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傅堯俞傳》原文及譯文

《宋史傅堯俞傳》原文及譯文

  宋史

  原文

  傅堯俞,字欽之。十歲能為文,及登第,猶未冠。石介每過之,堯俞未嘗不在,介曰:“君少年決科,不以遊戲為娛,何也?”堯俞日:“性不喜囂雜,非有他爾。”介嘆息奇之。

  時英宗初躬庶政,猶謙讓任大臣,堯俞言:“大臣之言是,陛下偶以為然而行之可也;審其非矣,從而徇之,則人主之柄安在?願君臣之際,是是非非,毋相面從。總覽眾議,無所適莫,則威柄歸陛下矣。”嘗因論事,英宗日:“卿何不言蔡襄?”對曰:“若襄有罪,陛下何不自正典刑,安用臣言?”英宗曰:“欲使臺諫言,以公議出之。”對日:“若付之公議,臣但見襄辦山陵事有功,不見其罪。臣身為諫官:使臣受旨言事,臣不敢。”

  神宗即位,徙知廬州。熙寧三年,至京師。王安石素與之善,方行新法,謂之曰:“舉朝紛紛,俟君來久矣,將以待制、諫院處君。”堯俞日:“新法世以為不便,誠如是,當極論之。”安石慍之。

  哲宗立,自知明州召為秘書少監兼侍講,擢給事中、吏部侍郎、御史中丞。奏言:“人才有能有不能,如使臣補闕拾遺以輔盛德,明善正失以平庶政,舉直措枉以正大臣,臣雖不才,敢不盡力。若使窺人陰私,抉人細故,則非臣所能,亦非臣之志也。”御史張舜民以言事罷詔堯俞要舉御史堯俞封還詔書請留舜民不聽即以堯俞為吏部侍鄧堯不可遂以龍圖閣待制知陳州。

  堯俞厚重言寡,遇人不設城府,人自不忍欺。論事君前,略無回隱,退與人言,不復有矜異色。初,自諫官補郡,眾疑法令有未安者,必有所不從,堯俞一切遵之,曰:“君主素其位而行,諫官有言責也,為郡知守法而已。”徐前守侵用公錢,堯俞至,為償之,未足而去。後守移文堯俞使償,久之,考實非堯俞所用,卒不辨。司馬光嘗謂河南邵雍曰:“清、直、勇三德,人所難兼,吾於欽之見焉。”雍日:“欽之清而不耀,直而不激,勇而能溫,是為難爾。”(節選自《宋史·傅堯俞傳》)

  譯文

  傅堯俞,字欽之。十歲就能夠寫文章,不到二十歲就通過了科舉考試。石介每次拜訪,他都未嘗不在家讀書,石介說:“你這麼年輕就專注於科舉考試,不把遊戲作為娛樂,是為什麼呢?”傅堯俞回答:“我生性不喜歡喧鬧嘈雜,沒有別的原因啊。”石介大為讚歎,認為他非同尋常。

  當時,宋英宗剛剛親自處理各種政務,對大臣還是很謙讓,甚至是放任。傅堯俞進言:“如果大臣說的是對的,陛下遇到認為對的實行就可以了;如果確定他是錯的,還是順從他,那麼皇上的權威在哪裡呢?希望君臣之間,能夠肯定對的,否定錯的,不要當面順從。如果能夠全面掌握大家的`觀點,沒有厚薄之分,那麼皇上就會有權威了。”傅堯俞一次進言時,英宗說:“你怎麼不彈劾蔡襄啊?”傅堯俞回答:“如果蔡襄有罪,皇上為什麼不自己按照法律予以處置,還要臣下彈劾呢?”英宗說:“想讓你們諫官彈劾,用公議處置他。”傅堯俞說:“如果交付公眾來評判,臣下只看到蔡襄營造皇陵有大功,卻沒有看到他有罪。臣下身為諫官,讓臣按照皇上的旨意進諫言事,臣不敢遵命。”

  宋神宗登基後,傅堯俞調任廬州知州。熙寧三年,傅堯俞奉調進京。王安石一向和他關係很好,正在推行新法,就對他說:“滿朝都對新法議論紛紛,我等你好久了,將把你以待制的身份安排

  在諫院任職。”傅堯俞說:“世人都認為推行新法不妥當,如果我在諫院任職,定當極力陳述我的意見。”王安石很惱怒。

  宋哲宗繼位,傅堯俞從明州知州調任秘書少監兼侍講,升任給事中、吏部侍郎、御史中丞。他上奏章說:“每個人都各有所長,假如讓我拾遺補缺來輔助皇上的大德,彰顯善良,糾正過失,處理好各種政務,舉薦正直,罷黜奸邪來規範朝臣,我雖然才疏學淺,但怎敢不盡心盡力而為?如果讓我窺探別人的隱私,揭發別人微小的過錯,實在不是我能夠做到的,也不是我想做的。”御史張舜民因為進諫被罷官,皇上下詔讓傅堯俞再舉薦一位御史,堯俞封還詔書,請求留用張舜民。哲宗不採納,就任命堯俞擔任吏部侍郎,堯俞不答應,就被貶官以龍圖閣待制的身份任陳州知州。

  傅堯俞為人忠厚莊重,話不多,對人胸無城府,別人也不忍心欺騙他。在皇帝面前談論朝廷大事,一點都不迂迴隱藏。退朝和人談話,也沒有自我誇耀的神色。當初,他由諫官外調為地方官員,眾人都認為他對新法有看法,一定不會執行。可是傅堯俞對朝廷的法令一律遵照執行。他說:“君子要以自己所處的職位為本分來行事,諫官有進言的責任,擔任郡守就只要懂得遵守朝廷的法令罷了。”徐州前任太守侵佔挪用公款,傅堯俞到任,替他償還,沒有還完就離任了。後任太守發公文讓傅堯俞償還公款,後來調查實情,才知道不是他挪用的,最終他也不為自己申辯。司馬光曾對河南人邵雍說:“清廉、正直、勇敢三種品德,一個人很難兼備,我卻在傅堯俞身上都見到了。”邵雍也說:“傅堯俞清廉而不炫耀,正直而不偏激,勇敢而又溫和,這實在是難能可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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