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租賃協議合同範本

簡易租賃協議合同範本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     路    弄    號    室;房型規格     ;居住面積平方    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電話 沐浴 空調 冰箱 彩電 洗衣機 微波爐 吊扇 音響 vcd

  b:傢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           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收回、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    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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