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保證書600字範文-保證書
打架保證書600字範文-保證書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保證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保證書是以集體或個人名義以一種較為強烈的態度向上級組織、領導或個人表決心下保證時所使用的一種書信。為了讓您不再為寫保證書頭疼,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打架保證書600字範文-保證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打架保證書600字範文-保證書1
敬愛的老師:
我是你的學生:xxx。今天我懷著愧疚和懊悔給您寫下這份檢討書,以向您表示我對曠課這種不良行為的深刻認識以及再也不曠課的決心。
早在我踏進校門,老師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強調,全校同學不得曠課。但是我還是無故曠課。關於曠課的事情,我覺得有必要說一說。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所以,我選擇了曠課這種行為。雖然我知道這種行為也是不對的,但是我還是做了,所以,我覺得有必要而且也是應該向老師做出這份書面檢討,讓我自己深深的反省一下自己的錯誤。
對不起,老師!我犯的是一個嚴重的原則性的問題。我知道,老師對於我的無故曠課也非常的生氣。我也知道,對於學生,保證每堂課按時上課,不早退,不曠課是一項最基本的責任,也是最基本的義務。但是我卻連最基本的都沒有做到。事後,我冷靜的想了很久,我漸漸的認識到自己將要為自己的衝動付出代價了。老師反覆教導言猶在耳,嚴肅認真的表情猶在眼前,我深為震撼,也已經深刻的認識到事已至此的重要性。如今,大錯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檢討,認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錯誤:思想覺悟不高,本人對他人的尊重不夠,以後我將對老師有更多的尊重。對重要事項重視嚴重不足。平時生活作風懶散,如果不是因為過於懶散也不至於如此。為了更好的認識錯誤,也是為了讓老師你能夠相信學生我能夠真正的改正自己的錯誤,保證不再重犯,我將自己所犯的錯誤歸結如下:
思想上的錯誤:對於自己不是很感興趣的課程的重視不夠。對於這一點,我開始反省的時候並沒有太在意,但是,經過深刻的反省,我終於認識到了,這個錯誤才是導致我曠課的重要原因。試問:如果我很喜歡這門課程,我自己會無故隨意曠這門課嗎?這個錯誤也反映到了我平時沒有曠課的課堂效率上。很多我不感興趣的`課程,往往我並沒有自始自終的專心聽講,這種行為雖然沒有擾亂同學和老師的教與學,但是這對於自己來說,卻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對於學校開設的每一門課程都有學校的理由,我們作為學生就更應該去認真學習。
保證人:
日期:
打架保證書600字範文-保證書2
尊敬的唐老師:
今天我在“紅領巾大講堂”說了話,還和武欣怡“打架”,是我不對,我不應該說話,更不應該打架。
那時我剛坐下來,不小心將武欣怡的凳子踢了一下,她便掐我,我躲來躲去,還是沒躲成,被她掐了一下,但是很疼,我便用鉛筆戳她了一下,就這樣,我和她便“打”了起來,在陳晨講到一半的時候,我和她“妥協”:我不動她,她也不打我。就這樣,我們倆的“戰爭”就平息了,可是臺翊宸和晁若依卻打了起來,臺翊宸叫我幫忙,我也隨口答應,便和晁若依“打”了起來,直到劉老師來我們這裡時才平息。本以為“戰爭”已經結束,我便專心的記起來,可是臺翊宸和晁若依又打起來了,晁若依“誤傷”我,我便還她一下,結果她讓武欣怡打我,我躲來躲去,不該發生的事情又發生了……
我知道,我不應該還擊武欣怡,更不應隨隨便便答應臺翊宸,幫他打晁若依,如果當時我沒有還武欣怡,也沒有答應臺翊宸,那麼就不會發生這樣不好的事情,就不會讓劉老師當面點名,更不會損害我們班的利益。是我沒有盡到責任,是我沒有管好我們班的紀律。
唐老師請放心,我以後一定會改掉亂說話的壞習慣,不再損害我們班的形象,希望唐老師能念在我認識深刻而且平時表現也不錯的份上,從輕處理,請關心愛護我的老師同學繼續監督,幫助我改正缺點,取得更大的進步。今後我一定會好好學習,上課不講閒話,並且積極為班級做貢獻,為班級添光彩!請老師相信我!
保證人:
日期:
打架保證書600字範文-保證書3
敬愛的老師:
我不對,我有錯,我辜負了父母的期望,老師的教誨,學校的培養。
本來上課應該注意聽講記好筆記,下課鑽研問題的勤奮精神。而我卻和人打架真是讓我感到慚愧!我對學習覺悟不深。在寫檢討書的同時,我真正意識到了我的缺點,錯誤。再次,我這種行為還在學校同學間造成了及其壞的影響,破壞了學校的形象。同學之間本應該互相學習,互相促進,而我這種表現,給同學們帶了一個壞頭,不利於學校和院系的學風建設老師是非常的關心我們,愛護我們,所以我今後要聽老師的話,充分領會理解老師對我們的要求,並保證不會在有類似的事情發生。望老師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老師是希望我們成為社會的棟樑,透過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師對我們那種恨鐵不成鋼的心情,使我心理感到非常的愧疚,我太感謝老師對我的這次深刻的教育。
我真誠地接受批評,並願意接受處理。對於這一切我還將進一步深入總結,深刻反省,我保證以後認真學習,天天向上!懇請老師相信我能夠記取教訓、改正錯誤。
保證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