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作物種子代加工合同模板
農作物種子代加工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委託甲方在河南省種子管理站東郊試驗站種子加工廠代加工小麥、玉米、蔬菜等作物種子。
二、加工費用:使用清雪包衣—自動計量包裝全套加工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使用自動計量包裝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加工其它作物種子價格由雙方臨時協商確定。
三、在甲方種子加工廠加工種子發生的裝卸費、水電費、人員工資、裝置折舊費、維修保養費及短期倉儲費(一週內)由甲方負擔。如種子貯存期超出一週,費用按倉貯收費標準另計。
四、乙方種子加工所需種衣劑、包裝袋等均由乙方負擔。如種衣劑由甲方提供,其費用另計。種子加工的廢種子和下腳料由乙方自行處理。
五、種子加工質量保證:甲方種子加工廠是採用國外及國內先進主機建成的,生產率高,加工質量好,計量範圍廣。其工藝流程為四層篩風篩雪比重雪包衣—計量包裝(範圍0.1—50kg)。乙方提供的種子原始淨度≥95%時,甲方保證種子加工的淨度、計量精度、獲選率(種子損失率)、破碎率、種衣牢固度、包衣合格率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有關標準。乙方提供的'種子需包衣時,應提供質量合格、成膜性好,使種子包衣後能夠連續進行自動計量包裝的種衣劑。
六、裝置加工能力4t/h,每天加工小麥、玉米能力3—6萬公斤,如乙方需分裝5kg以下小包裝種子時,加工能力每天3萬公斤左右。
七、種子加工前,乙方應提供甲方種子質量檢驗單。純度、發芽率、水分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甲方方可進行代加工。
八、代加工數量:小麥、玉米:乙方應保證年種子加工量不低於50萬公斤,每個品種加工數量不低於5萬公斤。
九、合同期限:雙方本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合同期限2年,自簽訂之日起計算。
十、訂金:合同生效10日內,乙方應預付甲方代加工定金萬元。
十一、代加費用結算:每批種子加工後,乙方對種子加工質量進行檢驗,質量達到國家有關標準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應在提貨前將全部加工費支付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修訂。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