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

  承租人租房用途,並在合同中約定不得有違法行為。下面是關於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的內容,歡迎閱讀!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

  一、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效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條件:

  合同解除包括雙方解除和單方解除。雙方解除是當事人雙方為了消滅原有的合同而訂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單方解除是指當事人一方透過行使法定解除權或者約定解除權而使合同的效力消滅。

  在租期較長的房屋租賃中,當事人都有可能發生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情況,為使當事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

  綜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合同解除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不定期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隨時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轉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租賃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計超過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無正當理由閒置公有住宅用房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故意毀壞租賃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毀損,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賃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版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市 區 路,位於第_____層, 號。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千百拾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六個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鋪一個、(2)櫃子一個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為:度;(2)電錶現為:度;(3)煤氣表現為:度。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執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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