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鹿城農副產品幹蘑菇竹筍乾購銷的合同範本

溫州鹿城農副產品幹蘑菇竹筍乾購銷的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收購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種植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農副產品(幹蘑菇、竹筍乾)購銷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交售農副產品、數量、價格、交貨日期

  產品名稱

  等 級

  數 量

  價 格

  交貨日期

  第二條 幹蘑菇、竹筍乾的品種、等級、質量及驗收,由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根據雙方協商確定的標準進行驗收。

  乙方交付的農副產品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可根據現場雙方協商後確定的等級、價格結算。

  第三條 交(提)貨地點及運費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支付期限:

  第五條 甲方在驗收期限內,對農副產品(幹蘑菇、竹筍乾)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提出質量問題的視為符合質量標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① 乙方在交售的農副產品(幹蘑菇、竹筍乾)中進行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甲方有權拒收。

  ②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交售業務擅自將農副產品(幹蘑菇、竹筍乾)轉賣他人的,應按該部分農副產品貨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③甲方逾期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部分貨款的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④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無故拒收的,應當按照市場價格的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第七條 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八條 合同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 種方式解決:

  ①提交 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共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收購方:(甲方): 種植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 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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