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烈婦傳》原文和翻譯

《楊烈婦傳》原文和翻譯

  楊烈婦傳 作者:李翱

  建中四年,李希烈陷[1]汴州;既又將盜[2]陳州,分其兵數千人抵項城縣。蓋將掠其玉帛,俘累[3]其男女,以會[4]於陳州。

  縣令李侃,不知所為。其妻楊氏曰:“君,縣令也。寇至當守;力不足,死焉,職也。君如逃,則誰守?”侃曰:“兵與財皆無,將若何?”楊氏曰:“如不守,縣為賊所得矣,倉廩皆其積也,府庫皆其財也,百姓皆其戰士也,國家何有?奪賊之財而食其食,重賞以令死士,其必濟[5]!” 於是,召胥吏、百姓於庭,楊氏言曰:“縣令誠主也;雖然,歲滿則罷去,非若吏人、百姓然。吏人、百姓,邑人也,墳墓存焉,宜相與致死[6]以守其邑,忍失其身而為賊之人耶?”眾皆泣,許之。乃徇曰:“以瓦石中賊者,與之千錢;以刀矢兵刃之物中賊者,與之萬錢。”得數百人,侃率之以乘[7]城。楊氏親為之爨[8]以食[9]之;無[10]長少,必周而均[11]。使侃與賊言曰:“項城父老,義不為賊矣,皆悉力守死。得吾城不足以威,不如亟去,徒失利無益也。”賊皆笑。有蜚[12]箭集於侃之手,侃傷而歸。楊氏責之曰;“君不在,則人誰肯固[13]矣,與其死於城上,不猶愈於家乎?” 侃遂忍之,復登陴[14]。

  項城,小邑也,無長戟勁弩、高城深溝之固。賊氣吞焉,率其徒將超[15]城而下。有以弱弓射賊者,中其帥,墜馬死。——其帥,希烈之婿也。賊失勢,遂相與散走,項城之人無傷焉。

  刺史上侃之功,詔遷絳州太平縣令。楊氏至茲猶存。

  婦人女子之德,奉父母舅姑盡恭順,和於娣姒,於卑幼有慈愛,而能不失其貞者,則賢矣。辨行列,明攻守勇烈之道,此公卿大臣之所難。厥自兵興,朝廷寵旌守禦之臣,憑堅城深池之險,儲蓄山積,貨財自若;冠冑服甲負弓矢而馳者,不知幾人。其勇不能戰,其智不能守,其忠不能死,棄其城而走者有矣。彼何人哉!若楊氏者,婦人也,孔子曰:“仁者必有勇。”楊氏當之矣。

  贊曰:凡人之情,皆謂後來者不及於古之人。賢者古亦稀,獨後代耶?及其有之,與古人不殊也。若高愍女、楊烈婦者,雖古烈女其何加焉?予懼其行事湮滅而不傳,故皆敘之,將告於史官。

  註釋

  1.陷:攻陷。

  2.盜:侵略。

  3.累:捆綁。

  4.會:會師。

  5.濟:成功。

  6.致死:冒死。

  7.乘:登上。

  8.爨:燒飯。

  9.食(音同‘四’):給……吃。

  10.無:無論。

  11:周而均:周全並且公平。

  12.蜚:同”飛“。

  13.固:固守,堅守。

  14.淠(音同”皮”):城牆。

  15.超:越過。

  譯文

  建中四年(公元738年),李希烈攻陷了汴州,接著又將掠奪陳州,分出他的部隊幾千人,開拔到達項城縣。將掠取這裡的財物,俘虜捆綁這裡的男女,到陳州會師。縣官李侃不知怎麼才好。他的妻子楊氏說: “您是縣官,叛賊到當守衛;力量不足,即使死了,也是忠於職守。您假如逃跑,那麼誰來守城?”李侃說:“軍隊與錢財都沒有了,該怎麼辦?”楊氏說:“假如不守住,縣城將被叛賊搶奪去?糧倉裡儲藏的都成了叛軍的積蓄,政府的財庫都成了他的財產,百姓都成了他們計程車兵,國家還有什麼呢?奪取賊兵的財物,吃他們的糧食,重賞鼓勵敢死計程車兵,那一定能成功的。” 於是在庭院召集胥吏百姓。楊氏說:“縣官,確實是一城之主,雖然如此,任期滿了就離職而去,不像吏人百姓那樣。吏人百姓,都是本地人,祖墳在這裡,應該相互出力死守這個縣城,怎能忍心喪失自身而成為叛賊俘虜呢?”眾人都流淚答應了。於是楊氏宣佈命令:“凡是用磚瓦石塊擊中賊人的,獎賞他千錢;用刀箭兵器之類擊中敵人的,獎賞他萬錢。”得到數百人,李侃帶領他們登上了城牆。楊氏親自為他們煮飯讓他們吃,不分老小,一定照顧周到均勻,楊氏讓李侃對敵人通話:“項城父老,守義而決不從賊,都全力死守不怕犧牲,即使得到我們的城也不能顯示你們的軍威,不如趕快離去,白白地失利,沒有什麼好處。”叛賊都笑了。這時有流矢射中李侃的.手,李侃受傷而歸。楊氏責備他說:“你不在,那麼誰能固守陣地!即使死在城上,豈不比死在家裡有意義嗎?”李侃就忍著傷痛,又登上了城牆。項城是小地方,沒有長戟勁弩精良武器,沒有高城深溝來固守。叛賊氣焰囂張,率領他們計程車兵將要翻過城牆而攻下項城。此時守城士兵用普通的弓箭射賊人,射中了他們的統帥,落馬而死。他們的統帥是李希烈的女婿。叛賊失勢了,接著全都逃跑了。項城的人沒有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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