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傳的語文原文

胡建傳的語文原文

  胡建,字子孟,河東人也。孝武天漢中,守軍正丞,貧亡車馬,常步與走卒起居,所以慰藉走卒,甚得其心。

  時監軍御史為奸,穿北軍壘垣,以為賈區。建欲誅之,乃約其走卒,曰:“我欲有所誅,吾言取之則取,斬之則斬。”於是當選士馬日,監御史與護軍諸校列坐堂皇①上。建從走卒趨至堂皇下拜謁。因上堂皇,走卒皆上。建指監御史曰:“取彼!”走卒前曳下堂皇。建曰:“斬之!”遂斬監御史。

  護軍諸校皆愕驚,不知所以。建亦已有成奏在其懷中,遂上奏曰:“臣聞軍法,立武以威眾,誅惡以禁邪。今監御史公穿軍垣以求賈利,私買賣以與士市,不立剛毅之心,勇猛之節,亡以帥先士大夫,尤失理不公。用文吏議,不至重法。黃帝《李法》曰:”壁壘已定,穿逾不由路,是謂奸人,奸人者殺!'臣謹按軍法曰:“軍正亡屬將軍,將軍有罪以聞,二千石以下行法焉。'臣於用法疑,執事不諉上,臣謹以斬,昧死以聞。”

  制曰:“《司馬法》曰:”國容②不入軍,軍容③不入國。'何文吏也?三王或誓于軍中,欲民先成其慮也;或誓于軍門之外,欲民先意以待事也;或將交刃而誓,致民志也。建又何疑焉?“建由是顯名。

  後為渭城令,治甚有聲。值昭帝幼,皇后父上官將軍安與帝姊蓋主私夫丁外人④相善。外人驕恣,怨故京兆尹樊福,使客射殺之。客臧公主廬,吏不敢捕。渭城令建將吏卒圍捕。蓋主聞之,與外人.上官將軍多從奴客往,奔射追吏,吏散走。主使僕射劾渭城令遊徼傷主家奴。建報亡它坐。蓋主怒,使人上書告建侵辱長公主,射甲舍⑤門,知吏賊傷奴,闢報,故不窮審。大將軍霍光寢其奏。後光病,上官氏代聽事,下吏捕建,建自殺。吏民稱冤,至今渭城立其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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