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裝修承包合同範本

新版裝修承包合同範本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新版裝修承包合同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委託代理人:聯絡電話:工程設計師:職稱:證書號:聯絡電話:施工負責人:職稱:證書號:聯絡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施工地點: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工程戶型:

  1.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工程報價單》(附件三)和施工圖紙。

  1.5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附件二)。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應其餘部分材料(附件一、二)。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

  (2)《工程報價單》(附件三)應當參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釋出的上一年度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由雙方本著優質優價原則約定。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制,甲方應當與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職稱、聯絡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條施工圖紙

  3.1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的,應當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乙方應當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開工三日前,甲方應當協助提供施工地點的原結構、水路、電路施工圖。

  3.3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予以簽收確認。

  3.4對施工圖紙的變更應當以甲方簽字確認為準。

  3.5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複製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專案。

  第四條甲方義務

  4.1開工三日前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開工三日前對水電工程量予以確認。

  4.3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4辦理物業部門開工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

  4.5遵守物業部門的規章制度,並告知乙方。

  4.6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7不得強制乙方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線陽臺門窗的牆體;

  (3)在室內鋪貼厚度一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衛生間地面防水層或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8凡必須涉及4.7款所列內容的,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4.9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應當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

  4.10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中期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乙方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5.2嚴格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牆體開裂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裝置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

  5.3透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的查閱條件。

  5.4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5.5遵守物業部門的規章制度並承擔相應責任。

  5.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點做飯、住宿。

  第六條工程變更

  6.1施工期間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6.2甲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提出減項時,如該專案已開工,甲方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3工程增項時,甲方應當根據工程量適當延長工期,並在工程變更協議中予以註明。

  6.4甲方不得與乙方設計師或施工人員私自確定工程變更內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材料供應

  7.1按乙方編制的《工程材料、裝置明細表》(附件一、二)約定的供應方式、內容提供。

  (1)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甲方應當在材料、裝置送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裝置的數量、質量、環保等內容按照約定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責任由乙方承擔。

  (2)由乙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乙方應當在材料、裝置送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裝置的數量、質量、環保等內容按照約定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3)雙方供應的裝飾裝修材料,應當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並具有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的,經甲方確認後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的,工期應當順延: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8.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需要返工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質量標準

  9.1工程的室內環境汙染控制應當嚴格按照《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xx)的標準執行。

  9.2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項標準執行:

  (1)北京市地方標準(《居住建築裝修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2)其他

  9.3驗收時雙方對材料、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的,應當申請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認定;相關費用由申請方墊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工程驗收

  10.1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分以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中期工程驗收;

  (4)竣工驗收。

  10.2隱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後,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在三日內進行驗收,待雙方驗收合格並簽字確認後,乙方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進行驗收,乙方有權暫停施工,相應工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進行隱蔽工程或中期工程驗收而擅自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0.3工程完工後,乙方應當通知甲方進行竣工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後三日內組織驗收。竣工驗收合格後,雙方應當簽署《工程驗收單》(附件四)、《工程決算單》(附件五),結清尾款,辦理工程移交手續,並簽署《家裝工程保修單》(附件六);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施工部分的水、電隱蔽工程改造圖。

  10.4雙方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10.5為分清責任,雙方未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前,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6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結算方面存在個別的非重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附件七)後,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款支付採用下列第種方式: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按表中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進度付款時間付款比例金額(元)

  對預算、設計方案認可簽訂合同當日

  隱蔽工程竣工水、電管線隱蔽工程

  驗收透過3日內

  工程進度過半中期工程驗收透過3日內

  竣工竣工驗收透過3日內

  (2)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進度過半:是指現場工程中,水、電管線鋪設完成,廚房、衛生間牆磚鋪設完成,現場木作類定製完成。

  11.3中期工程驗收通過後,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按實際施工情況編制的《工程報價單》(附件三)、《工程決算單》(附件五)進行稽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內如未提出異議,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甲方應當在三日內到乙方財務部門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作為工程款結算憑證。

  11.5乙方應當自收到甲方尾款後三日內辦理工程交接,並開具《家裝工程保修單》(附件六)。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簽訂合同後未開工前,如單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約方除承擔對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當按工程造價總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2.2一方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2.3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2.4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應當向乙方按日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2的違約金,但累計不得超過工程造價總金額的20%。甲方延遲支付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2.5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應當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總金額2的違約金,但累計不得超過工程造價總金額的20%。乙方延誤工期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2.6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或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

  (1)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應當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當進行綜合治理。因綜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室內空氣質量經綜合治理仍不達標且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不達標工程專案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市場主辦單位、北京市建築裝飾協會、消費者協會等組織申請調解解決;經協商或調解未達成一致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附則

  14.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4.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4.3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減輕或免除本合同約定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責任的,仍應當以本合同為準。

  14.4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當本著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4.5乙方撤離市場的,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14.6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14.7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市場主辦單位份。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場主辦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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