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繪廣告製作合同範本

噴繪廣告製作合同範本

  甲方:重慶東恩工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榮昌縣昌州街道盛世廣告經營部(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甲方廣告的製作及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噴繪廣告製作規格:五個標段約1197㎡。乙方需對所製作的尺寸負責,若有出錯由乙方負責(內容:按甲方提供畫面製作)。

  2、要求:按照乙方的施工規範要求施工(附效果圖),版式按雙方確定之版面大小施工(附效果圖)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材質按照雙方確定的樣品材料,畫面、色彩以甲方確定為準。在一年時間內,如出現版面破損、色澤褪色,乙方必須無條件進行更換。

  2、 要求製作安全、牢固、美觀。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噴繪製作費:綜合包乾單價11.00元/平方(結算金額以實際收方計算)。

  2、支付方式:製作安裝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留5%的質量保脩金(質保期6個月)後,15個工作日支付所有款項。

  四、工程期限

  1、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五、雙方權利、義務

  A、甲方:

  1、有權對乙方的製作提出合理的建議和修改意見,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2、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施工場地和時間,以及相關的水電等事宜(費用乙方承擔)。

  3、按本合同規定結算噴繪的.製作、安裝費用。

  B、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按照雙方約定的售後服務提供售後支援。

  4、乙方在廣告安裝過程中應做足安全防護措施,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廣告,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2、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相關規定。如未達到相關規定,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七、因廣告所產生的責任的承擔

  1、在本廣告的製作、設定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規範的勞動操作規範進行生產,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勞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均與甲方無關。

  2、由於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一方無法合理控制的、阻止並妨礙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

  協議義務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其它自然災害、戰爭、暴躁、罷工、騷亂等。如果由於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則該方可暫停履行其合同義務,並在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以及受影響方需採取的措施等。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應協商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最大努力盡量減輕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響。

  、爭議解決方式

  1、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本著互相理解、互相幫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2、 如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其他:

  1、 本合同一經簽字即生效,並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重慶東恩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榮昌縣昌州街道盛世廣告經營部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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