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勞務合同協議書範本
個人勞務合同協議書範本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個人勞務合同協議書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個人勞務合同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期限年,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僱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
第四條、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為天,每天工作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11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元/月。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後的80%。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資訊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專案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保密協議》;
附件二:《崗位職責書》;
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勞務合同協議書2
甲方:
乙方:姓名性別居民身份證號
電話:家庭地址:
鑑於乙方勞動崗位、勞動量及勞動時間與全日制工作制不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本協議於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第三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第四條甲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ツ芤讕荼拘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
第六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第七條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一、本協議期滿的;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乙方在協議期間無條件服從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乙方除享受規定的酬勞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十四條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濟南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章)日期:年月日
個人勞務合同協議書3
甲方(單位名稱)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地址: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內經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單方面內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延長乙方的試用期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甲方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10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七條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個人勞務合同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磧兇釕?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稅法執行。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