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書模板

貨物運輸合同書模板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 年 月 日 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

  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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