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品拍攝合同

收藏品拍攝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對甲方要求乙方拍攝收藏品照片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作範圍:

  甲方要求乙方以專業拍攝照片要求,拍攝收藏品照片,用於甲方對做宣傳畫冊、製作幻燈片之用。

  二、 合作方式:

  1. 由甲方提供瓷瓶、書畫收藏品,乙方對其收藏品進行專業拍攝。

  2. 由甲方提供拍攝場地。

  3. 從正式拍攝當日起,乙方在兩週內拍攝完成共計張照片,並在拍攝完成後10天內將所有照片後期製作完成以光碟形式交與甲方。

  三、 合同金額以及付款方式:

  拍攝數碼照片為80元/張,拍攝正片為180元/張(含衝片), 合同簽訂後,甲方須支付50%拍攝訂金人民幣共計:¥ 元整用以正片購買等支出,拍攝完畢甲方須支付20%拍攝費用人民幣共計:¥ 元整,後期製作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簽字確認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拍攝餘款人民幣共計:¥ 元整(轉賬支付,需乙方提供準確賬號等資訊。

  四、 權利義務:

  1、 本次拍攝由甲方提供拍攝場地及搬移拍攝物品的工作人員。

  2、 本合同所拍攝成品著作權屬甲方所有,乙方需透過甲方同意後可用於作品展示。

  3、 若由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使用圖文進行商業廣告發布,造成後果乙方自行負責。

  4、 甲方按本合同支付乙方拍攝價款。

  五、 產品安全:

  1. 拍攝期間,甲方派指定人員到拍攝場地產品安全保障。

  2. 若在甲方人員監督下,瓷瓶、書畫收藏品有遺失或損壞,乙方不予負責。

  3. 到達拍攝現場後,甲方有義務和責任配合乙方進行貨品安全保障,以免發生偷盜、搶劫等惡性事件發生。

  六、 其他: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年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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