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技人員培訓合同範本
公司科技人員培訓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聯絡電話:
本培訓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市訂立。
根據公司( )發(司)字第( )號檔案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培訓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派乙方赴________進行國外培訓,培訓期計________天。
第二條 培訓期間及培訓結束後,乙方必須遵守公司保密規定,不得將培訓中所學之操作技術、工程技術、管理技術及檔案洩露給第三方。
第三條 公司根據支付培訓費數額,要求乙方必須在公司服務伍年,作為簽訂本培訓合同之條件。
第四條 乙方若在服務年限內自動離職或辭職需向公司退還一切培訓費用,包括由公司支付的培訓交通費、住宿費、餐食費及其他培訓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即某方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因違約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陳述和保證
6.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6.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七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培訓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附件
9.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9.1.1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9.1.2 甲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和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9.2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請雙方同意的______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14.1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4.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4.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