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勞務派遣合同樣本(通用9篇)

2022年勞務派遣合同樣本(通用9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務派遣合同樣本,歡迎大家分享。

  勞務派遣合同樣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政府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絡。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 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

  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字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字和____文字一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字出現矛盾時,以中文字為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

  勞務派遣合同樣本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業務需要,向乙方提出 需求,同時乙方也具備該專案工作的能力,並願意承接該項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謹遵以下條款: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甲方 崗位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 年,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後工資 元/月。

  2.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派遣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招錄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2.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合同訂立後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聘人員,如有特殊原因須經乙方同意,或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甲方原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變更,應由乙方同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三、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於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二)費用的來源及發放標準:

  1、勞務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提供勞務報酬工資表,經核准後按月按時發放。

  2、甲方應支付按國家、自治區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在確定的序號後"√"或"×")

  (1)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員工的體檢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以甲方書面正式委託形式,委託乙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託書麵條款執行)。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給乙方並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 (月、季、年)支付,由甲方於 月 日將當 (月、季、年)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社保費及其它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並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合法規範用工。

  2.確保派遣員工工作場所、設施的安全,避免發生危險,並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避免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3. 甲方若安排乙方派遣員工在特殊工種崗位工作,必須查驗相關證件或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後,持證方可安排上崗。

  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條件下,按時提供合格的派遣員工,對不能按時保證派遣用工影響生產的,甲方有權按實際損失向乙方提出賠償,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除外。

  5.甲方有權制定企業規章制度用以規範管理派遣員工,並對其考核,每月及時報乙方。對違反企業管理規定的派遣員工的處罰,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甲方辭退不合格派遣員工應與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報乙方備案且要書面通知乙方辭退原因。

  6.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員工考勤、工資分配明細、獎罰明細。工資表經甲方確認後,於每月 日前按當月實際發生額結算勞務費用,並轉賬到乙方。

  7.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甲方對以下派遣員工可以書面形式退回乙方:並書面說明退回原因。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的,吸毒、販毒。

  (5)派遣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適應崗位要求的。

  (6)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8.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派遣員工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調整其崗位時須以書面方式告之乙方。

  9.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派遣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到崗工作,乙方派遣員工必須服從甲方安排。甲方按照勞動法相應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換休,乙確乙方派遣員工享有的各項權利。

  10.甲方因生產組織發生變化或生產經營困難,需要減少派遣員工時,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員工合同期內甲方終止用工以及員工合同期滿終止用工,需給予派遣員工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手續。

  11.甲方有義務稽核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對不符合條件的嚴禁使用。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條件下,按時提供合格的派遣員工。乙方對派遣員工進行政審及崗前體檢,經崗前安全和綜合治理等教育後,負責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派遣至甲方工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勞務費用後, 日內向甲方出具發票或財政部門批准使用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據。

  3.乙方負責派遣員工的工資計算和發放(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後7日內發放完畢),以及人事、檔案關係的管理和各項社會保險金的收繳工作。

  4.負責派遣員工各類保險待遇的申報,審批和發放工作。

  5.乙方的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換人。

  6.今後國家或地方政府有新的派遣員工政策出臺,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協商。

  7.負責日常事務性的管理工作,如提供有關證明之類問題等。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的派遣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另外從事與甲方業務競爭有關的工作。

  2.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緻傷、致殘、致死,由甲方負責組織搶救,甲方負責召開事故分析會和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乙方負責相關事宜(住院手續、工傷鑑定)的辦理,工傷事故也由乙方統計、上報。工傷醫療費用等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由工傷保險機構和甲方負擔。工傷以及工傷員工舊傷復發醫療期間陪護費、交通費、生活補助費,陪護人員的工資、交通費、生活補助費按國家或甲方相關規定執行由甲方承擔。

  3.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費用,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因病不能工作,或醫療期滿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予以退回。

  4.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產假期間,甲方按生育規定執行。

  5.派遣員工因個人原因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按規定從工資額中扣除該派遣員工因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服裝的剩餘部分,並收回標誌、證件等,乙方應予以配合,並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6、對於移交乙方的員工,在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所涉及的各種遺留問題由甲方承擔。

  7、派遣員工上崗當月即交納社會保險,未產生工資無法扣繳的,個人部分由乙方墊繳,次月由派遣員工工資扣回;企業部份當月即由甲方支付。乙方未給派遣員工個人墊付繳納社會保險產生的勞動糾紛、工傷事故等,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全部賠償責任。

  八、結算方式。

  按照約定,由乙方財務人員按月填寫費用結算表,經甲方稽核、簽字蓋章,辦理結算手續。因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上述費用,使乙方無法按時發放派遣員工工資及為其交納社保費用,所致損失甲方負責。

  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無故未按時結算工資額、社會保險費用及管理費等,將以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無故不按時給甲方出具發票或財政部門批准使用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據,將以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金額為基數,每日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其它出現單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賠償數額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如有變動,雙方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必要資料

