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廠房出租合同範本(精選3篇)

關於廠房出租合同範本(精選3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廠房出租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廠房出租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1、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_____承租甲方_____廠房一處路東廠房一間配房4間地址______________租賃期限為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為_____元/年,押金_____元。乙方搬進之後開始計算房租,押金充抵房租。

  2、經雙方協議在_____支付房租,若乙方未在指定日期內付清房租,合同終止。

  3、甲方提供水電,電力負荷應在30千瓦以上能保證乙方正常運轉,乙方在使用期間水電費自付,負責維修保養。

  4、乙方付清租金後,甲方不得干預乙方自主經營,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租賃本廠間,不得非法經營,不得出租,轉讓,買賣場內一切設施如改變屋內設施必須經甲方同意,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改造。合同期滿後乙方須恢復甲方原貌(衛生,房屋,井水電等)一切設施,如有損壞丟失從押金中扣除。

  6、若遇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洪澇,地震,打架鬧事,地震等)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甲方不賠償乙方任何經濟損失,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甲方按乙方實際租住日結算乙方租賃費。

  7、在租賃期間,乙方不能從事非法有汙染的商品生產,如有非法經營,後果自負。

  8、被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按手印生效。

  9、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年 月 日

  廠房出租合同2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型別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裝置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廠房出租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檔案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專案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方承擔;所有權屬___方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年 月 日

  廠房出租合同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遵循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廠房、宿舍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甲方將名下位於 ,廠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框架廠房,宿舍, 平方米辦公室(以下統稱“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對租賃物的各項情況已有充分了解,並願意承租租賃物。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的租賃期限為 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1、廠房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宿舍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辦公室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元,廠房每月租金 元,宿舍每月租金 元,辦公室每月租金 元。在租期的第 年起(即自 年 月起),租金標準均在上一年的基礎上上浮 元每月每平米計付,直至本協議履行完畢。

  2、租金按月結算,採用先交租金後使用的方式,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以後乙方需在每月 號之前將下月的租金轉入甲方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四、保證金及相關費用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向甲方支付 個月租金作為租賃保證金。甲方保證乙方用電 (即 安),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2、租賃期間租賃物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按月結算。每月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當月水電使用度數後,按當地水電常規費用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水電費用。乙方未按時繳納水電費的,甲方有權阻止乙方繼續用水用電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逾期繳納水電費用累計超過30日或累計超過共 元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3、電梯使用維護和年檢的費用,由所有承租方按實際使用情況進行分攤。

  4、租賃期間因使用該租賃物而產生的相關稅費和相關管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續租和轉租

  1、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應將廠房、宿舍交還給甲方。如需要繼續承租,應在租賃期滿60天前與甲方協商,並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2、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外轉租租賃物。

  六、租賃物的改造與維修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租賃物進行改建、裝修、加裝或改裝有關配套或附屬設施。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進行上述改造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若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恢復原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租賃期間乙方負責租賃物內電梯、水管、門窗的日常維護維修。因乙方不當使用造成租賃物及相關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維修。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物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在乙方將租賃物交還甲方時,應保證租賃物內水管、門窗、消防器材、宿舍電器、廠房電梯能正常使用。乙方租賃期間自行安裝水電設施、裝修等,租賃期滿後,不能拆走。

  3、乙方承租該租賃物時已確認租賃物的裝修標準和消防管道、下水道等設施,消防配套箱 只。租賃期滿後乙方退租離場前需按甲方原裝修標準修復相關設施,正常使用導致的損耗除外但應確保相關設施能正常使用。

  七、其他規定

  1、乙方自行負責對所聘工人的工資發放、社會保險及其他相關保險的購買。若出現勞資糾紛、事故、拖欠工人工資或保險等情況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規,按相關規定要求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及安裝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設施。若租賃物內發生用電或火災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租賃物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3、乙方負責安當地環保等相關部門標準對租憑物周邊進行綠化等相關建設或由甲方代理建設,建設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如有違法經營並被有關部門認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無條件收回租賃物。

  5、乙方在租賃期間如無違法相關規定,合同期滿乙方辦理退租手續並結清所有租金及水電等費用後,憑保證金收據由甲方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和水電保證金。

  6、乙方須委託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單位對廠區及宿舍進行統一的管理,乙方應於每月繳納物業管理費 另議 元

  7、甲方提供的廠區及宿舍屬有償使用,道路屬公用。乙方如佔用道路和空地要先徵得甲方同意,在不影響其他租戶的情況下與甲方協議有償使用,價錢另議。

  8、協議雙方按本協議項下通訊地址發出的雙掛號或特快專遞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三日內即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一方地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八、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經甲方知會仍不糾正或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收回租賃物,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相關稅費和管理費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月租金額和應付相關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或先行停電停水,逾期一個月或累計超過5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物,乙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3、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再續租或出現協議約定解除租賃關係情形,乙方應在出現上述情況後15天內與甲方辦理退租手續並退場。若乙方逾期不辦理退租手續並退場,則視為乙方放棄其租賃物內財產的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在租賃物內所有的原材物料、半成品、成品和裝修、生產裝置及辦公裝置等一切物件。

  4、租賃期間乙方如無任何違法或違約行為,甲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協議,因特殊情況如政府要拆遷、徵用或租賃物改造需拆遷的除外,甲方並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租賃期間滿乙方沒有違約的繼續租賃,甲方在同等條件內優先考慮乙方繼續租賃。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否則視為未變更。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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