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個人勞動合同範本
建築個人勞動合同範本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築個人勞動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個人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 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 月 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 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四)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 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六)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 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七)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以下第___種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___ 元。試用期的工資為___元/月(周,日,小時)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____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九)甲乙雙方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以貨幣形 式支付乙方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安全保護設 施,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 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施工現場,甲方必須按照 國家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 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十三)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 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 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 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六)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 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 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檔案。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 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 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 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 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或者 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 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
(二十三)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 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個人勞動合同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絡電話: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姓 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聯絡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採取下列第 種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招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工作地點為 。
第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 市和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約定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下列第 1 種工作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
(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和不定時工作工時制度的,應經註冊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批准。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工資標準為:
(一)實行按日計算工資的';
1、工資標準為 元/日;
2、工資計算方式為 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按照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的出勤記錄計算;
4、雙方應於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標準,核算乙方上月工資數額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二)實行計件工資的:
1、工作量計算標準為 ;
2、工作量單價為 ;
3、工資計算標準為工作量單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書面告知的標準完成工作;甲方的工作標準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5、雙方應於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標準,核算乙方上月工資數額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三)乙方試用期月工資 元。甲方支付給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每月 號以法定貨幣或採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北京市和企業註冊地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北京市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應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投保標準為 ,並支付保險費。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職業培訓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能、勞動安全生產以及普法維權教育培訓。
第十四條 甲方應實行“先培訓後上崗”的就業准入政策,上崗前應對乙方進行以下方面的業務培訓:
(一)國家有關建築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
(二)建築行業《國家職業標準》所要求的理論知識和實操方法。
(三)建築行業相關規章、規程標準。
(四)事故防範和應急救援處理辦法及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
(五)勞動者權利義務以及勞動爭議處理的程式與合法渠道。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十六條 甲方應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 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築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乙方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乙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並提出檢舉和控告。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1、採取計量工資方式的,工作標準為: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專案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者當事人不願意調解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甲方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乙方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註冊地的有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甲方與乙方約定按照甲方註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按照約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及今後國家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