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解除勞動合同範本(通用5篇)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範本(通用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傷解除勞動合同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性別:身份證號碼:

  因__________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請終止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終止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

  二、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時間不計算本企業的工作年限。

  三、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資、獎金、專業技術職務津貼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的社會保險關係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仍在甲方,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有關繳費標準及時間約定如下:

  一各年度繳費基數的確定:乙方可根據______省統計局當年7月1日公佈的上年度______省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60%-300%之間自主選擇繳費基數,作為當年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

  二繳費費率:養老保險28%、失業保險3%、醫療保險8%、工傷保險按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當年費率計算、生育保險0.5%、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費2%按照747元標準計算。

  三繳費標準:繳費標準等於繳費基數乘以繳費費率。

  四繳費時間:按照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規定,每年的繳費分為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乙方依照上述標準在當年的5月31日以前繳納一次核定數額,在___月___日前繳納一次,兩次繳納的數額等於繳費標準。逾期不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出自動離職處理。

  五、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或發生對甲方造成嚴重影響的行為,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

  六、勞動合同終止期滿,乙方願意回甲方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及時安排工作。勞動合同終止協議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回原單位的,甲方可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七、勞動合同終止期滿,乙方若提出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協議,須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協議。

  八、本協議在履行期間,如遇政策調整等客觀因素髮生變化時,可以依照相關政策執行。

  九、本協議自勞動合同終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協議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20____年__月__日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於動合同關係。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甲方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從此乙方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不得再進入甲方的任何廠房及宿舍。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畢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計人民幣 元(該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應支付乙方含加班工資在內的薪資、年休假工資、高溫津貼、獎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甲方應支付之保險費用及含傷殘賠償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他工傷待遇、其他應支付之款項等專案)。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上款項後,甲方既已履行完畢所有對乙方的義務。乙方如認為甲方還有其他義務的,在乙方接受以上款項後,既視為乙方已放棄主張的權利。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主張(含申訴、起訴、投訴)任何權益。

  第四條 乙方已仔細核實出勤記錄及計算薪酬的其他依據,乙方確認甲方已依法足額髮放乙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應得薪酬(包含加班費)。乙方因工傷評定的傷殘等級可為級,乙方本人已知曉,根據法律規定乙方應得的傷殘賠償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他工傷待遇款項可達人民幣 元,但乙方仍舊同意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

  第五條 甲方應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六條 簽署本協議以後,乙方承認其已經閱讀、理解並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每一個承諾,乙方認識到這是一個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乙方已經收到其中一份。

  第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 篇3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一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因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因公負傷,經治療一段時間後,身體仍無法承受現工作的原因,乙方要求提前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並由甲方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並且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 雙方約定甲方需要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工資、經濟補償金、一次性補齊傷殘補助津貼、其他福利待遇共計____元人民幣。

  第三條 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四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為期____年的勞動合同,因勞動者因工受傷,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____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____元(大____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____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

  3.甲方為乙方繳納五險一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或簽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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