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個人租地的合同範本

農村個人租地的合同範本

  農村個人租地合同協議書範文篇一

  甲方:

  乙方:

  租用地點:

  經甲乙雙方協議將甲方位於晉寧縣晉城鎮新莊村委會的耕地畝,出租給乙方種植蔬菜。租用期為三年,從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

  1、全年租金為每畝伍仟元整,每年10月5日前交清當年租金,不得拖欠,三年內租金不變。

  2、乙方在租用土地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生產,如干涉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但由於有關部門徵用土地的除外。

  3、乙方在租用期間三年之內,甲方不得再租給第三者,否則賠償乙方經濟損失,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續租,在同等價格上必須優先租給乙方。

  此合同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

  農村個人租地合同協議書範文篇二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基本農田,在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於,總面積約畝。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一年一交,二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租金2000元,於每年月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乙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2011年的投資元。二年重新議價時,如租地價格不能達成一致,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的土地。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臵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省、市有關部門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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