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列傳第二百六十三》的閱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清史稿列傳第二百六十三》的閱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陶元淳,字子師,江蘇常熟人。康熙中舉博 學鴻詞,以疾不與試。二十七年,成進士,廷對,論西北賦輕而役重,東南役均而賦重,願減浮額之糧,罷無益之費。閱者以其言戇,置二甲。三十三年,授廣東昌化知縣,到官,首定賦役,均糧於米,均役於糧。裁革雜徵,相率以力耕為業。縣隸瓊州,與黎為界,舊設土舍,制其出入,吏得因緣為奸,元淳立撤去。一權量,定法度,黎人便之。城中居人,舊不滿百家,至此戶口漸蕃。元淳時步行閭里間,周諮疾苦,煦嫗如家人。

  瓊郡處海外,軍將多驕橫,崖州尤甚。元淳 嘗署州事,守備黃鎮中以非刑殺人,遊擊餘虎縱不問;且貪,索黎人獻納。元淳訪得其狀,列款以上,虎私以金賄之不得,造蜚語揭之。總督石琳下瓊州總兵會訊,元淳申牘曰:“私揭不應發審,鎮臣不應侵官,必挫執法之氣,灰任事之心。元淳當棄官以全政體,不能蒲伏武臣,貽州縣羞也。”初鞫是獄,鎮中令甲士百人佩刀入署,元淳據案怒叱曰:“吾奉命治事,守備敢令甲士劫持,是藐國法也。”鎮中氣懾,疾揮去,卒定讞,論罪如律。崖人為語曰:“雖有餘虎,不敵陶公一怒。”而總督卒因元淳倔強,坐不檢驗失實,會赦免。復欲於計典黜之,巡撫蕭永藻初授事,曰:“吾初下車,便劾廉吏,何以率屬? ”為言於總督,乃已。

  元淳自奉儉約,在官惟日供韭一束。喜接 諸生,講論至夜分不倦。屢乞病未果,竟以勞卒於官。昌化額田四百餘頃,半淪於海,賦不及二千,浮糧居三之一,民重困。元淳為浮糧考,屢請於上官,乞豁除,無應者。乾隆三年,元淳子正靖官御史,疏以入告,竟獲俞旨免焉。

  (選自《清史稿列傳第二百六十三》

  10.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

  A.舉博學鴻詞,以疾不與試 與:參加

  B.一權量,定法度 一:統一

  C.城中居人,舊不滿百家,至此戶口漸蕃。 蕃:通“繁”,繁雜。

  D.屢乞病未果 乞病:請求辭官

  11.下列句子中,全都表明陶元淳關心民生疾苦的一組是( )

  ①願減浮額之糧,罷無益之費 ②時步行閭里間,周諮疾苦

  ③當棄官以全政體,不能蒲伏武臣 ④雖有餘虎,不敵陶公一怒

  ⑤為浮糧考,屢請於上官,乞豁除 ⑥疏以入告,竟獲俞旨免焉

  A.①②⑤ B.①②⑥ C.③④⑥ D.③④⑤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確的一項是( )

  A.陶元淳愛民如子,關心民生疾苦。初任昌化縣知縣時,釐定賦役,裁減額外的賦稅,減輕了百姓負擔,使百姓“相率以力耕為業”,發展了當地農業生產。

  B.陶元淳為官剛正,不怕得罪上司。在任崖州知州時,守備黃鎮中違法殺人,陶元淳依法審案被誣陷,總督下令瓊州總兵會訊。陶元淳得知後上書申辯,總督終因陶元淳的倔強而赦免了他。

  C.陶元淳一身正氣,不懼威脅。在他初審黃鎮中違法殺人的案子時,黃鎮中命令披甲操刀計程車兵衝入衙門以武力相威逼,陶元淳全無懼色,拍案怒斥,黃鎮中“氣懾”而退。

  D.陶元淳力行節約,生活儉樸,為官時平日所吃,只是“韭一束”;他喜歡與讀書人交往,常常與他們討論問題到三更半夜也不知疲倦。他多次因病請求辭官而不得允許,終因積勞成疾而病故於任上。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元淳訪得其狀,列款以上,虎私以金賄之不得,造蜚語揭之。(5分)

  (2)吾初下車,便劾廉吏,何以率屬?(5分)

  參考答案:

