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合同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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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立合同雙方: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現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室內裝飾裝修設計一事,經協商同意,達成協議如下:

  第1條 工程概況

  1.1房屋結構和麵積:廳廚衛;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1.2裝修後的使用用途:

  第2條 設計內容和範圍

  雙方商定採取:(1)由乙方提供設計方案,即室內裝飾裝修效果圖設計;(2)專業(土建及結構、給水、排水、採暖、消防、機電、強弱電等)施工圖設計的第 種方式,具體以乙方簽發給甲方的設計委託書或根據乙方口頭設計委託內容而整理並簽字確認的紀要為準。

  第3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設計基礎資料

  甲方最遲應於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1)地形圖;(2)地質資料;(3)房屋平面圖;(4)設計委託書;(5)根據口述整理的設計委託紀要;(6)房屋結構照片; (7)設計說明等第 項設計基礎資料,以作為乙方設計的依據。

  第4條 設計收費

  4.1雙方商定採取:(1)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計取設計費;(2)室內各部位裝飾裝修效果圖設計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費 元);(3)專業施工圖設計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費 元)的第 種方式。

  4.2上列設計費合計為元整)。

  第5條 設計的階段及其期限與設計費的支付

  5.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生效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的 以作為定金。

  5.2設計的第一階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關設計資料並在實地勘測後10日內,提出設計構想,並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確認後,須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的 %, 即 元。

  5.3設計的第二階段:乙方在收到5.2項設計費後的15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砌牆、地臺)平面圖、效果圖及物料樣板,由甲方確認後,須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的 ,即

  5.4設計的第三階段:乙方在收到5.3項設計費後20日內,完成所有圖紙、設計、包括立、剖面圖、大樣圖及物料清單等。

  5.5設計修改費:甲方對一經確認的'任何一個階段的設計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將視修改量的大小另行收取設計修改費(其中涉及設計方案的修改,每次不低於1000元)。

  5.6外出差旅費: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派員到外地(大連市區以外)參加會議、指導、處理設計或施工中的問題等,除了按有關規定提供食宿、交通、辦公條件外,須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費用。

  5.7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圖紙、物料清單,由乙方加蓋公章後有效。否則,應為無效,即不對其後果承擔任何責任。

  第6 甲方責任

  6.1按本合同第3條約定的時間、專案向甲方提交設計基礎資料,並對其完整性、真實性負責。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設計的時間隨之順延;如果因提交的資料有誤或對其提交資料提出修改,而導致設計返工,須另付設計修改費。

  6.2對未經甲方確認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不得索取帶走。

  6.3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圖紙。否則,因此而產生的後果,尤其是影響房屋結構、採暖、給排水、強弱電效果等不良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6.4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乙方投標書、設計方案、圖紙、資料、計算軟體等設計成果,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否則,按本合同第 9.3 項承擔違約責任。

  6.5按時足額地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

  第7條 乙方的責任

  7.1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專案向甲方交付設計成果。

  7.2施工中,乙方將指派設計師到現場進行解釋圖紙和技術交底,並不定期地進行跟蹤、指導,協助解決技術上的問題,其期限為90天。如果甲方在該期限內要求設計師常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指導或在該期限屆滿後,仍需乙方設計師提供技術服務,則須按 1000 元/天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費用。

  7.3因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的,除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標準的要求,應予以拒絕。

  7.5參加本工程的竣工驗收。

  第8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釋

  8.1本合同生效後,如果任何一方非經與對方協商同意,不得變更和解除合同。

  8.2雙方就合同變更和解除達成一致後,應制作補充協議,並由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9條 違約責任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屬甲方單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乙方尚未開始設計工作的,則不退還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開始設計工作的,進行到何階段,就按該階段金額比例(不論該階段的設計量是否達到)向乙方支付設計費。屬乙方單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論是否已經開始設計工作的,則應雙倍返還已經收取的定金。

  9.2甲方逾期交付設計費和乙方由於自身原因逾期交付設計設計成果的,應按設計費總額的2‰的比例,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以上的,守約方有權暫

  時中止履行本合同,並書面通知違約方。

  9.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將乙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圖紙、資料、計算軟體等商業秘密和設計成果,向第三方轉讓的,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2萬元的違約金。

  第10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施工現場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11條 其他

  11.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設計人員配合加工訂貨、對外談判、制定施工技術方案、外出技術考察等,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11.2乙方在設計及裝修施工的過程中,可不必徵得甲方許可,在施工現場從事設計業務方面的廣告宣傳,並對裝修全過程的進展、竣工狀況進行拍攝記錄存檔。

  1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當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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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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