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職合同範文10篇

員工入職合同範文10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入職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員工入職合同 篇1

  甲 方 :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乙 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規章制度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入職後交 元的押金(離職時見押金單退還)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以本店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3)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4)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5)雙方簽訂本合同後,因個人原因操作不當造成本店店的損失及不按本店的規章制度執行造成人員傷亡由肇事者負全責 .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入職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用人單位)

  乙方:_________(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或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學徒期限的工種,學徒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下列第_________方式,平均每週工作_________小時:

  1.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

  2.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班運轉工作制。

  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一般每日不超過_________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並按有關規定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付給乙方食品保健費,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乙方患職業病,工傷等按國家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一)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_________(月、周、日)_________元支付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三)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四)非乙方過失造成的停工,在停工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不低於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發放失業救濟金的月平均水平。

  (五)履行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六)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七)其他工資形式

  1.加班工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2.從事午間(12時到14時)或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應付給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貼,具體標準如下:_________。

  3.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4.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____。

  5.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資支付。

  6.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7.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款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準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準為:_________。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

  (四)如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六)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七)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八)乙方其他福利待遇,如公休假、婚喪假、節育假、產假、探親假,交通、取暖、住房、用水、洗理費、困難補助、分配住房,孕期、哺乳期、子女人託等按國家、省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乙方失業保險基金、退休養老保險基金按國家、省規定由甲乙雙方負擔。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乙方上繳當地社會保險機構;

  (十)乙方退休養老保險待遇、工齡及養老保險投保時間計算,按國家,省的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十二)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八、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示。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鑽研技術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技術業務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社會活動,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四)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五)乙方觸犯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教的,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九、監督檢查

  (一)對乙方進行管理教育,按崗位責任,檢查督促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十、政治待遇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按照國家、省的規定,有參加政治、技術(業務)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軍、參與民主管理和擔任管理人員職務,評選和被評選先進職工等項權利。

  十一、教育與培訓

  (一)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向乙方宣傳國家、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四)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技術業務素質;

  (五)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十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4.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5.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6.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7.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洩漏甲方商業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7.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七)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式進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提供必要勞動條件和保險福利待遇的;

  7.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的;

  8.乙方出境定居的;

  9.乙方要求辭職甲方同意的;

  除上述第(_________)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_________

  (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乙方又沒有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5.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6.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7.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8.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十)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正在履行中,生產、工作確實不能離開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_________年的;

  3.屬於技術骨幹,擔任某項重點工程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專案而任務未結束的;

  4.其他情況:_________。

  (十一)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十二)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准。

  (十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4.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十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五)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2.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而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4.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的。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十六)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 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十七)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十三、經濟補償與賠償

  (一)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乙方月平均工資計發。

  (四)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五)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七)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十四、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2.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能培訓和其他內容的脫產培訓後,要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若服務期未滿,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辭職,要承擔經濟損失,並賠償甲方支付的培訓費,具體賠償的辦法,在約定事項中加以明確。

  3.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4.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付給對方賠償費_________元。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_________。

  十五、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六、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_________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七)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員工入職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為 部 。

  二、試用時間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的薪資為 元。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酌情延長或縮短乙方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突出,考核成績達標,可隨時終止試用,轉為正式員工。

  三、三天無薪入職培訓期;從簽訂入職協議當天開始計算,若因個人原因在一週內提出離職,不支付薪資。

  四、乙方的轉正薪資為底薪 元/月。(在職期間的薪資調整依據個人工作表現及崗位考核達標情況決定;提成根據各部門的具體規定給付。)

  五、乙方的薪資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前發放(若薪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則做順延或提前發放)。

  六、乙方在職期間,如工作成績突出,公司將給予額外獎勵。

  七、乙方在職期間,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出勤記錄及公司考勤制度執行(加班計時以乙方所在部門主管的加班安排記錄為據);

  八、乙方在職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實際工作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 進行合理調整。

  九、乙方在職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在職期間,乙方由於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協議時,須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理、總監、主管須提前一週做出書面離職申請),以便商洽、辦理工作交接及薪資發放等事宜。交接手續辦理完畢方可正式離職,否則,將依照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做出相應處理。

  十一、乙方任職期間,如違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規定,公司有權據制度做出相應的處罰。

  十二、乙方在職期間,如甲方有正當理由認為乙方不能繼續在公司任職(發現乙方違犯國家法律、有意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規定——嚴重失職、出現重大失誤、執行工作指令消極、弄虛作假、洩露公司機密……),可隨時終止此協議。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損失的追究,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三、乙方在任職協議執行期間擅自離職,未按正常程式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外,薪資及留存薪資作為違約金處理。

