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承包合同範本

關於土地承包合同範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前樓村委會同意後,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範圍

  甲方將位於本村西 鄭本宏廠房西側部分土地承包給乙方,面積為 2畝。其四至範圍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三十年,即從二O××年×月×日起至二O××年×月×日止。

  第三條 承包價款及交款方式

  承包期內,乙方每年需按每畝地700斤麥子共計1400斤麥子交給甲方,乙方於合同簽訂後需每年按合同的起始日期上交給甲方本年度的1400斤麥子,甲方出具收據。乙方除每年定時定量上交1400斤麥子外,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土地費用。

  第四條 甲方的權責

  1、甲方應該保證承包合同範圍內土地的'經營使用權屬、四至邊界與村民等他人無任何糾紛和爭議。如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2、承包期內,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範圍內從事農業種植,養殖等多種經營活動;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同意後,有權從事非農業生產,可以充分開發利用承包範圍內的資源進行生產、生活等固定設施投入。如需要辦理審批手續,甲方無條件的給予支援協助,手續費用乙方自負。

  3.對於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國家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如有貸款、現金或物資等扶持政策,甲方應積極協助申報,全額分配給乙方,不得不配合或從中截留。

  4、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乙方所承包土地的開發治理費用投入、固定設施投資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自行生產建設投入後形成的資產仍歸自己所有。

  第五條 乙方的權責

  1、乙方對所承包土地的承包期內經營使用權,以及承包期內生產建設投入所形成的資產有轉讓權和繼承權。

  2.乙方在不影響自己的生產經營、不損壞自己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可以為承包範圍外周邊的村民提供與自己生產經營範圍相關聯的有益的生產服務。

  3、乙方需在國家法律規定範圍內合法生產經營,不得從事違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 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同樣條件下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後歸甲方所有,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2、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

  第八條 其他附則

  1、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3、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二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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