  10. C(增多)

  11.A(③是描寫元淳為官剛正不屈;④是側面描寫元淳為官剛正不屈;⑥是元淳之子陶正靖所為)

  12.B(總督終因陶元淳的倔強,便定了他“檢察失實”的罪名。)

  13.(1)陶元淳查訪到他們的罪狀,列成條款向上級報告。餘虎私下用重金賄賂陶元淳被拒絕,就造謠誣告他。

  (譯出大意給2分;“列款”(列成條款)、“私”(私下,偷偷地)、“蜚”(無根據的、無緣無故的.)、“揭”(誣告,揭發、告發、誹1謗等也可)四處,譯對一處給1分。)

  (2)我剛上任,便彈劾正直的官吏,(將來)靠什麼率領(管理)下屬呢?

  (譯出大意給1分;“下車”(官吏到任)、“劾”(彈劾)、“何以”(以何,憑什麼)、“率”(率領,管理)四處,譯對一處給1分。)

  【參考譯文】

  陶元淳,字子師,江蘇常熟人。康熙年間被推薦參加博學鴻詞科的考試,因為疾病而沒能參加考試。康熙二十七年,考中進士,在朝廷策對中,他論述西北地區賦稅輕而徭役重,東南地區徭役與西北地區相同而賦稅較重,希望減免超出額度的糧稅,免除沒有益處之費用。閱卷者認為他的話很愚直,將他置於二甲中。康熙三十三年,被任命為廣東昌化知縣,到官任後,第一件事就是釐定賦稅徭役,把各種實物田賦統一為交稻米,把應服的徭役均衡到田賦上。裁減、革除各種雜稅,百姓紛紛以努力耕作為業。昌化縣隸屬於瓊州,與黎族交界,過去設定土舍,限制黎人出入,官吏得以趁機做壞事,元淳到任後立即撤去土舍。統一了測定物體輕重大小的器具,制定法令制度,黎人對此感覺很方便。城中居民,原來不滿百家,到此時戶口漸漸增多。元淳常常步行到鄉間,詳細詢問百姓疾苦,親切溫暖如一家人。

  瓊州地處海外,軍中將領大多驕橫,崖州尤其嚴重。元淳曾經代理崖州事務,守備黃鎮中用酷刑殺人,遊擊餘虎卻放縱不管;而且貪婪,要求黎人進獻財物。陶元淳查訪到他們的罪狀,列成條款向上級報告。餘虎私下用重金賄賂陶元淳被拒絕,就造謠誣告他。總督石琳下令瓊州總兵會同審訊陶元淳,元淳在申述的文書中說:“私人的揭發不應該交付審訊,守備的大臣不應侵犯地方官的職守,(你們這樣做)必將會壓制執法的正氣,讓辦事的人灰心。我應當放棄官職來保全政體,而不能屈服於武臣,讓州縣蒙羞。”當初審訊這場官司時,黃鎮中命令甲士一百多人佩刀闖入崖州官署,元淳按著桌案怒叱道:“我奉命治理崖州事務,守備竟敢命令甲士劫持,這是藐視國法。”黃鎮中的氣焰被震懾下去,急忙命令甲士撤去,最終審判定罪,依法判處黃鎮中、餘虎有罪。崖州人因此說:“崖州雖有餘虎,卻敵不過陶公一怒。”總督最終因為元淳性情倔強,就以不認真考查,審理不合實情為由將其治罪,恰好趕上大赦而被免罪。總督又想在對官員進行三年政績考核時趁機罷免他,巡撫蕭永藻剛被任命,說道:“我剛上任,便彈劾正直的官吏,(將來)靠什麼率領(管理)下屬呢?”替元淳在總督面前說話,總督才罷休。

  元淳生活非常節儉,為官時每日只需供應一束韭菜。元淳喜歡結交讀書人,常常講學論道到深夜也不疲倦。元淳多次因病請求辭官而沒被允許,最終因積勞成疾而死在官任上。昌化規定的田地數目是四百多頃,但一半淪陷於海中,賦稅不到二千,而超額的田賦佔到三之一,百姓十分困窘。元淳對超過的田賦做了考核,多次向上級官吏請示,請求免除超額的田賦,但無人理會此事。乾隆三年,元淳的兒子陶正靖做了御史,上疏把這件事報告了朝廷,最終得到皇上旨意,免除了這些超額的田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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