  十四、在職期間,員工違反公司安全條例(違規用電、用火、違規使用燃氣具、酗酒滋事、打架鬥毆、進入非正規的娛樂場所或網咖、到非正規的場所游泳、……)造成不良後果,責任自負。

  十五、本協期滿,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正式聘用協議。

  十六、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已詳知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承諾遵守。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員工入職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營業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認工作時間執行以下條款。

  (一)A、標準工時工作制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C、不定時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23日為發薪日。

  (二)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基本工資

  (三)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計發基數按月基本工資為標準結算。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保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七、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和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4、乙方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或給甲方造成5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乙方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乙方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

  8、乙方提供不真實人事資料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10、其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解除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

  (3)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移交正常工作並經甲方同意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宣佈解散的,或因門店經營不善、租賃合同解除、加盟商撤資、閉店或不可預定的天災、事故導致門店無法繼續營業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合同:

  (1)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一)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未約定的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後的三日內書面告之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梅爾卡蘭奴門店員工行為管理規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員工入職合同 篇5

  甲方(公司代表簽字):

  乙方(業務員簽字):

  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乙方被甲方聘用為專職業務員。為了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規定,不得做出有損於甲方形象和經濟效益的事情、不從事與甲方利益發生衝突的工作,不得在其它工廠兼職。

  二、甲方負責提供本公司業務往來的商品價位,乙方要在甲方規定的價位浮動範圍之內對外進行業務往來(如該價位有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1、乙方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在試用期三個月內,月薪為XXXX元,對外一切差旅費,業務接待費,由乙方自付。試用期三個月內,乙方需累計完成的業績定額為:RMB XXX萬元以上,若乙方業績未達到,否則月薪扣減XXXX元。甲方可以選擇解除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而不做任何賠償或補償,也可以選擇和乙方另立正式的勞動合同。

  3、乙方在入職時已悉知工作的特殊性,做業務工作的靈活性和時間安排的自由性,所以,乙方每月領取的薪資已完全包括底薪、平日加班和週末加班工資,乙方每月在薪資單上簽字,即代表乙方確認:上個月及以前的薪資(含加班工資)均已發放齊全,乙方自願承諾在任何時間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請求加班費。

  三、乙方的義務:1、每天必須到公司打卡上班,否則試為曠工處理;2、每日出去拜訪客戶前,必須在業務助理登記;3、拜訪客戶回來後,必須將客戶名片及相關資料影印,交由業務助理存入公司客戶資料庫,業務助理每月將不定期對公司客戶資料進行回訪,如果發現乙方交回的客戶資料不真實,上述行為超過兩次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而不做任何賠償或補償。4、公司嚴禁業務員炒單、竄單。一經發現,公司有權:(1)、不予支付乙方所有未發業績提成;(2)、沒收所有誠信金;(3)、立即解除雙方關係而不做任何賠償或補償。

  四、負責收回入帳;乙方對外的業務往來,有技術或維護方面的,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對外的業務往來需用甲方名義簽訂合同的,必須經過甲方同意,否則視為無效。

  六、乙方每週向甲方彙報自己的業務開展情況,以作為甲方下一步市場業務開展的參考。

  七、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雙方均明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協議簽署純屬自願,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員工入職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1、本協議期限為(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2、乙方工作任務如下:

  3、乙方在協議約定工作期間應完成工作任務,遵從甲方安排,按時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4、勞動報酬:

  甲方按 元(人民幣)/月(大寫:元整)

  5、協議的解除 變更 續簽:

  ①若乙方在工作期間未經甲方允許擅離職守,或有損甲方經濟利益的行為,沒能按時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工作任務,乙方由於身體及其他個人原因不能再勝任工作。甲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協議。

  ②經認定甲方安排的工作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又不能改善乙方可解除協議

  ③甲方違反協議條例侵犯乙方權益 乙方可解除協議

  ④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

  ⑤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規定予以賠償

  6、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修改、補充

  7、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員工入職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為部。

  二、聘任時間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個月,試用期的薪資為元。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酌情延長或縮短乙方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突出,考核成績達標,可隨時終止試用,轉為正式入職。

  三、試用期薪資為元/月。如在第一週終止試用,薪資按每日20元結算,不扣除餐費;超過一週終止試用的,按原定的試用期薪資標準結算,扣除餐費。(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四、乙方的薪資為元/月。(在職期間的薪資調整依據個人工作表現及崗位考核達標情況決定;提成根據各部門的具體規定給付;獎金則依據個人表現,按照公司的獎勵制度給付)員工入職協議書員工入職協議書。

