生產用地。
二、租賃期限為壹年,從2011年元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協議租賃地1:新菜園,東界為道路,南鄰曾典祥,西鄰曾友凡,北界為道路。
本協議租賃地2:竹頭坑,東鄰姜偉香,南鄰曾理凡,西鄰曾慶山,北鄰曾柏凡。
四、土地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土地租賃合同書土地租賃費共計人民幣120、00元整,大寫壹佰貳拾元整。乙方11月30日前付清租賃費。
五、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當於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計算)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帶來的其他損失。
六、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出租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該租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廠房等生產、生活需要的建築物。
八、乙方不可將承租的土地轉包,轉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轉。
九、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收租憑證。
十、本協議生效後,國家對該宗土地的扶持資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屆滿後,本協議租地內的附作物應處理乾淨。
十二、該宗土地本屆租用期滿後,按照國家政策,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商定租賃費標準,但乙方有優先續承租權。
十三、在承租期間,如遇國家徵用土地,則土地安置補償費歸甲方所有;附屬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同時按照徵用土地實際面積,乙方減少相應土地的承租費。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月日
土地租賃協議合同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城區建築垃圾傾倒管理,配合軌道交通建設的棄土消納,根據北碚區及重慶市北碚區建築垃圾消納場管理辦公室相關工作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土地租用協議如下:
第一條、用地位置
該宗地位於北碚區歇馬鎮石盤村觀音巖組。
第二條、用地面積
總面積約平方米(約畝),其界線詳見雙方核定認可的規劃紅線,該土地為性質為重慶輕軌建設施工用地,地形為溝壑,需大量填方,目前甲方已完善土地徵用手續,權屬為甲方。
第三條:使用期限:年,自2010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止。如果乙方要求延長使用期限,乙方應在前述使用期限期滿之前至少壹個月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第四條:租用用途及收益:乙方負責籌建建築垃圾消納場,接受輕軌六號線建設棄土消納傾倒和城南片區建築垃圾傾倒。收益按碚府辦發[2009]37號檔案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使用期間,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六條:使用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土層結構及影響輕軌建設,建築消納場投資及設施建設由乙方自理;退租時,乙方的投資遵循“來修去丟”原則,甲方不予負責。
第七條: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土地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在土地使用期間,水、電由乙方自行搭接,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九條:使用期滿後,本協議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土地退還甲方。如雙方同意繼續使用,則續簽使用協議。如協議到期後或乙方違約至使甲方宣佈解除本協議後,乙主遺留、存放在甲方出租土地內貨物、設施,均視為乙方的拋棄物,甲方有權任意處理。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協議並收回土地,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擅自將承租的土地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擅自改變承租土地用途;無正當理由閒置達2個月;利用承租土地進行違法活動;
第十一條: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協議不能繼續履行,
本協議無條件終止,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