貽貝的購銷合同

貽貝的購銷合同

  編號:

  養殖戶(甲方):

  收購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為促進貽貝業健康發展,使養殖戶和經營方得到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數量:甲方確保將其養殖的 (根)鮮貽貝銷售給乙方。

  二、規格:甲方提供的`貽貝規格應達到乙方的要求。

  三、價格:按照隨行就市。但是,為了保護乙方養殖的積極性,雙方確定最低收購保護價為: 元/公斤

  四、提貨方式:乙方到甲方養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購地點。

  五、檢驗方法:根據質量要求當場進行驗收,邊收購邊檢驗。

  六、結算:乙方收到貽貝之日起1個月內結算完畢。

  七、協作:在遇到颱風等自然災害時,乙方應按其能力協助甲方做好相關措施,因颱風而提前收割的貽貝,規格未達到要求的,乙方應儘量予以收購,在價格上雙方予以協商。

  八、違約責任: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負責對其今後養殖貽貝的收購(包括颱風季節的協作);乙方延遲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延遲部分貨款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可採取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舟山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養殖戶(簽字)  收購方(蓋章)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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