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基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樁基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拷和國建築法》及國家對基本建設管理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現就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承包方式:

  第三條 承包範圍:

  第四條 合面價款

  1、本合同中,樁型為,砼強度等級為,樁基固定單價 元,米,該單價已綜合考慮商品砼充盈係數和稅金、3米以內空樁費、機械裝置一次進出場費、機械裝置場區內移機費等。

  2、工程量:本工程為 樁,共 根,樁總長 米;該工程量為圖紙設計工程量,在設計工程量不變更的情況下,該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除合同中工程總施工費用:有效進尺費用: 元+空樁費用 元。

  4、工程造價:本工程合同總造價: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5、水電費用:本工程所需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合同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為年日起至月 日結束。

  2、裝置迸場後,由於甲原因(如地下障礙物、停電、夜間不讓施工)不能正常施工時,經甲方和監理簽證確認後,竣工日期可相應順延(僅順延工期,無其他任何經濟索賠)。

  第六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樁基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50%,支付至該部分工程量對應合同價款的70%;

  2、樁基工程全部完工並提交完整工程資料後付至合同總價款的80%;

  3、經檢測合格並出具報告後一個月內付至結算總價款的95%;

  4、質保金為結算總價款的 5 %,質保期一年,自工程檢測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期滿後一個月內無息退還a

  5、每次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需提供全額正規工程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合格發票時止。

  第七條 工程結算

  1、如果施工過程中未發生甲方設汁變更,則合同工程量按照圖紙設計工程量計算。

  2、因甲方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量增減,增減部分的工程款按照甲方實際核實的工程量和合同單價據實調整。

  3、結算價格調整方法:

  (1)合同固定單價已綜合考慮3米以內的空樁贊用,實際施工空樁長度超過3米的,超過部分的空樁按 進行結算。

  (2)如因甲方變更,導致乙方機械裝置二次進場移機的,每臺次增加10000元。

  4、工程結算時,乙方必須如實提供經監理、甲方現場負責人籤認的打樁記錄、實際施工時間和打樁前的場地標高以及工程驗收單,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結算直至其提供完整結算資料時止。

  第八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圖紙、資料:

  施工現場工程地質勘察資料、設計技術資料、總平面圖各一份,工程樁位施工圖兩份,並保證資料準確。

  2、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3、組織設計單位和乙方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及時簽發交底會議紀要。

  4、提供施工放線用座標控制點和標高水準點,並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校驗,待複核無誤後,簽證存檔。

  5 負責施工現場與外界連線道路的暢通,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

  6、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負責地下障礙物的處理及周邊其他關係的協調處理,為乙方的正常施工創造條件。

  7、甲方負責乙方施工期間的一切影響正常工作的各種阻工因素,創造良好施工環境,確保乙方正常施工。

  8、甲方應遵守雙方達成共識的工程款撥付方式。保障到位,確保工作又快又好開展。

  9、甲方應負責補償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誤工,而影響乙方的利益。損失雙方協商而定。(因天氣、地震等不可預料以及正常監理規範引起的誤工不計)

  10、如遇特殊情況需變更的,甲方有提前告知的義務,以便乙方作好配合現場工作的準備。

  11、甲方委派 (聯絡電話: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但涉及工程變更、工期順延、進度款的支付、工程結算等需要經甲方另行稽核確認後方為有效。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專案經理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專案經理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照甲方要求參加相關施工協調會、例會,全權負責工程專案的管理以及與甲方、政府、周邊其他關係的協調處理。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對違約金的扣除等與合同履行有關的檔案、紀要須乙方專案經理簽字有效。

  2、按甲方要求配備樁基施工機械裝置,確保按期完成合同範圍內工作量。

  3、負責施工現場軸線及樁位的測量放線.工作。

  4、按規範和設計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務。

  5、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確保施工的工程滿足質量要求,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各種相關資料於完工後 日曆天內整理完畢,提交甲方 份。

  7、制訂安全施工保證措施,保證施工期間安全、文明施工,負責組織施工機械、人員安全進退場,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8、服從甲方管理,如發生不服從甲方正常管理而造成的糾紛或經濟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9、開工前 日向甲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