  五、乙方的薪資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發放(若薪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則做順延發放)。

  六、乙方在職期間,可享受多項福利待遇(見附件一)。

  七、乙方在職期間,如工作成績突出,公司將給予額外獎勵。

  八、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安排提供午餐和晚餐,乙方每月只需支付餐費100元,其餘由公司給予補貼(此項補貼不做現金髮放。不在公司內用餐的員工不享受此項補貼)

  九、乙方在職期間,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出勤記錄及公司考勤制度執行(加班計時以乙方所在部門主管的加班安排記錄為據);每月出全勤可獲100元全勤獎勵!

  十、乙方在職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實際工作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合理調整。

  十一、乙方在職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二、甲方每月轉出乙方10%的薪資作為留存薪資,該部分薪資在乙方正常履行本協議期滿後的第一個月全額返還。

  十三、在職期間,乙方由於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協議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理、總監、主管須提前三個月做出書面離職申請),以便商洽、辦理工作交接及薪資發放等事宜。交接手續辦理完畢方可正式離職,否則,將依照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做出相應處理。

  十四、乙方任職期間,如違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規定,公司有權據制度做出相應的處罰。

  十五、乙方在職期間,如甲方有正當理由認為乙方不能繼續在公司任職(發現乙方違犯國家法律、有意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規定——嚴重失職、出現重大失誤、執行工作指令消極、弄虛作假、洩露公司機密……),可隨時終止此協議。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損失的追究,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六、乙方在任職協議執行期間擅自離職,未按正常程式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華院

  員工入職協議書作文。除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外,薪資及留存薪資作為違約金處理。

  十七、在職期間,員工違反公司安全條例(違規用電、用火、違規使用燃氣具、酗酒滋事、打架鬥毆、進入非正規的娛樂場所或網咖、到非正規的場所游泳、夜不歸宿……)造成不良後果,責任自負。

  十八、本協議期滿前的一個月之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新一年度的聘用協議。十九、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已詳知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承諾遵守。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員工入職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為部。

  二、聘任時間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個月,試用期的薪資為元。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酌情延長或縮短乙方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突出,考核成績達標,可隨時終止試用,轉為正式入職。

  三、試用期薪資為元/月。如在第一週終止試用,薪資按每日20元結算,不扣除餐費;超過一週終止試用的,按原定的試用期薪資標準結算,扣除餐費。(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四、乙方的薪資為元/月。(在職期間的薪資調整依據個人工作表現及崗位考核達標情況決定;提成根據各部門的具體規定給付;獎金則依據個人表現,按照公司的獎勵制度給付)員工入職協議書員工入職協議書。

  五、乙方的薪資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發放(若薪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則做順延發放)。

  六、乙方在職期間,可享受多項福利待遇(見附件一)。

  七、乙方在職期間,如工作成績突出,公司將給予額外獎勵。

  八、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安排提供午餐和晚餐,乙方每月只需支付餐費100元,其餘由公司給予補貼(此項補貼不做現金髮放。不在公司內用餐的員工不享受此項補貼)

  九、乙方在職期間,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出勤記錄及公司考勤制度執行(加班計時以乙方所在部門主管的加班安排記錄為據);每月出全勤可獲100元全勤獎勵!

  十、乙方在職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實際工作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合理調整。

  十一、乙方在職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二、甲方每月轉出乙方10%的薪資作為留存薪資,該部分薪資在乙方正常履行本協議期滿後的第一個月全額返還。

  十三、在職期間,乙方由於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協議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理、總監、主管須提前三個月做出書面離職申請),以便商洽、辦理工作交接及薪資發放等事宜。交接手續辦理完畢方可正式離職,否則,將依照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做出相應處理。

  十四、乙方任職期間,如違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規定,公司有權據制度做出相應的處罰。

  十五、乙方在職期間,如甲方有正當理由認為乙方不能繼續在公司任職(發現乙方違犯國家法律、有意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規定——嚴重失職、出現重大失誤、執行工作指令消極、弄虛作假、洩露公司機密……),可隨時終止此協議。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損失的追究,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六、乙方在任職協議執行期間擅自離職,未按正常程式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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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入職協議書作文。除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外,薪資及留存薪資作為違約金處理。

