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合同的模板

代理記賬合同的模板

  代理記賬合同(一)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帳,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簽定以下協議:

  一、委託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 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 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 對於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二、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按照委託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 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三) 對委託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 對委託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予以解釋。

  三、業務範圍:

  1)根據委託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要符合《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和稅務部門的要求,內容真實、準確;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會計資料傳遞程式和簽收手續: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

  4)按有關規定稽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在每月月度結束後15 天內,向甲方報告核算結果和會計報表;

  6)對委託方有關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問題,提供諮詢意見,並可根據委託方的要求提供財務分析報告;

  7)如委託方需要變更工商營業執照的有關內容,並相應變更國稅和地稅登記內容的,按市場價格的70%收費。

  四、代理記帳收費: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帳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 元,按月支付。

  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帳簿費。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終止:

  委託人、受託人終止委託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代理記賬合同(二)

  合同編號:

  甲方:

  地 址:

  電 話:

  聯絡人:

  地 址:紅旗大街 **號海格集團**室

  電 話: *****

  傳 真: ********

  聯絡人:周際威 責任會計: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業務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 年 月至 年 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甲方的義務是: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配備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額相核對;

  (3)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負責向乙方提供原始憑證授權簽字人名單;

  (5)及時向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經手人及授權簽字人籤批的原始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並對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6)對於甲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7)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8)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9)為乙方提供記賬、理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要求為甲方代理記賬,保證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指導甲方設計相應的會計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照有關規定稽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

  (6)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為甲方提供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的建議;

  四、收費標準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 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一週內預付3個月的費用,到期後在每季度初10日內收到會計報表時,支付下一期的費用。

  全年憑證、賬簿費用為150.00 元。其中包括用友套打憑證、賬簿、差旅費報銷單、費用貼上單、工資表、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等。

  五、服務方式

  客戶選擇的服務方式為 ( 公司取票 客戶送票 )

  六、會計檔案保管

  1、在會計年度內,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檔案由會計公司設專人專櫃保管;

  年度終了後,交由客戶自行保管,交接時雙方需在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責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稅收方面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真實,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4、關於會計賬務出現的問題,辦理交接手續以前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以後的由乙方負責。

  八、變更、解除及爭論解決方式

  1、協議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不得單方修改或終止協議,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協議或出現

  其它法定終止情形的,協議書終止並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會計交接手續;

  3、凡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爭論,雙方應透過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決。

  九、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到期後,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期。

  十、未盡事宜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透過友好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確定。

  甲 方 : 乙 方 :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

  日 期: 責任會計 :

  日 期:

  代理記賬合同(三)

  甲方:北京****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濟友好協商,就為乙方提供代理 記賬和納稅申報服務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

  一、服務範圍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單據,資料,代乙方辦理日常會計核算業務,登記明細賬及總賬,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定期編制向稅務機關提供的稅務資料,幫助乙方建賬建制,幫助出納員編制銀行調節表。

  二、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至為

  甲方為乙方的服務期限(本合同最短簽訂期限為六個月)。

  三、甲方責任和義務

  1、根據乙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等,並負責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稅務機關召開會議,培訓等事務,除規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場外,均由代理財務人員參加,並及時將會議或培訓內容轉達乙方。

  2、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負責納稅申報及稅務年檢等工作。

  3、為客戶提供會計、稅務等方面的諮詢服務,使客戶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稅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甲方僅對乙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5、對在執行會計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6、終止合同時有義務與乙方作好賬務交接工作

  四、乙方責任和義務

  1、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會計資料應當真實,合法,準確,並應配有專人負責日常收支和原始憑證的保管工作。

  3、按照約定收費標準及時足額的支付費用。

  4、對甲方退回的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更正補充。

  5、會計憑證、會計報表有雙方約定進行保管。

  6、無論是甲方上門服務,還是乙方送到本公司,對所傳遞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均由雙方簽字確認並按要求於當月25日-30日前交給甲方。五、收費標準、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服務費為每月人民幣元,耗材費為每半年80元。

  2、支付方式

  (1) 月付須在甲方到乙方收取原始會計資料時支付當月服務費;

  (2) 年付須在甲乙雙方鑑定合同後一週內將服務費一次性付清。

  六、違約及懲罰

  1、雙方應緊密配合,信守合同,若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其原始憑證,造成的繳稅申報延誤,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反之,由甲方原因導致的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2、若乙方已經聯絡兩個月拖欠服務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責任有乙方承擔。

  3、若乙方已經享受甲方的免費稅務登記服務,且合同執行未滿6個月而解除的,乙方應支付稅務登記的成本費用:小規模納稅人為 元,一般納稅人為: 元。

  七、其他

  1、本合同書期滿前,雙方不提出終止時,合同將自動延長,延長期為本合同第二條所確定的時間。

  2、如服務範圍超出本合同約定或業務量明顯超出預期,甲方應酌情增加服務費。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鑑字蓋章生效。

  甲方 :北京凱迪遠景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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