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包清工合同

裝修包清工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電話:

  手機號: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電話:

  手機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北京市家庭居室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3.工程戶型:

  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工程內容與預算單(附件一)、裝修工藝要求(附件三)。

  5.工程承包,採取乙方包工、包施工工具、裝置,甲方提供施工材料的方式。

  6.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7.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元

  金額大寫:

  編制報價單以《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參考依據,根據時常經濟運作規則,本著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合同報價單應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為工程價款的根據。

  二、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具有經建設行政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絡方式及工程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圖紙

  施工圖紙由甲方委託乙方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四、甲方工作

  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3.負責辦理房屋物業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5.負責協調現場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6.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五、乙方工作

  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創、鑽等產生噪音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裝置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清運垃圾至物業指定地點。

  7.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

  六、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週期。工程變更單,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依據。

  七、材料供應

  1.乙方應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採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採購材料,若已採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並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3.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應點購買材料,並開具正式發票。

  4. 乙方應驗收甲方所購建材的質量,發現質量問題應向甲方及時提出並有權拒絕使用。若甲方堅持使用,應書面要求乙方,並承擔因材料質量引起的損失。

  5.乙方應幫甲方收貨,核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

  6.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場。

  7.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8.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樓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搬運。

  八、工期延誤

  1.對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順延:工程量變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賠償甲方損失。

  九、質量標準

  1.裝修室內環境汙染控制方面,應嚴格按照《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的標準執行。

  2.本工程施工質量按《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01-43-2000)執行。

  3.在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具有北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單位,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予以認證。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十、工程驗收和保修

  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2.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

  3.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4.本工程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 支付時間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應支付金額

  第一次 工人、材料進場

  第二次 工程進度過半

  第三次 竣工驗收合格

  第四次 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後

  2.工程進度過半,是指:木工製作結束;牆、地磚、吊頂結束;牆面找平結束;水電改造結束。

  3.工程款以工程實際發生量據實結算。

  4.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為工程主要憑證。

  十二、違約責任

  1.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三、四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4.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

  (1)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支付視同工程延誤,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2)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進行綜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3)室內空氣質量經治理仍不達標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價款。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請人民法院裁決。

  十四、勞動力管理

  1.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影印件。

  2.未經甲方許可,非工地施工人員不得在工地過夜。

  3.甲方應及時替乙方辦理小區出入證件並支付相關費用。

  4.乙方應具備在北京市暫住的一切證件,因證件不全引起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5.乙方指定由 為工地現場負責人, 為替補負責人。

  6.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換施工人員。

  7.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五、施工機具

  1.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並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2.因工具所產生的易耗品(如鑽頭、鋸片等)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十六、工地現場管理

  1.現場禁止使用明火。

  2.現場禁止吸菸。

  3.油漆材料必須和其他材料分開放置。

  十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的,仍應以本合同為準。

  4.因不可歸責與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本著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5.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十八、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須對工地材料質量、施工質量把關;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檢驗後方可使用。

  2.乙方須在下列關鍵工序完成後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進場

  B、隱蔽工程

  C、水路、電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實驗

  E、細木工襯底工程

  F、面板、木線、實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牆、頂面基礎處理

  I、吊頂工程龍骨面板

  J、各部位板塊鋪貼

  K、工程中期驗收

  L、工程總體竣工驗收。

  以上分項工程未經甲方驗收,乙方擅自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所供主材及數量(包括各種板材、龍骨、水電材料、油漆、水泥、膠類、塗料、膩子粉、石膏線等)必須與本合同所附材料清單上註明的材質品牌相符,並在進場時通知甲方進行核實。乙方應該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購買憑證(發票或者購物票據或公司統一供貨證明)、環保證明、保修證明、材料來源等相關材料,甲方有權向廠商或者經銷商核實材料的真實性,如果發現乙方提供的材料屬假冒偽劣產品或不符合國家、地方、相關部委標準、規定的產品,乙方必須及時更換為合同中約定的產品或其他甲方認可的同等價位的合格產品,並按照合同約定材料市場價的雙倍價格對甲方進行賠償;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認可的證據充分證明是由於供應商的責任,甲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適當降低要求賠償的額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應商追究相應的責任。已經施工使用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發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特殊工種如電工、水暖工須持相關上崗證書並經查驗後方可上崗施工。

  5.專案變更須有文字約定,詳細註明變更數量及價格並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6.施工工藝標準執行工程驗收標準執行環保標準執行未達到此標準的施工方承擔不達標專案的賠償。

  7.甲方提供的裝飾材料到達現場,乙方經品質、數量驗收後方可使用,一經使用即視為合格,由此造成的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果乙方能在事後證明該質量問題確實是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引起的,且該質量問題不能透過觀察、手摸、尺量等工地條件允許的常規手段發現,則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責任。

  8.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供的材料進行妥善保管,如發生損壞、丟失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將裝修過程中產生的垃圾每日清理收集並運送堆放在物業部門指定的場所。

  9.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證人員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財產的損失。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佔公共空間,不得損害公共部位的設施。施工和保修期間乙方工程施工人員所發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

  10.工程中非甲方意願增加專案或屬設計計算失誤或有意漏項的不增加工程款,甲方需增加專案的價格參照合同單項報價執行。

  11.施工期間甲方認為乙方施工人員因工藝水平、工作態度、品格等原因,不能勝任本項裝飾工作時,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施工人員。

  12.保修期間業主通知施工方需要維修的,施工方必須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如果由於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質量問題而導致報修,在甲方報修以後48小時內仍未能提出解決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決,並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在保修期內,因工程質量問題引發涉及水、電、燃氣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財產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處理,並由乙方事後支付甲方所花費的所有合理費用。保修期內如發現有嚴重變形或修復後影響整體美觀的乙方應承擔更換責任。

  簽署包清工合同是,現場管理和垃圾清運是包清工合同中比較容易忽視的兩個點。通常我們要求施工人員不在施工現場吸菸、做飯及住宿,另外,工程垃圾也要求一日一清,這些也是簽署包清工合同時應該注意的。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 籤 章: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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