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精選9篇)

簡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精選9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簡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簡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畝、每畝承包費___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簽,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年 月 日

  簡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透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東齊9—10社邊界,南齊公路坎下,西齊半邊街村1組吳家溝為界北齊嘉陵江。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零xx年 1月1 日起至二零xx年 12月31 日終止。

  支付方式;土地租憑以現金支付,支付時間以每年的一月一日,20xx年租金為兩萬五千元整,第二年土地租金為三萬七千五百元整,20xx年至20xx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五萬元整。

  四、乙方承包荒灘後應積極治理,可用於養殖和種植業,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依法享有繼承權,轉包,參股合夥權。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的人 畜 禽不得踐踏乙方所經營的任何植物及財產物質裝置。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20xx年 月 日 鄉人民政

  簡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透過村委招標方式取得甲方荒山岩石林地的承包經營權,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丹寨與都勻交界相鄰的荒山岩石林地共計1700畝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有公路至西往王司鎮公路邊右上。

  南至:小衝坡下小河溝以右邊至北到老貓衝坡梁分山嶺一線。

  西至:現有肆座小山相隔荒壩的水溝。

  北至:現有壩固鎮王家大田以上分水嶺一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為三十年不變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山、岩石林地使用權及其地方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付款方式分為兩次10年為1次,先付後使用。

  四、乙方承包荒山岩石林地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和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山岩林地有獨立經營自主權,但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岩石林地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山、岩石、林地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它任何名目的相關費用。

  八、乙方將荒山岩石林地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利用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必須保證該荒山、岩石林地界線內無人爭議,如有糾紛,甲方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5萬元並拆還乙方對荒山岩石林地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定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合同,甲方不予追還乙方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內國家建設用地,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證向乙方支付實際損實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後合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權威部門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本合同發生糾紛由法院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備案1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

  雙方同意對甲方享有承包經營權、使用權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內進行流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正、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組________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流轉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採用以下第轉包、出租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過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面積、等級、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___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轉價款、補償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__元流轉價款支付給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時間與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為_____________。並由雙方指定的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監證。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協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履約期間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未經甲方同意或終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轉。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轉土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二)甲方違約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應支付乙方賠償金xx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轉土地,應向甲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四)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償付賠償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

  3、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國家徵用或農業基礎設施使用該土地時,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約定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獲取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和地上種苗、構築物補償費。

  1、甲方收取;

  2、乙方收取;

  3、雙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甲方收取土地補償費,乙方收取地上種苗、構築物補償費。

  (二)本合同履約期間,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合併,負責人變更,雙定代表人變更而變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終止,原土地上新建附著構築物,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2、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________元;

  3、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甲方不作補償。

  (四)國家徵用土地、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終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給甲方或新承包經營人使用後,乙方應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原發包人)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轉讓土地合同,應以原發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簡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承包土地名稱為 ,總面積 畝,四至界限為 。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50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年 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1)採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2)採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承包金 元,總承包金 元。以後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 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互換、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 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 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佔用承包地不屬於違約,徵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

  (1)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 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簡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發包方: 市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訂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年,由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並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鎮人民政府的批准。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範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畝土地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但因乙方已於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帶給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群眾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夠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承包金為每年xx萬元,在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職責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一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同意後,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潛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務必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潛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下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職責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務必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徵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餘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徵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能夠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

  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於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個性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萬元訂約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 代表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簡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承包給承包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

  面積:

  界止:

  二、承包形式:

  家庭承包外其他方式承包

  三、承包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三年)

  四、上交承包款:

  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元。交款方式及時間:

  五、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合法使用承包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承包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儘可能為承包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六、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包方有經營自主權。

  2、承包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承包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承包款。

  4、承包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承包地用於違法經營。

  5、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直至合同期滿。

  七、在合同承包期內

  如遇承包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承包方必須服從。徵用後,承包方只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八、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如承包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一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承包方的承包費。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一式份,發包方和承包方各執一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承包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承包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簡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透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風險告知: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透過承包方案;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簽訂承包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 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風險告知:在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時,因儘量避免合同的實質內容不明確:一是標的不明確。如土地、果園、荒坡的四至不明,建房築路、添置灌溉設施、架設電路等權利義務關係未予明確。二是承包基數及交款辦法掌握不好。發包前未作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憑著少數人的粗淺體會,或對市場的變化因素估量不足,合同中確定的基數往往過高或過低,高者可能影響承包者的生產積極性,導致合同難以全面履行;低者易引起“紅眼病”,總想提高基數或提前終止合同。三是違約條款約定不合法。如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合法,常常為了避免風險強調責任,把它確定得高出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數倍甚至幾十倍,使此種違約金約定成為一紙空文。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簡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面積畝(土地型別)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帶給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帶給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務必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能夠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能夠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汙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持續,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能夠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職責。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職責,但乙方務必及時將狀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狀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潛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職責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務必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到達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就應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資料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能夠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職責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潛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份。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蓋章)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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