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採購合同參考模板

原煤採購合同參考模板

  供方方:(甲方)

  需方方:(乙方)

  為明確責任、履行約定,經甲乙雙方商訂如下煤炭買賣合同。

  一、 合同標的和數量:

  1.合同標的:煤

  2.合同數量:全年噸、每月供貨至少10萬噸(以交貨日期為準)

  二、 供煤時間及交貨地點和合同價格

  1. 供煤時間:

  2. 交貨地點:

  3. 合同價格:

  三、 驗收方.

  1. 數量、質量的驗收以發運港共同認可的商檢為準。

  2. 到達港的數量與發運港的數量以交通部規定的0.5%正常盈虧,到達港後如高於0.5%或接收方對到達港的'數量有異議時可申請雙方認可的第三方商檢驗量檢測。

  3. 質量應以發運港為準,到達港後如大於150大卡公斤,雙方可尋求第三方共同認可的商檢,所發生的費用由差錯方承擔,如在150大卡公斤內,應以發運港的煤質報告為準。

  4. 無論數量還是質量驗收,甲、乙雙方均應參加共同驗收。若有一方未到驗收現場,即視為認同驗收結果,並不得提出異議;取樣後,共同制樣,對樣品進行封存、備驗。

  四、 質量標準及結算方法

  1. 質量標準: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5000大卡公斤;空氣幹基揮發份(vad) ≥23%;乾燥基全硫(st,d)<1%;全水<8%

  2. 結算方法:

  a. 合同期內加權熱值大於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高100大卡公斤,煤價上浮14元噸.熱值小於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低100大卡公斤下浮14元噸。熱值小於4800大卡公斤拒收。

  b. 合同期內加權幹基揮發小於23%部分,每低1%煤價下浮2元噸,小於20%拒收。

  c. 合同期內加權含硫大於1%部分,每高0.1%煤價下浮1元每噸,大於1.2%部分,每高0.1%煤價下浮2元噸,大於1.5%拒收。

  d. 合同期內加權全水分超過8%部分,每超1%下浮6元噸。

  e. 若出現媒質在拒收範圍或上下不一致的情況,乙方有權隨時拒收。

  五、 結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後貨,貨到碼頭後,先付所報煤款的60%,待供方票據出具後,付清餘款。提報計劃,開具全額增值稅票。

  六、 委託限制:除了買方委派的執行單位,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與職責,委託於他人,除非事先獲得雙方的書面許可。

  七、 其它約定

  1. 結算單位為中電洪澤熱點有限公司。

  八、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執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由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應出具企業法人授權委託書。

  出賣方: 買收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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