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合同(通用7篇)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通用7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農村土地流轉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1

  甲方(出讓方): 鄉(鎮) 村 組,農戶姓名

  身份證號:

  住 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以下簡稱承包地) 畝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地座落於 。四至界限 。 (承包地屬性、質量等見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方式(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及其他)將其承包地流轉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流轉承包地只能用作農業用途,具體用途為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承包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元(或實物 公斤)。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如果乙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將甲方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經管站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_鄉(鎮)______村____組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___________坐落(四至)__________地塊數(塊)____面積(畝)______質量等級(肥力水平)_________

  四至指土地四周的界限,東至____為界,西至___為界南至____為界,北至____為界。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_____。(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______。(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

  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____甲方應於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從合之日起乙方用土地進行抵壓等活動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不產生任何關係,甲方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方):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現金流轉的方式將其經營的天羅城(經度09834。緯度3958)土地流轉給乙方使用。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於:農作物種植。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天羅城土地_______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450元/畝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流轉費採取每年付清的方式或與次年度的5月1日前付清。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

  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七、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

  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

  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

  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

  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

  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流轉土地周圍所屬草場及林木由乙方負責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6、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南壩村、甲方所在銀達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簽章)

  鑑證方:_______(簽章)

  鑑證經辦人:_______(簽章)

  聯絡電話: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日_______月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合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以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型別、位置、界限、面積、質量和等級

  甲方將畝承包地(以下簡稱承包地)的經營權轉讓給乙方,承包地位於。四個界限。(承包土地的性質和質量見附件)。

  二、合同經營權轉讓期限及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期限為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模式

  乙方以分包、租賃、交換、轉讓、入股等方式將其承包土地轉讓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轉讓承包地的使用

  轉讓的承包土地只能用於農業目的。

  五、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和時間

  1、承包土地出讓金以現金支付。合同期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轉讓費。每年10月31日付款。

  2、土地出讓所享受的國家惠農資金和其他補貼由當事人享有。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土地出讓金,並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收回轉讓的承包土地。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在不妨礙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如以分包、租賃、交換或其他方式轉讓,甲方應及時向發包人備案;如需轉讓,甲方應提前向發包人申請轉讓。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承包土地上,有獨立生產經營的權利。如果乙方在出讓期間因投資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當出讓合同到期或未到期,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並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繳納轉讓費。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轉讓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如果轉讓的耕地(荒地、林地等。)無法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以轉包或租賃方式將甲方轉讓的土地進行再轉讓時,應取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一)當事人協商一致,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三)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土地未用於合同規定的用途;荒涼的土地,破壞地上的附著物;未按時繳納土地出讓金的。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因履行轉讓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決定不服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者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商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原用人單位各一份,各鄉鎮經濟管理站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屬於轉讓合同的,自原用人單位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達成協議,並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唯一認證單位的認證人簽名(蓋章):

  ___年__月__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5

  流轉方(甲方): 聯絡方式: 受讓方(乙方): 聯絡方式: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受______組______名農戶委託以_____(轉包、轉讓、互換、租賃、入股)形式將該組共計________畝(其中原納稅面積土地________畝、非納稅面積土地________畝)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流轉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流轉費用每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第二條: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和______、______的權利,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承擔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________、________等義務。

  第四條:流轉期最後一年,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齊當年流轉費用後,方可使用流轉土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上地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雙方約定條款。

  1、流轉經營期間,除糧食直補由甲方享受外,其他惠農補貼政策歸乙方享受。

  2、流轉經營期間,種植業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由乙方交納,理賠款由乙方享受。

  3、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土地不能正常經營,本合同順延一年(不收租金)。

  4、流轉期滿(必須要到春季作物收割完成以後,才能收回土地),如果甲方繼續同意流轉,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流轉雙方各執二份,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第九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簽字蓋章) 代表人:

  乙方:

  村委會見證:

  村民小組見證

  監證機關:

  (簽字) 年 (公章)負責人: 年

  年月日 (簽字) 月日(簽字) 月 日(公章)承辦人: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6

  甲方名稱(承包方):

  乙方名稱(受讓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本著公正、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經流轉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鄉(鎮)村組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流轉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以轉包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合同雙方約定用途為:。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面積、等級、位置

  序號土地名稱面積等級四至

  東南西北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乙方同意每年月日前分次,按元/畝,將流轉費用支付給甲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

  (三)在流轉合同期限內,可自由的將該土地租賃給第三方,但不得改變土地的用途。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轉土地,違約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三)乙方違反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九、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國家徵用土地時,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約定獲取國家徵用該土地的補償費用分配方式為: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歸乙方所有。