  10、機械進出場費及工地臨時設施費、材料保管費及施工中產生的其他費用已綜合計入合同單價內。施工材料丟失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1、乙方應認真做好工作期間的機械、用電、消防等一切安全生產工作, 因裝置運轉工作期問以及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方面損失,由乙方自行 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2、乙方應積極配合監理、現場技術人員,有做好現場試塊送檢、資料 記錄、日誌等資料填報工作。

  13、乙方應樹立高度負責的質量意識,認真按相關規範工作,確保滿足 相關質量要求,質量達標以最終檢測方的評訂結果為準。對予未達標的工 作面,z.方除重新補正外,還應賠償甲方進度、材料不良影響造成的`損失。

  14、工程全部完工後,乙方應及時退場,從施工現場清除並運出裝置、材料、生活、施工垃圾和各種臨建設施(不包括打樁所出土的清理),保持工程現場的清潔,不得影響甲方進行下一步施工,否則,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清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5、配合甲方的樁基檢測工作。

  16、施工過程中因噪音擾民等產生的一切費用(含相關部門的手續辦理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17、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周邊關係。

  第九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第五條相關約定按期開工和完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工期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乙方應認真按照國家、地方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本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承擔自身原因導致的返工修改費用。

  2、如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專業部門認定,認定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隱蔽工程要經監理單位驗收合格並簽章,辦理工序驗收手續。

  第十一條 關於安全文明施工的約定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現行安全文明施工規範規定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組織施工,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各類安全事_故責任及其費用,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誤,則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保證安全用電,安全防護,負責對進場施工機械及工器具進行檢測,確保機械、工器具及其他裝置的安全,否則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必須對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且每週不少於兩次安全知識培訓。

  4、乙方必須安排持有執業或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在開工前向甲方及監理單位提交安全防護措施方案,經甲方及監理單位書面認可後方可實施;防護措施費由乙方承擔。

  6、因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及費用,且工期不予順延。

  7、乙方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且工期不予順延。

  8、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對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的監督檢查,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安全文明不達標造成工期延誤及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其費用。

  第十二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乙方根據合同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到貨後2小時內通知甲方驗收。對不合格或與合同規定不符的產品或材料,甲方有權拒絕驗收,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或材料,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工期不予延期。

  2、乙方用於工程中的原材料必須滿足工程質量要求,對於要求複檢的材料,應現場按規定批次取樣,並送入方指定實驗室進行實驗。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現行的設計、施工驗收規範及工程設計圖紙的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和地方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並按照規定進行質量驗收和評定。否則,乙方應自費修理、重做直至合格為止。造成工程延期的,按本合同條款承擔工程延期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乙方施工的樁長誤差應在規範規定之內,如經過檢測後,發現樁基施工質量不合格、實際樁長與設計樁長偏差超出規範要求時,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以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對因訂立和履行本合同獲得的甲方的圖紙。資料等具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開。該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無效、終止或解除而終止。

  4、甲方應在開工前 3 天將施工所需圖紙、資料提供給乙方,若甲方不能按時提供而造成工程延誤時,工期相應順延,無其他任何經濟索賠。

  5、合同履約期間,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偷盜等違法事件時,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交納違約金 元,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所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6、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將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另行分包,所產生的後果及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四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自願交納本工程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2、乙方須在合同生效後7個工作日內足額繳納履約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工程款。

  3、工程全部完工,經樁基檢測合格並出具報告後,乙方且無其他違約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4、合同履約期間,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違約輕重,除按相關違約條款執行外,扣除部分或沒收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第十五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時,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 條其他

  1、本合同項下一方致另一方的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發出,如以面呈方式遞交,則送交當時視為送達;如以傳真方式送交,則以發出方傳真機顯示通知業已傳送後24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以掛與郵寄方式送交,則以郵寄方按照本合同簽字頁載明的聯絡地址寄出後視為送達。如一方變更聯絡地址,應當在變更前七日內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投有變更。如收到變更通知前發出通知,則該通知仍有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辦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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