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合同協議
室內裝修合同協議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規範家庭室內裝修的施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建(1997)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寧。
一、概況
1.甲方裝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為本省(市)具有建築裝飾資質、並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
2.裝修施工地點:市區(縣)路(村) 巷號 樓層 室。
3.住房結構:
4.裝修施工內容:
室別部位裝修內容及要求備註
5.承包方式:
6.總價款:元(其中人工費元,材料費元,詳見清單。)
7.工期:自年 月日開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為日。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號材料或裝置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質量等級抵現場時限
備註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和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採購的材料
序號材料或裝置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商(品牌)單位數量質量等級單價(限購元以下)總價上述材料,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購貨發票,並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民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的,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偽劣商品的,應按提供材料價款的以倍補償給甲方。
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
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和省主管部門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3.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是,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的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
年月 日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價款的%,計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尾款甲方應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後合格後日內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變施工內容、要求,甲方應另行支付費用,工期順延(具體內容雙方另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3.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發票(或收據)。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等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②指派(姓名)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③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原有建築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④乙方在其裝飾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
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計付款額的%支付違約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應將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如數退還給甲方。
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其他物品,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4.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結構及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八、糾紛處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裝飾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調解。
2.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對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約定
十、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簽章):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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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日期: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