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海洗染行業洗染業務合同格式條款操作規範

關於上海洗染行業洗染業務合同格式條款操作規範

  第一條 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範上海洗染行業洗染業務合同格式條款,依據《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和《上海市洗染行業消費爭議糾紛解決辦法》規定,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經營者在經營服務中的各類服務專案、收費標準和保值精洗服務,必須在店堂醒目處予以明示公佈。

  第三條 經營者在承接消費者洗染業務時,應當在取衣憑證上寫明具體的服務內容,包括:

  1.顧客資料;

  2.衣物名稱:全稱(式樣、顏色、纖維、品牌);

  3.加工的服務專案:洗滌方式要徵得顧客同意;

  4.單價及總價;

  5.衣件數量;

  6.是否要保值精洗;

  7.檢查衣物現狀,註明破、蛀等疵病;

  8.洗、燙加工的'後果要註明;

  9.開票、取件日期;

  10.開票人、顧客均應簽名。

  第四條 為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經營者應當在店堂醒目處將“顧客須知”予以明示公佈。

  第五條 本規範已報上海市工商管理局備案。本市從事洗染業務的企業均應按本規範的要求執行。

  第六條 本規範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上海洗染業行業協會(章)

  上海市消費者協會(章)

  XX年7月10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