  1. 雙方營業執照(社團法人證書)、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託授權書等資質證明資料。

  2. 《勞務派遣人員清單》。

  甲 方:(單位蓋章): 乙 方:(單位蓋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稅 號: 稅 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樣本 篇3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用工需求和聘用勞務人員的條件、名額和崗位等,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

  2、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崗位職責等崗前培訓。

  3、乙方受甲方委託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4、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派遣員工共________人,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5、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為其中包含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乙方需按照國家及地方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員工個人承擔的部分由乙方在派遣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

  6、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甲方對派遣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培訓,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勞動保護。一旦發生工傷亡事故,乙方派專業人員協助甲方妥善處理,由甲方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8、甲方有權解除工作期間不遵守規章制度的派遣員工,發生的相關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乙方及時配合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事宜,確保甲方的工作能正常執行。

  9、本協履行期間,如發生有關條款與國家現行政策不符時,雙方另行商定修改有關條款內容,協商不成立即終止執行本協議,或因一方遇到特殊情況確需提前解除協議,經雙方協商終止本協議。

  10、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暫定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同樣本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吉林省勞務派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充分履行各自的義務。

  一、協議期限

  第一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二、派出人員的數量和條件

  第二條根據乙方要求,甲方應於自我鑑定派遣勞務派遣員到乙方所在的州、縣(市、區)工作。具體人員以勞務派遣人員名冊為準。

  第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第四條乙方應協助甲方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三.勞務派遣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本協議所稱勞務派遣費用是指勞務報酬、社會保險費用、福利費、管理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管理服務費按以下方式選擇:

  (1)按各勞務派遣人員實際月薪的%計算。

  (二)按每月每個勞務派遣人員計算。

  第七條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工作不滿半個月的,管理服務費按半個月計算,工作超過半個月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第八條乙方每月前向甲方支付勞務派遣費。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銀行卡的形式按時足額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工資,並按要求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機構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應協助甲方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報酬和社會保險明細表》,經雙方確認後按雙方約定執行。

  四.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前,甲方有權檢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乙方派遣用工審批表》。

  第十一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及時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務派遣業務備案手續。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根據乙方提出的條件招聘勞務派遣人員..

  第十三條甲方依法與被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負責被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管理,並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

  第十四條在乙方的協助下,甲方負責接收或建立勞務派遣人員資料齊全的員工檔案,並妥善保管。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應按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轉移和檔案轉移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維護勞務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侵犯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繳納工作。勞務派遣人員應繳納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不得剋扣或拖欠。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諮詢服務,做好勞務派遣人員上崗前的各項服務

  第十八條派遣期間,甲方不得為被派遣人員安排其他工作,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撤回或更換人員..

  第十九條被派遣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在乙方的協助下,負責處理被派遣勞動者的工傷申請、工傷認定、鑑定、工傷保險繳費手續和工傷檔案管理,乙方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第二十條因勞務派遣人員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向勞務派遣人員索賠。

  第二十一條甲方應定期到乙方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及遵守規章制度的情況,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和支援。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簽訂本協議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遣用工審批表》。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依據法律法規制定規章制度,並提前告知勞務派遣人員有權依據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按法律法規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工作場所、工作條件、勞動保護和勞動工具,並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內容、操作規程、企業規章制度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教育。

  第二十六條乙方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工作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允許其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檔案,並提前與甲方和勞務派遣人員協商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在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工作清單》,明確規定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派遣期限和工時綜合計算期限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在約定的工作範圍內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具體崗位,並及時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八條和第九條的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撥付勞務派遣費用,不得剋扣或拖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工資增長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條乙方應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加班、夜班或在高溫條件下工作時,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向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加班費、夜班津貼和高溫津貼。

  第三十一條乙方有權監督檢查甲方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

  第三十二條在派遣期間,如發生違反規章制度或其他突發事件,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協商妥善處理。

  第三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在派遣期間發生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的,乙方應及時送至醫療機構急救,積極協助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政策規定妥善處理,並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甲方已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但在無效期間發生工傷的,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第三十四條因勞務派遣人員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勞務派遣人員索賠,甲方應積極配合處理。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法追究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違約責任。

  特別協議

  第三十六條勞務派遣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出具相應的情況說明並與甲方溝通後,有權退回甲方。

  第三十七條派遣期間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返還派遣人員,並延長派遣期限,直至相應情形消失,並支付相關費用。

  被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在乙方的服務期終止以及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勞務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發生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的,乙方應先支付搶救治療費用,工傷賠償後結清醫療費。工傷保險基金以外的醫療費用由當事人支付。

  第三十九條甲方及其派遣人員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條乙方未履行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義務,或者因乙方原因發生《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導致被派遣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當承擔用人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第四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如需提前終止在乙方的服務期,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甲方和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乙方應返還給甲方,甲方應與他們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四十二條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勞務派遣費的,乙方應支付1 & permil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第四十三條因甲方原因,未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後果。