  十七、在職期間,員工違反公司安全條例(違規用電、用火、違規使用燃氣具、酗酒滋事、打架鬥毆、進入非正規的娛樂場所或網咖、到非正規的場所游泳、夜不歸宿……)造成不良後果,責任自負。

  十八、本協議期滿前的一個月之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新一年度的聘用協議。十九、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已詳知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承諾遵守。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員工入職合同 篇9

  甲方(公司代表簽字):

  乙方(業務員簽字):

  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乙方被甲方聘用為專職業務員。為了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規定,不得做出有損於甲方形象和經濟效益的事情、不從事與甲方利益發生衝突的工作,不得在其它工廠兼職。

  二、甲方負責提供本公司業務往來的商品價位,乙方要在甲方規定的價位浮動範圍之內對外進行業務往來(如該價位有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1、乙方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在試用期三個月內,月薪為XXXX元,對外一切差旅費,業務接待費,由乙方自付。試用期三個月內,乙方需累計完成的業績定額為:RMB XXX萬元以上,若乙方業績未達到,否則月薪扣減XXXX元。甲方可以選擇解除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而不做任何賠償或補償,也可以選擇和乙方另立正式的勞動合同。

  3、乙方在入職時已悉知工作的特殊性,做業務工作的靈活性和時間安排的自由性,所以,乙方每月領取的薪資已完全包括底薪、平日加班和週末加班工資,乙方每月在薪資單上簽字,即代表乙方確認:上個月及以前的薪資(含加班工資)均已發放齊全,乙方自願承諾在任何時間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請求加班費。

  三、乙方的義務:1、每天必須到公司打卡上班,否則試為曠工處理;2、每日出去拜訪客戶前,必須在業務助理登記;3、拜訪客戶回來後,必須將客戶名片及相關資料影印,交由業務助理存入公司客戶資料庫,業務助理每月將不定期對公司客戶資料進行回訪,如果發現乙方交回的客戶資料不真實,上述行為超過兩次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而不做任何賠償或補償。4、公司嚴禁業務員炒單、竄單。一經發現,公司有權:(1)、不予支付乙方所有未發業績提成;(2)、沒收所有誠信金;(3)、立即解除雙方關係而不做任何賠償或補償。

  四、負責收回入帳;乙方對外的業務往來,有技術或維護方面的,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對外的業務往來需用甲方名義簽訂合同的,必須經過甲方同意,否則視為無效。

  六、乙方每週向甲方彙報自己的業務開展情況,以作為甲方下一步市場業務開展的參考。

  七、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雙方均明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協議簽署純屬自願,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員工入職合同 篇10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為 部 。

  二、試用時間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個月,試用期的薪資為 元。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酌情延長或縮短乙方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突出,考核成績達標,可隨時終止試用,轉為正式員工。

  三、三天無薪入職培訓期;從簽訂入職協議當天開始計算,若因個人原因在一週內提出離職,不支付薪資。

  四、乙方的轉正薪資為底薪 元/月。(在職期間的薪資調整依據個人工作表現及崗位考核達標情況決定;提成根據各部門的具體規定給付。)

  五、乙方的薪資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前發放(若薪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則做順延或提前發放)。

  六、乙方在職期間,如工作成績突出,公司將給予額外獎勵。

  七、乙方在職期間,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出勤記錄及公司考勤制度執行(加班計時以乙方所在部門主管的加班安排記錄為據);

  八、乙方在職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實際工作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 進行合理調整。

  九、乙方在職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在職期間,乙方由於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協議時,須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

  方(經理、總監、主管須提前一週做出書面離職申請),以便商洽、辦理工作交接及薪資發放等事宜。交接手續辦理完畢方可正式離職,否則,將依照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做出相應處理。

  十一、乙方任職期間,如違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規定,公司有權據制度做出相應的處罰。 十二、乙方在職期間,如甲方有正當理由認為乙方不能繼續在公司任職(發現乙方違犯國家法律、有意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規定——嚴重失職、出現重大失誤、執行工作指令消極、弄虛作假、洩露公司機密……),可隨時終止此協議。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損失的追究,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三、乙方在任職協議執行期間擅自離職,未按正常程式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外,薪資及留存薪資作為違約金處理。

  十四、在職期間,員工違反公司安全條例(違規用電、用火、違規使用燃氣具、酗酒滋事、打架鬥毆、進入非正規的娛樂場所或網咖、到非正規的場所游泳、……)造成不良後果,責任自負。

  十五、本協期滿,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正式聘用協議。

  十六、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已詳知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承諾遵守。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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