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花苗木採購合同

草花苗木採購合同

  採購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自願、協商的原則,就草花采購內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採購草花苗木,單價每盆 元,共盆,合同總造價:(元)。

  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應當按照甲方要求組織苗木,不得無故拖延。

  三、本合同所採購的苗木應當在日之前由乙方運送到合同的指定地,運費由 負責。

  四、在乙方將苗木運送到約定地點後,經甲方驗收合格,視為乙方履行了交付義務。

  五、關於苗木的檢查、驗收的方式及質量要求由甲方確定,各草花苗木供應單位及個人對自己所調運的苗木數量務必核准、如實報量,數量應與我單位工作人員驗收數量相同,質量符合甲方要求。

  六、付款方式苗木進場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後、開票到財務室結算支付苗木款。

  七、如果乙方超過本合同的約定的日期交貨,甲方有權拒收,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本合同金額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八、因乙方延遲交付或者交付的數量與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購買苗木,因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數量、規格、價格、到貨時間等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如確需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後才能變更。

  十、乙方應該按照本合同對相關苗木內容的.營養缽等其他要求進行保護,如果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甲方有權拒收。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而且,乙方還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本合同總造價的3%,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款項,如果甲方違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履行的,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本合同供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時 間: 年 月 日 時間: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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