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螺緙傳》的原文及翻譯
《清史稿螺緙傳》的原文及翻譯
原文:
繆遜,字雯曜,江蘇江陰人。貢生,入貲為知縣。康熙十七年,授山東沂水縣。時山左飢,朝使發賑,將購米濟南。遙以路遠往返需日,且運費多,不便。請以銀給民自買,當事以違旨勿聽。燧力爭以因地制宜之義,上疏奏請,得允。既而幫金不足,傾囊以濟之。洊飢之後,民多流亡,出私錢為償逋欠,購牛種,招棶復業。
三十四年,授漸江定海縣,故舟山也。設治未久,百度草創。海水不宜谷築塘岸以御威修復塘百餘所田日增壁城沒其學宣建祠廟役繁而不找地瘠民貧,完賦不能以時,逾限者先為墊解,秋後輸還。舊有塗稅,出自漁戶網捕之地,後漁塗被佔苦賠累,為請罷之。地故產鹽,無灶戶,鹽運使屢檄設廠砌盤,宮為收賣。燧持不可請仿江南崇明縣計丁銷引,歲完鹽稅銀四十二兩有奇,著為倒。定海子弟十三四皆樵牧,不知誦讀為何事。出私修院延師,以厲子弟入學。學潁多為外籍竄冒,援宣平縣例,半為土著,半令他縣人認墾入籍。又以土著不能副頗,擴建義學,增廩額以鼓舜之,文教興蒿。民間日用所需,多航海市諸郡城,關胥苛索,請永禁,立石海關。海嶼為盜藪,隨監司歷勘,凡羊巷、下八、盡山諸島皆查,所獲權度要害措置之,盜風頓戢。同歸城者,海上死事諸人瘞骨處,捐貲修葺,建成仁柯,以勸忠義。
五十六年,卒於定海。士民掇唐王漁、宋趙師旦故事,留葬衣冠,奉祀於義學,名之曰蓉浦書院。蓉浦,燧自號也。遺愛久而不湮,光中復請祀名宦祠。燧任定海前後二十二年,後雖擢官,迄未離任。(選目《清史螺緙傳》,有刪改)
譯文:
繆燧,字雯曜,江蘇江陰人。成為黃生,取得傲知縣資格。康熙十七年,被授予山東沂水縣縣令。當時山東發生饑荒,朝朝廷使臣開倉救濟百姓,打算到濟南購買米糧。繆認為濟南路途遙遠,往返需要耗費時間,況且運費很多,不方便。(繆燧)請求把銀兩分給百姓讓他們自行購買,負責此事的人以違旨為藉口沒有采納。鏐燧據國地制宜的道理盡力爭辨,上奏請示,得到允許。不久庫存銀錢不足,繆燧傾盡所有來救濟百姓。逹年饑荒後,百大多流亡,繆尷拿出個人錢財為他們儈還拖欠的稅,並替他們購買耕牛和種子,吸引他們回鄉恢復耕種。
三十四年,被授予浙江定海縣縣令,就是以前的舟山。設縣不久,百廢待興。此地海水多,不宣種植糧食作物,他就修築塘岸來防禦海水,積蓄淡水,修復海水閘一百多所,開闢的農田每日增多。修牆,深挖河道,修繕學宮,建造桐廟,勞役很多但做得井井有條。土地貧蔣,百姓貧國,不鮀按照期限納賦桄,鏐燧規定超過期限的官府先為墊付,墊付部分秋後交還。此地舊有灘塗稅,由漁戶負拉,後來灘凃被佔,百蛙苦於(繼續納的)虧耗負擔,為百姓請求廢除此。此地原本產鹽,沒有製鹽的.人家,鹽運使屢次下文書設場鹽盤製鹽,官家進行收賣。繆燧認為不可,請求仿效江南崇明縣按照丁口發放銷憑證,每年繳納鹽稅銀四十二兩多,點,記為定例。定海縣十三四歲的子弟都在砍柴放牧,不知道讀書是什麼事。繆燧拿出自己錢財修建書院,延請名師,來鼓勵青年子弟入學讀書。當地學額多為外籍學員暗中頂替,繆變援引宣千縣田例,一半名給當地居民,一半讓其它縣的人到此處認領土地耕種並加入當地民籍。又因為當地學生仍不滿額,繆燧擴建義學,增設官府發放口根的名額來鼓舞他們,於是文教興盛。百蛙的日用品,大多需要渡海到周邊郡縣購買,關卡吏役乘機勒索,橫徵重稅。鏐請求永遠禁止,並在海關樹立石碑以告後世。定海諸島是強盜聚集的地方,終跟隨監司到處勘查,凡是羊巷、下八、盡山等島嶼都查,所抓獲的盜喊根罪行輕重分別處治,盜風頓時收斂。同歸域是海上殉難者們埋骨的地方,鏐烻捐資修,建成仁祠,來勸勉忠義。
五十六年,死於定海。士民援引唐王漁、宋趙師舊例,建造衣冠家,在義學供奉祭祀他,並把這裡命名為蓉滿書院。蓉浦,是繆燧的自號。他流傳於世的德行長久不湮滅,光緒年間將其牌位入把於名宦祠。繆燧任定海縣令前後二十二年,後雖升官始終沒有離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