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承包山林合同範本

個人承包山林合同範本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承包山林合同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託單位:____縣___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__山的__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__畝,中幼林____畝。該片林木北起____至____,南起____至____,東起____至____,西起____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__年以後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採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__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採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後__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採石、採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並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__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2.由於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燬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燬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___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採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縣__林場(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乙方: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組或村民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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