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勞動合同範本

工人勞動合同範本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人勞動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人勞動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成品紅磚加工組

  1、紅磚加工組管理主任:遼寧省建昌縣魏家嶺鄉柴木溝村人

  2、裝窯工:遼寧省建昌縣湯神廟鄉人,

  3、出窯工:遼寧省建昌縣魏家嶺人。

  4、碼窯工:遼寧省建昌縣魏家嶺人。

  5、堵門工:遼寧省建昌縣魏家嶺人。

  6、上煤工:遼寧省建昌縣魏家嶺人。

  二、半成品紅磚加工組

  1、半成品紅磚加工組管理主任:遼寧省建昌縣魏家嶺人。

  2、扒土工:遼寧省建昌縣魏家嶺人。

  3、對滾工:遼寧省建昌縣人。

  4、雜質工:遼寧省建昌縣人。

  5、粉煤工:內蒙古通遼市庫倫旗人。

  6、二刀工:遼寧省建昌縣魏家嶺人。

  7、打手沙工:遼寧省建昌縣魏家嶺人。

  8、碼坯工:遼寧省建昌縣人。

  9、開電動拉水坯工:遼寧省建昌縣人。

  10、扒煤工:遼寧省凌源人。

  三、護架組

  護架組管理主任:

  護架組工人:遼寧省建昌縣人。

  第三條:勞動合同期限: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20XX年3月生效,至磚廠生產年度結束為止。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成品和半成品管理主任的勞動報酬。

  成品和半成品管理主任分別是xx和xx。二人實行年薪制,年薪三萬元人民幣。本合同中的年薪是隻從20XX年3月工人進廠生產開始到本年度生產結束為止的所產生的工資。

  工資發放的形式採取按月發放和年終結清辦法。即從三月份開始按照每月三千元發放,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5日,本年度生產結束當日,甲方應把未發放完的三萬元餘款一次性發給二位管理主任。

  二、成品紅磚加工組工人的勞動報酬

  (一)工資數額

  1、裝窯工:實行計件工資。每裝一萬塊磚坯,甲方應付個乙方六十元(包括撿磚頭)

  2、出窯工:實行計件工資。每出窯一丁紅磚為一元二角,一丁為200塊紅磚。

  3、堵門工:實行月工資。每人每月工資為一千五百元。

  4、上煤工:實行月工資,每人每月工資為一千元。

  5、碼窯工:實行計件工資。每碼磚坯一萬塊工資為三十五元。

  (二)工資統計時間和方法:工人工資在每月的月底30日(如有31日截止31日)進行本月工資的統計計算。計算工資依據是各工種的管理主任手中的記工單。生產結束的月份的工資應在生產結束當日進行統計。

  (三)工資發放時間和方法:工人工資發放,甲方採取押支十五天的方法。發放時間於統計後的下月十五日。生產結束的月份所產生的工資發放的時間為生產結束當日。押支十五天的工資於生產結束當日一同上面工資發給工人。工人已得工資以在會計處領取工資時的簽字為準。

  三、半成品紅磚加工組工人勞動報酬

  (一)工資數額

  1、扒土工:實行計件工資。每扒土一萬塊磚坯的用土量工資為十元。

  2、對滾工:實行月工資。每月工資為一千元。

  3、雜質工:實行月工資。每月工資為八百元。

  4、粉煤工:實行計件工資。每粉一萬塊磚坯所用材料工資為十元。

  5、二刀工:實行月工資。其中一人工資為一千八百元,另一人工資為一千七百元。

  6、打手沙工:實行月工資。每月工資為八百元。

  7、碼坯工:實行保底工資加計件工資。每人每月保底工資為一千五百元。該保底工資是指按照生產年度工人計件工資總額和生產的總月份平均工資不應該低於一千五百元。計件工資超過保底工資按照計件工資發放給工人。碼坯工每碼一萬塊磚坯每人可得工資四十元。

  8、開電動拉水坯工:實行保底工資加計件工資。每人每月保底工資為一千二百元。該保底工資是指按照生產年度工人計件工資總額和生產的總月份平均工資不應該低於一千二百元。計件工資超過保底工資按照計件工資發放給工人。開電動拉水坯工每拉水坯一萬塊坯每人可得工資三十五元。

  9、扒煤工:實行月工資。每月八百元。

  (二)工資統計時間和方法:同成品紅磚加工組一致。

  (三)工資發放時間和方法:同成品紅磚加工組一致。

  四、護架組工人的勞動報酬

  (一)工資數額

  護架組工人的工資採取月工資加計件工資的形式,每人每月工資為八百元。倒二遍架的工資採取計件工資,屬於月工資以外的勞動報酬。每倒一萬塊磚坯工資為十四元。

  (二)工資統計時間和方法:同成品紅磚加工組一致。

  (三)工資發放時間和方法:同成品紅磚加工組一致。

  第五條:勞動爭議處理和其它

  一、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進行協商和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由乙方代表保管。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工人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固定期限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二十一條中明確。

  第九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三十日。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其他待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二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是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八條甲方違法勞動合同的',應按國家規定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十九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競業限制

  第二十條與甲方訂立《保密協議》的乙方,負有對在甲方工作期間知悉的商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進行保密的義務。在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後兩年內,乙方不得到於甲方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關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申請調節;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衝裁,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訂立的其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一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工人勞動合同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山西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呂梁市建設工程工人工資支付保證辦法》的精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或以完成專案(任務)為期限,該專案(任務)完成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從事—————————工作(工種),並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約定為:每月—————元。或每工—————元。

  (二)工資支付形式:———————————。

  (三)工資支付時間:———————————。

  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不得拖欠、剋扣工資。甲方、乙方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勞動紀律、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文明生產,安全生產。

  五、勞動紀律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法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六、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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