  第四十四條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政策,每年需要重新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或根據相關政策進行調整時,乙方應協助甲方重新制定或調整《勞務派遣工工資和社會保險明細表》,經雙方確認後,按協議執行。

  第四十五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甲乙雙方如發生合併或分立,本協議繼續有效,繼承人繼續履行。

  第四十七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協商一致,取得勞務派遣人員的同意,並做出書面決定。

  第四十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法律、法規對本協議未盡事宜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十條《勞務派遣補充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簽署。作為本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對任何一方提起勞動仲裁和訴訟,雙方應積極配合相關機構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樣本 篇5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為了滿足乙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將本單位所需的安保人員交由甲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派遣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8 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2 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1、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15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2、具體辦法按照已規定執行。

  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

  4、派遣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個人所得稅;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

  3、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3、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4、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RMB 元標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務人數 人(共計 元)

  (4)、乙方每月 10 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5)、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 6)、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期為 一年,自20xx 年6 月 13日起,至20xx 年6 月13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樣本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招聘並派遣乙方到(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聘用合同期為個 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

  第二條甲方負責為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並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後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

  第五條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並及時相被派遣單位交回裝置、工具等物品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洩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秘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如因工緻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老師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企業秘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範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外,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並願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體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勞務派遣合同樣本 篇7

  甲 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 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 址:

  聯絡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相關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相關勞務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崗位補貼,勞保補貼)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按每人每月實發工資額的 % 收取;如開據稅票按國家規定乙方另按每人每月實發工資額的 % 繳納,由甲方代扣代交。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工傷保險費:每人每月 30 元;

  (4)個人工資額超過國家規定數的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補交個人所得稅: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30 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和其他費用一併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並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 5 日前造表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後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並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7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後,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範、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佈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並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採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後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 2000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後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後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樣本 篇8

  勞務用工單位(甲方):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勞務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__年__月___日起派遣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甲方的生產需要(用工需求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勞務人員的數量和提供勞務的期限由甲方確定。

  第二條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甲方負責組織招錄,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到__年____月日終止。

  第四條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勞務費用的核算與支付由甲方負責。甲方於每月__日將上月的派造人員考勤彙總表及工資金額髮給乙方,並通知乙方開具合法的勞務費收據或發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稅務收據後的__日之內以支票或電子匯款的方式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

  1、派遣人員的報酬(甲方確定乙方派遣員工的工資每月__元,其他補貼每月__元,甲方根據派遣人員的每月出勤情況計算並支付。

  2、派遣服務管理費用。

  3、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本市的最低標準計算支付,個人支付部分由乙方從其工資中代扣,單位繳納部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代繳。)

  4、派遣員工工傷、病假醫療期內的基本生活費。

  5、派遣員工的福利費。

  (三)管理費用的標準:

  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管理費。(四)乙方應於每__日發放上月___日至上月___日的人員報酬,派遣人員的銀行卡、工資條由乙方負責辦理、發放。(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個稅由乙方代扣)。

  乙方確保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及乙方與勞務工的《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時向勞務工支付工資,繳納法律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需要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根據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對勞務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二)對勞務人員進行面試、培訓、試用、不合格的有權退回乙方。

  (三)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並於7日後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證明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1、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多次警告不改正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4、工作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經濟及名譽損失的;

  3、派遣期未滿,派遣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收到通知的7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甲方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費用。

  (五)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身份稽核,證件不齊全的勞務人員不得進入甲方的工作現場。

  (七)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協議,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八)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工作。

  (九)對乙方不履行協議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甲方有權根據自身需要決定乙方派出的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工作期限。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勞務人員在為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積極進行救治,並承擔救治過程中所發生的救治費;需住院治療的,應墊付住院治療押金和按規定標準支付該勞務人員工傷治療期間的工資、獎金及涉及治療的相關費用。上述醫療費用僅是甲方墊付的,因此,取得工傷保險費後應歸甲方所有。勞務人員發生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及省市相關法規執行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確保派遣勞務人員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作息安排,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鑑證。

  (二)對於甲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繳納法律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

  (五)按照甲方標準及時轉付派譴員工的工作及福利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及用工實際需要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透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前30天,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協議手續。

  (三)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出現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賠償數額標準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以此類推。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勞務派遣合同樣本 篇9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將工作分包給乙方施工,為了維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單包工:

  四、承包內容:

  五、工作內容及單價:

  1.生活區化糞池接市政的排汙管道安裝

  2.單包人工費30.0元/米(不包括任何機械和材料費)

  3.檢查井內直1.0米80.0元/米。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後兩週內結清全部工程款。

  七、工期和人員要求力爭在__年4月30內完成。

  八、安全要求: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施工現場發生意外事故,200.0元以下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200.0元以上由甲方承擔;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或不佩帶安全設施所發生安全醫療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

  九、質量要求

  1.觀感質量按照現行驗收規範執行;

  2.工完場清,愛護現場成品。

  十、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如在履約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同意向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未調解成功,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工完款清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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