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裝置維修保養合同

辦公裝置維修保養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受服務方(以下簡稱甲方)和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

  乙方:

  一、oa 部

  (一)維修方式:

  1. 為了保障甲方辦公裝置的正常使用,合同期間內,乙方定期為甲方的辦公裝置進行維修保養, 定期 30 天保養一次。

  2. 當甲方的機器出現故障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的維修人員以最快的速度趕到,在最短的時間內為甲方排除機器故障。

  3. 維修地點一般在甲方辦公處,若由於所排除的故障需要儀器測量,或者甲方辦公處不能修理;還有乙方工作人員不想打擾甲方工作人員正常工作,這幾種情況應由乙方維修人員帶回乙方公司維修。

  (二)說明:

  1.乙方維修人員應為甲方人員講解明白如何正確使用,和延長使用壽命的一些常識。

  2.合同有效期內,如甲方的'辦公裝置需要更換零部件,乙方維修人員應講明白更換這些零部件的原因,以及不更換這些零部件所造成的後果,甲方應尊重乙方技術人員的意見,零部件的成本費用由甲方支付。

  3.為確保甲方辦公裝置正常使用甲方應儘可能地使用乙方所提供的零部件和消耗品。

  4. 如甲方人員由於使用不當造成機器損壞;或甲方的某一機器出現故障,甲方負責人沒有通知乙方,甲方就擅自處理,這兩種情況不應有乙方承擔責任。

  二、維修辦公裝置範圍及服務收費標準

  辦公裝置名稱

  型號

  數量(臺)

  服務費(元)

  服務費合計(元)

  影印機

  傳真機

  印表機

  碎紙機

  三、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有效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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