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精粉購銷的合同
鐵精粉購銷的合同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備註 產品名稱 鐵精粉 合計金額 (大寫)
二、交貨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Fe≥66%,Sio≤6.5%,S≤0.4%,粒度 150 目≥65%,品位每增 加 1%,單價每噸加 10 元;每降低 1%,單價每噸扣 20 元。品位 63.9≤63%,沒噸扣 40,品 位 62.9≤62%,沒噸扣 60 元。品位 61.9≤61%,拒收。S≤0.3%,每超過 0.1%,扣 5 元∕T; SIO2≤0.6%,每超過 1%,扣 5 元∕T;水份≤( )計算,超出部分按扣噸處理。
四、交貨地點:需方指定料場。
五、運輸方式及到站和費用承擔:汽運、運費由( )承擔。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以需方過磅為準,以磅單和化驗單為結算依據。
七、包裝標準:散裝。
八、驗收標準及方法:需方質檢部驗收,提出異議期限為化驗結果出來後 5 天,可到有 資質的質檢部門覆校解決,如誤差範圍在 0.5%以內,以需方化驗為準,如超出 0.5 以外, 則以有資質的質監部門檢驗為準。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開據增值稅票(稅率 17%)後,即透過銀行結算,匯入供方 賬戶或現金結算。
十、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執行。
十一、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簽字後生效。
供方:
單位名稱(章) :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編:
需方:
單位名稱(章) :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編:
規格
計量單位 ( )
數量(噸)
含稅單價
金額(元)
備註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監(公)證意見
經辦人監(公)
證機關(章)
鐵精粉購銷合同二:
簽定日期: 簽定地點: 賣方(甲方):柳河順泰煤炭經銷有限公司 買方(乙方):包頭市海沃物資有限責任公司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願、 公平互利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根據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賣方同意銷售,買方 同意購買由賣方提供的鐵精粉,並且雙方一致同意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條款: 年 月 日
一、技術指標
1、 2、 3、 4、 5、 6、 Fe 全鐵≥ 65%
Al2O3 氧化鋁≤1 % SiO2 氧化矽≤ 8.5% S P H2O 硫≤0.2 % 磷≤0.015 % 水分≤ 9%
二、合同期限:一年
三、數量:每月 10000 噸
四、裝、交貨地點:裝貨地點通遼,交貨地由乙方決定。
五、價格:單價人民幣 810 元/噸(含增值稅發票),注:單價隨市場價調整。
六、價格調整:
1、Fe≥65%,按每高 1%價格上調 10 元/幹噸,Fe≤65%,按每低 1%價格 下調 10 元/幹噸,如品位低於 58%,買方則有權要求退款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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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l2O3(氧化鋁)含量超過 2%的,每增加 1%,價格下調 10 元/幹噸 3、SiO2(氧化矽)含量超過 3.5%的.,每增加 1%,價格下調 10 元/幹噸 4、S (硫) 含量每超過 0.01%,的,每增加 0.01%, 價格下調 5 元/幹噸 5、P (磷) 含量超過 0.06%,的,每增加 0.01%, 價格下調 5 元/幹噸 6、H2O(水分)當礦石在 105 攝氏度下蒸發的自然水分超過第一條所承諾的最 大值時,賣方應賠付買方水分運費及損失 810 元/幹噸
七、品質、數量及結算依據:
品質(理化)指標:提貨時雙方代表共同取樣,每天製成一個均樣,一 分三份,雙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為公證樣;雙方協商指定一家檢驗機 構進行化驗,如果此二份樣的化驗結果之差異在 0。5%以內,最終結果以 此二結果的平均值為準,如果其差異超過 0.5%,雙方共同執公證樣在同一 化驗機構進行化驗, 其結果為雙方所規定的品質數量均為本合同項下的結算 依據。
八、付款及結算
1、乙方按每月先付 10%訂金,甲方開始向乙方供貨,每供應 2000 噸時, 乙方 應給甲方結算 70%貨款。 隔月付完餘款。 (使用銀行帳戶轉帳方式結算)
九、貨物發運:
貨物運輸由甲方負責。
十、爭議的解決
雙方由於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 成,則提交合同簽約地法院進行裁決,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了承擔應有 賠償外,還需要按本合同金額的 5%賠償勝訴方其它損失費。
十一、合同生效及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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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透過傳真 簽署同等有效。雙方協商變更此合同任何條款,必須由雙方簽署書面的協議方 可有效。
賣方:柳河順泰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