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婚禮服務合同範本3篇

經典婚禮服務合同範本3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經典婚禮服務合同範本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經典婚禮服務合同範本3篇1

  定單時間: 年 月 日 婚禮時間: 年 月 日 新郎: 新娘:

  電話號碼: 酒店:

  以下南充愛喜婚慶簡稱甲方,客戶(新人)簡稱乙方。

  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 元,大寫: 元。(不包含酒店入場費)

  2、本合同乙方簽訂後應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支付定金;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新增加服務專案的相應費用應計入服務費用總額。

  4、服務費用總額的 % 元,應在酒店佈置完畢(及婚禮前一晚)付清。

  5、剩餘費用

  6、此合同價格不含稅,如需發票,請在合同價格上增加8%的金額。

  備註:如遇婚禮改期或由於新人單方面原因需解除合同,則扣除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賠償付給甲方。 主持服務

  (1)甲方應根據乙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乙方選擇,主持人在婚禮主持時使用酒店音響, 如在婚禮主持期間,由於酒店音響出現斷頻,音質差等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婚禮儀式舉行當日,乙方指定的主持人由於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親自主持的,甲方應及時提供同級別或以上的主持人代為提供服務。

  代租婚車服務

  (1)如乙方所定車型由於車輛損壞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提供服務時,甲方應該提供車型級別相同或以上的車輛代為提供服務。乙方服務車輛費用應於當天早上領車時付清。

  (2)代租服務費是甲方提供婚車代租服務所應收取的報酬;婚車租賃費是乙方所應支付的婚車租用費用,其中包含車輛使用費、燃油費、駕駛員服務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另行支付。如遇提前提供婚車服務,按每小時加收100元費用。□□

  婚車服務/裝飾婚車時間為: 月 日——月 日(冬季)AM8:00開始

  月 日——月 日(夏季)AM7:30開始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1)乙方變更拍攝時間應提前1日通知甲方。乙方領取碟片時間為攝像之日30天內。

  (2)攝像師不配備攝像車。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經乙方同意,甲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甲方未做出替換安排或乙方不同意替換安排的,甲方應按該項服務費用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3)由於甲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滅失,甲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一倍支付違約金。如遇提前提供攝像、攝影服務,按每小時加收費用100元。備註:請新人在簽字確認時,再次確認本人名字是否正確。同時為了保證您的利益,請仔細核對婚慶專案及內容,核對無誤後簽字,新人簽字後,所有內容只以正式合同為準。

  攝像,攝影服務時間為: 月 日—— 月 日(冬季)AM8:00開始

  月 日—— 月 日(夏季)AM7:30開始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地址:中國·南充·蓬安希望街(王子休閒會所樓下)

經典婚禮服務合同範本3篇2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青州市鼎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納彩婚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婚禮服務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甲方委託乙方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禮儀式提供相關服務。

  本合同中“□”後內容為可選內容,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以劃“√”方式選定適用,可多選。

  二、婚禮儀式開始時間:20_年7月6日

  三、婚禮儀式舉行地點:青州市青都大酒店(水晶殿)

  四、婚禮服務專案

  □ 策劃服務 □ 主持服務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 化妝服務 □ 鮮花服務

  □ 樂隊服務 □ 場地服務

  各個服務專案的具體內容、要求和費用標準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確定。

  五、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元,大寫: 元。

  2、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甲方應支付乙方服務費用總額的50%,實際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定金。

  3、婚禮前一天,20_年7月5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40%即 元。

  4、餘款 元,應在婚禮儀式結束當天付清。

  5、合同簽訂後,增加服務專案的,服務費用應即時結清。

  六、雙方主要權利義務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

  乙方提供的各項服務以及服務中所使用的各種產品,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或行業相關規範確定的要求。

  乙方應保守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甲方隱私。

  □ 策劃服務

  策劃方案為乙方智力成果,僅供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將策劃方案用於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給第三方使用。

  □ 主持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甲方選擇。

  (2)婚禮儀式舉行當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於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親自主持的,乙方應及

  時提供同級別的主持人代為提供服務。

  □ 化妝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試妝服務,以確定化妝師的具體人選和測試被化妝人員有無過敏反應。因化妝產生過敏反應的,應允許調換化妝品,如皮膚仍無法適應的,甲方可取消本項服務。

  (2)化妝師人選及使用的化妝品一經確定,雙方均不得隨意更換。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1)甲方變更拍攝時間應提前1日通知乙方。

  (2)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應於拍攝前註明必拍場景。

  (3)乙方應為婚禮儀式配備符合約定的攝像、攝影師和裝置。

  七、雙方主要違約責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於婚禮儀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專案的,應以該專案服務費的50%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專案的,應以該專案服務費的80%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內要求取消具體服務專案的,應以該專案服務費的100%作為違約金。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並應支付乙方實際支出的費用;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乙方應退還該項服務費。

  3、由於一方原因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 攝像服務違約責任 □ 攝影服務違約責任

  (1)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乙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滅失的,乙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50%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其賠償損失:

  (1)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全部義務或主要義務的;

  (2)甲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務費用,經乙方催告後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或增加服務費用,經甲方催告後仍未改正的。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身份證號碼 : 地址:

  住所: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經典婚禮服務合同範本3篇3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第一條、20_年_月_日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提供____先生、____女士婚禮攝像服務

  第二條、製作光碟數量:2 張,(一張dvd 兩張高畫質資料)光碟內容為:婚禮mv(3到5分鐘)與婚禮流程記錄,(約1小時左右)。

  第三條、甲方如有特殊拍攝要求,必須與乙方說明,如有必要需另外簽訂補充合同。

  第四條、為保證乙方拍攝效果,甲方須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如場所照明、環境供電、相關人員配合等條件。

  第五條、甲方應保障乙方攝像師人身安全,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攝像師人身安全受到侵害以及攝像機、攝像器材丟失、損壞,由甲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在拍攝過程中,乙方如出現非人為因素、機械故障,攝像人員發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昏迷、突發性疾病)而失去服務能力的,乙方退還甲方所交定金,但不承擔其它責任。

  第七條、光碟交付一個月後,乙方自行處理錄影帶,刪除電腦檔案。由此可能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本次服務總費用為人民幣:(大寫)八百 元,甲方應在婚禮結束當天付清。

  第九條、補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發生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平等、友好的態度協商。協商未果,可以本協議為依據向司法部門申請法律程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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