  (二)本土地流轉合同終止後,原土地上新建附著建築物,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2.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

  3.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流轉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委會(原發包人)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 乙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或村委會備案(蓋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7

  甲方(流出方):

  地址:

  電話:

  簽字時間:

  乙方(流入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簽字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四川省土地流轉有關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精神,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______的土地,______面積共______畝流轉(租賃)給乙方經營。

  第二條:流轉期限及起至日期: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流轉土地用途:種植業。

  第四條:土地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合同前五年按每畝每年______元計算;五年後按每畝每年______元計算。支付方式及時間:每年在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當年租金。逾期不付,按每天2‰利息支付租金及利息。

  第五條:流轉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依法自願流轉本戶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2)按照本流轉合同約定取得流轉土地的收益;

  (3)監督乙方依照本流轉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制止乙方損害流轉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在流轉之前的國家相關惠農政策仍然歸甲方所有,流轉期內乙方所爭取的惠農政策歸乙方所有。

  (6)在流轉期內,乙方如將土地轉給第三方經營,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報村社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備案;

  (7)在流轉期內,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土地佔用費和安臵補償費歸甲方所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8)流轉期滿,有權收回流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的流轉土地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流轉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的人、畜、禽不得踐踏乙方所經營的土地及農作物,不得損壞乙方財產物資及設施;

  (4)在土地流轉期內,甲方與其他農戶之間或者甲方與其他組織及個人之間的土地糾紛和其他糾紛與乙方無關,不得由此而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或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流轉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管理、服務的非永久性固定建築物及相關設施,其佔地不視為非農建設佔地,其存續期與本合同的土地經營權年限一致;

  (3)在合同期內,對土地經營權依法享有繼承、轉讓、租賃、參股或合夥權;

  (4)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向國家及相關單位部門提出補償要求;國家及有關單位部門因徵用、佔用流轉土地,對乙方在流轉土地上投入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及農作物等所給予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5)合同期滿,如甲方願意繼續流轉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流轉租賃權,續租期限及租金另定;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支付流轉土地租金;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進行掠奪式經營,不得破壞和汙染環境;

  (4)乙方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勞動力,但甲方勞動力必須達到乙方要求的勞動技術水平,並按乙方要求進行操作;

  (5)乙方進行土地開發時,若變更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應事先與甲方商議並徵得同意,按有關政策法規完善手續後,方可進行;

  (6)合同期內,乙方如將土地轉給第三方經營,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7)合同期滿,如甲方不願繼續流轉,乙方必須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使用權;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在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在流轉土地上修建非永久性固定建築物、生產設施和改土調形改變土地現狀的,合同期滿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須由乙方負責復耕交歸甲方。若乙方不復耕,交付復耕費500元/畝給甲方復耕。

  第七條:在流轉期間,乙方因承包土地產生的一切債務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土地流轉期滿,如甲方不願意繼續出租或乙方不願續租,乙方投資在流轉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等,在確保生態環境不受破壞前提下可由乙方自行處理,也可以經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價格,由甲方一次性補償給乙方。

  第九條:流轉期滿後,乙方將土地使用權交歸甲方,須支付土地界址調整工作經費50元/畝給關河鄉政府,由鄉政府組織村、社幹部調整土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預期30天不支付土地流轉(租)金,即視為自動放棄流轉土地經營權,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經營權,有權處分乙方投資在流轉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等,且對乙方不予補償。

  (2)在土地流轉期內擅自終止本合同,按合同剩餘年限租金總額向甲方支付經濟補償。

  (3)對流轉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制止,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並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依法對乙方予以處罰。

  (二)甲方違約責任

  (1)在土地流轉期內,擅自終止本合同,除賠償乙方在流轉土地上的投入外,必須按合同剩餘年限的乙方正常經營利潤總額向乙方支付經濟賠償。

  (2)在土地流轉期內,甲方的人、畜、禽踐踏乙方所經營的土地及農作物,損壞乙方財產物資及設施;甲方與其他農戶之間或甲方與其他組織及個人之間因土地糾紛而影響乙方生產經營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或者鄉鎮農業承包合同委員會調解解決。

  甲乙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縣級以上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徵地等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雙方當事人均不算違約。

  第十四條:合同期滿,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就本合同終止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鄉鎮農業承包合同委員會鑑證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和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各執一份,報縣農業局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代表(簽字):

  鑑證單位(簽字蓋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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