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遊合同範本
出境旅遊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團體)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旅遊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諮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遊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宣傳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遊地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旅遊產品情況作詳盡的瞭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遊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專案、遊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遊產品費用所含專案,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遊產品並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檔案。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並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交代並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8.雙方約定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旅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閱讀《遊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成交訂單
1.內容
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
境外共計_____晚____天(航班、車、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行走路線及其遊覽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專案、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遊及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諾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遊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遊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乙方廣告、宣傳製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的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②乙方旅遊產品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④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①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②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負。
③由於甲方給乙方的聯絡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遊資訊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②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③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出現後已採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d.由於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遊客須知
尊敬的遊客:
歡迎您參加出境旅遊!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您在旅遊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並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您的權利
1.您享有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我國出境旅遊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因此,您
有權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遊經營許可證明,並與旅行社協商簽訂旅遊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時間表和赴有關國家(地區)的旅遊須知,提供旅行社服務價格、住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標準等旅遊服務標準、接待社名稱等有關情況。
3.您享有人身、財物不受損害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務,要求旅行社為您辦理符合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出境意外傷害保險。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行程表安排旅行遊覽,為旅行團委派持有《領隊證》的專職領隊人員,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遊活動,協調處理旅遊事宜。
5.您享有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境外購物純屬自願。購物務必謹慎。您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旅遊目的地國旅遊管理局指定的商店購物;有權拒絕超計劃購物,拒絕到非指定商店購物;拒絕旅行社強迫購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選擇自費專案的權利。您有權拒絕旅行社、導遊或領隊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專案,有權拒絕自費風味餐等。參加自費專案純屬個人自願,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導遊透過組織自費專案獲取利潤,損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在出境旅遊活動過程中,旅行杜未經旅行團同意,擅自變更、取消,減少或增加旅遊專案,強迫購物、參加自費旅遊專案,未履行合同義務給您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您有權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依法獲得賠償。
8.您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旅遊者的人格尊嚴不受損害習慣受到損害,您有權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您有權檢舉、控告旅行社侵害旅遊者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保護旅遊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您有權將組團社發給您的徵求意見表,寄給組團社所在地的省級旅遊部門,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給國家旅遊局質量監督管理所。
二、您的義務
1.您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在出境旅遊中,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2.您有合法保護自己權益的權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權利的義務。當您在行使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旅遊者的合法的權利。
3.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在出境旅遊中,要保守國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服從旅遊團體安排,不得擅自離團活動,不得非法滯留不歸。
4.您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旅行社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旅遊合同。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您應當遵守旅遊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不得有損害兩國友好關係的行為。
6.您應當自尊、自重、自愛、維護祖國和中國公民的尊嚴和形象,不得有損害國格、人格的行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場所
7.您應當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識。瞭解旅行社的運營程式,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8.您要儲存好旅遊行程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依據。
9.您所攜帶的行李物品,應當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攜帶貨幣出境,外幣不得超過2000美圓或其他等值外幣,人民幣不得超過6000元。不準攜帶違禁品出入境。
三.旅遊諮詢與投訴
各國旅遊投訴和資訊查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