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裝修合同

最新裝修合同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發包方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裝修預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表),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發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料(發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 工程期限___個工作日,開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元(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 施工圖紙

  發包方委託承包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用含在工程價款內。

  第三條 發包方義務

  3.1 開工前_______天,為承包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3.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周邊鄰居之間的關係;

  3.4 不拆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5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 承包方義務

  4.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防火規定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

  4.3 保證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4.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 工程變更

  5.1工程專案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或變更專案預算表),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六條 材料的提供

  6.1 由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發包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6.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承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表),承包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方,並接受發包方檢驗。

  第七條 工期延誤

  7.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 因發包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因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期順延。

  7.3 發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應順延。

  7.4 因承包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在三日內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體整改方案的,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工期協商順延, 同一質量問題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無錫市裝飾協會主管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第九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9.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施工改造完工,開關插座定位驗收;

  (2)泥工粉砌新牆完畢,牆、地磚鋪貼完工;

  (3)木工吊頂,木製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方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9.2 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9.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3個月,3個月後收費保修。保修內容為本公司施工過的專案,因外力引起的損壞和其它單位提供的裝置,工程專案收費維修。

  第十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雙方約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簽定後,發包方按約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70%預付款,即_________元;水電改造完工後,發包方按約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15%進度款,即___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後發包方按約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10%餘額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後三天內支付餘款5%,即_________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工程驗收合格後,承包方應向發包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方。發包方接到資料後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驗收單(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並簽字,發包方應在簽字後三天內向承包方結清每期工程進度款。

  10.3 工程款全部結清後,承包方應向發包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方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1.4 發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進度款的(驗收簽字三日內),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髮包價2‰,七天後乙方可中止合同。

  11.5 由於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髮包價2‰。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無錫市裝飾協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幾項具體規定

  13.1 工程施工中產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發包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有關單位向發包方收取的各項收費和押金由發包方支付。

  13.2 施工期間,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______點______分至______點______分;下午______點______分至______點______分。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15.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5.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

  15.4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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