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風衛風木瓜》原文翻譯及賞析
《國風衛風木瓜》原文翻譯及賞析
想必大家肯定讀過《國風衛風木瓜》,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國風衛風木瓜》原文翻譯及賞析,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譯文]
他送我鮮桃,我以瓊瑤還報他。
[出自]
春秋 《國風·衛風·木瓜》
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李,報之以瓊玖。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註釋:
投:擲,拋。
木瓜:一種落葉灌木(或小喬木),薔薇科,果實長橢圓形,色黃而香,蒸煮或蜜漬後供食用。按:今粵桂閩臺等地出產的木瓜,全稱為番木瓜,供生食,與此處的木瓜非一物。
瓊琚(jū居):美玉,下“瓊玖”、“瓊瑤”同。 瓊:美玉。瓊琚(jū):佩玉。琚:古人佩帶的一種玉,系在珩(héng佩玉上面的橫玉,形狀像磬。)和璜(huáng半壁形的玉)之間。
匪:非。 報:回報,報答。
木桃:果名,即楂子,比木瓜小。
瓊瑤:美玉。瑤:美玉。
木李:果名,即榠楂,又名木梨。
瓊玖(jiǔ):美玉。玖:次玉的美石。
譯文:
你將木瓜投贈我,我拿瓊琚作回報。不是為了答謝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賞析:
《詩經·大雅·抑》"投我以桃,報之以李"之句,後世"投桃報李"便成了成語,比喻相互贈答,禮尚往來。比較起來,《衛風·木瓜》這一篇雖然也有從"投之以木瓜(桃、李),報之以瓊瑤(瑤、玖)"生髮出的成語"投木報瓊",但"投木報瓊"的使用頻率卻根本沒法與"投桃報李"相提並論。
對於這麼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語句並不複雜的先秦古詩,古往今來解析其主旨的說法居然也有七種之多(據張樹被《國風集說》統計),實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現代學者一般從朱喜之說,而且更明確指出此詩是愛情詩。平心而論,由於詩的文字語義很簡單,就使得對其主題的探尋反而可以有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個概念的內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輕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說是不甚可取的。筆者其視為一首透過贈答表達深厚情意的詩作。
《木瓜》一詩,從章句結構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沒有《詩經》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這不是沒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變成"投我木瓜(桃,李),報以瓊瑤(瑤、玖);匪以為報,水以為好",一樣可以),而是作者有意無意地用這種句式造成一種跌宕有致的韻味,在歌唱時易於取得聲情並茂的效果。其次,語句具有極高的重疊復沓程度。不要說每章的後兩句一模一樣,就是前兩句也僅一字之差,並且"瓊琚"、"瓊瑤"、"瓊玖"語雖略異義實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據李時珍《本草綱目》證也是同一屬的植物,其間的差異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間的差異那樣並不大。這樣,我們不妨說三章基本重複,而如此高的重複程度在整部(詩經)中也並不很多,格式看起來就像唐代據王維詩譜寫的《陽關三疊》樂歌似的,——自然這是《詩經》的音樂與文學雙重性決定的。
你贈給我果子,我回贈你美玉,與"投桃報李"不同,回報的東西價值要比受贈的東西大得多,這體現了一種人類的高尚情感(包括愛情,也包括友情)。這種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贈的東西及其價值的高低在此實際上也只具有象徵性的意義,表現的是對他人對自己的'情意的珍視,所以說"匪報也"。"投我以木瓜(桃、李),報之以瓊瑤(瑤、玖)",其深層語義當是:雖汝投我之物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實貴逾瓊瑤(瑤、玖);我以瓊瑤(瑤、玖)相報,亦難盡我心中對汝之感激。作者胸襟之高朗開闊,已無衡量厚薄輕重之心橫亙其間,他想要表達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
讀後感:
"投桃報李"這個成語,應當與這詩的立意有關(該成語也出自《詩·大雅》中的《抑》),只不過作為報答的東西更貴重,情意更深厚。本詩在這裡說的是男女兩情相悅。
來而不往非禮也。這是我們這個禮儀之邦的習慣和規矩。一般交往中是如此,男女交往中真是如此。男女交往中的"投挑報李",已不止是一般的禮節,而是一種儀式。禮物本身的價值已不重要,象徵意義更加突出,以示兩心相許,兩情相悅。
西方人是否有這種傳統還不清楚,但我們從美國作家歐·亨利的小說《麥琪的禮物》中讀到這類似"投桃報李"的故事,只是其中充滿著悲劇色彩。
如今我們似乎已不大看重儀式了。其實,儀式在我們的生活中有著非常特殊的作用,不可或缺,正如我們不能缺少陽光和空氣一樣。儀式絕不是一種空洞的形式,總與特定的意義相聯絡。男女交往可以減去不必要的形式,卻不可不有"投桃報李"的儀式。
“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出自《詩經·衛風·木瓜》,它的原意是指你給我一個木桃(果名,即楂子),我還你美玉。其實這句話完整的應該是“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好也!”它不僅是體現了知恩圖報,更多的是要把這樣的情意永遠珍藏。
課外擴充套件:
關於《衛風·木瓜》這首先秦古詩的背景,古往今來的解析多有分歧。據張樹波《國風集說》統計,主要有七種說法。成於漢代的《毛詩序》雲:“《木瓜》,美齊桓公也。衛國有狄人之敗,出處於漕,齊桓公救而封之,遺之車馬器物焉。衛人思之,欲厚報之,而作是詩也。”這一說法在宋代有嚴粲(《詩緝》)等人支援,在清代有魏源(《詩古微》)等人支援。與毛說大致同時的三家詩,據陳喬樅《魯詩遺說考》考證,魯詩“以此篇為臣下思報禮而作”,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意見與之相同。從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贈答說”開始流行,《詩集傳》雲:“言人有贈我以微物,我當報之以重寶,而猶未足以為報也,但欲其長以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贈答之詞,如《靜女》之類。”這體現了宋代《詩》學廢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這一說法受到清代《詩》學獨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際恆的批駁,《詩經通論》雲:“以(之)為朋友相贈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現代學者一般從朱熹之說,而且更明確指出此詩是愛情詩,作者當是一位青年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