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委託經營合同模板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模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一、 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為: 號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 ,
建築面積:㎡,(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註的面積為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元。發包給乙方用於酒店經營。
2、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元的10%作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2)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後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為:資產金額元×10%÷12個月×3個月=元。
二、 約定事項
1、為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透過租賃、合作經營、委託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採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稅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採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諾承認並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說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 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為前提,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築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牆、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佈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願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並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 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 本合同的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於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