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遺規原文及解釋
五種遺規原文及解釋
《五種遺規》,清陳宏謀輯。清代社會教育和蒙童教育教材,下面就是五種遺規原文及解釋,請看:
朱子《童蒙須知》
原文:
夫童蒙之學,始於衣服冠履,次及言語步趨,次及灑掃涓潔,次及讀書寫文字,及有雜細事宜,皆所當知。今逐目條列,名曰《童蒙須知》。若其修身、治心、事親、接物與夫窮理盡性之要,自有聖賢典訓,昭然可考,當次第曉達,茲不復詳著雲。
宏謀按:前二篇,為學者定其綱宗,端所祈向。而蒙養從入之門,則必自易知而易從者始。故朱子既嘗編次小學,尤擇其切於日用,便於耳提面命者,著為《童蒙須知》,使其由是而循循焉。凡一物一則,一事一宜,雖至纖至悉,皆以閒其放心,養其德性,為異日進修上達之階,即此而在矣。吾願為父兄者,毋視為易知,而教之不嚴;為子弟者,更毋忽以不足知,而聽之藐藐也。
朱子《童蒙須知》(原註譯:有序)
譯文
兒童啟蒙的學問,從衣服鞋帽(的穿戴)開始,次及說話走路,次及灑掃清潔,次及讀書寫文字,到那些繁雜瑣碎的事情,都是應當知道的。現逐條列出,名為《童蒙須知》。至於那些修身、治心、事親、接物以及那些推究義理、窮盡人性的要領,自有聖賢的經典和訓示,明白淺顯可以參考,應當依次知曉通達,這裡就不再詳細說明了。
宏謀按:前二篇,是為學者制定做學問的綱領和宗旨,端正所引導的方向。而啟蒙修養的入門之處,則一定要從容易知道並且容易遵從的地方開始。所以朱子按次序編寫了啟蒙教育的課程後,又進一步選擇那些切於日用、便於耳提面命的內容,編著成《童蒙須知》,使孩子們從這兒開始而循序漸進。凡一物一則,一事一宜,雖然至為細緻至為詳盡,但都是用來防範他們的放縱之心,培養其道德品性的,作為它日進一步修養德性、通達仁義的階梯,就在這裡了。我但願做父親和兄長的人,不要(因為)看起來淺顯易懂,就不拿來嚴格教導孩子;做為孩子,更不要認為不值得了解,而忽視它們,而輕視它們。
衣服冠履第一
原文:
大抵為人先要身體端整。自冠巾、衣服、鞵韈,皆須收拾愛護,常令潔淨整齊。我先人常訓子弟雲:男子有“三緊”,謂頭緊、腰緊、腳緊。頭,謂頭巾,未冠者總髻。腰,謂以條或帶束腰。腳,謂鞵韈。此三者,要緊束,不可寬慢,寬慢則身體放肆不端嚴,為人所輕賤矣。
凡著衣服,必先提整衿領,結兩袵紐帶,不可令有缺落。飲食照管,勿令汙壞。行路看顧,勿令泥漬。
凡脫衣服,必齊整摺疊箱篋中,勿散亂頓放,則不為塵埃雜穢所汙。仍易於尋取,不致散失。著衣既久,則不免垢膩。須要勤勤洗濣。破綻則補綴之。盡補綴無害,只要完潔。
凡盥面,必以巾帨遮護衣領,卷束兩袖,勿令有所溼。
凡就勞役,必去上籠衣服,只著短便,愛護勿使損汙。
凡日中所著衣服,夜臥必更,則不藏蚤蝨,不即敝壞。苟能如此,則不但威儀可法,又可不費衣服。晏子一狐裘三十年,雖意在以儉化俗,亦其愛惜有道也。此最飭身之要。毋忽。
衣服冠履第一
譯文:
一般而言,做人首先要身體端正整潔。從帽子、頭巾到衣服、鞋襪,都須要收拾整齊、愛惜護理,使之經常保持潔淨整齊。我家祖先常常教導孩子說:男子有“三緊”,是說頭緊、腰緊、腳緊。頭是指頭巾,沒有行冠禮的未成年人,要把頭髮梳籠起來盤成髮髻。腰是指用布條或者帶子束腰。腳是指穿襪穿鞋。這三個方面,一定要緊束,不可以蓬鬆散亂。蓬鬆散亂,那麼身體就會放縱恣肆,不端正嚴肅,(就會)被人看做是卑下低賤啊。
凡是穿衣服,必須先提起整理衣襟衣領,把兩襟的紐扣或衣帶繫好,不可以使之有遺漏或錯落不齊。喝水吃飯時要照管好,不要使它汙染損壞。走路時要照顧好,不要使它沾染汙泥水漬。
凡是脫衣服,必須整整齊齊摺疊好放在箱子裡面,不能雜亂無章地隨意堆放,這樣就不會被塵埃和髒東西所汙染,並且容易尋找,不至於散落丟失。衣服穿的時間長了,就難免會沾染汙垢油膩,必須要經常洗滌。(衣服)穿破了,就應該補一補(再穿),補的地方再多也不要緊,只要保持整潔(就好)。
凡是洗臉,必須用手巾遮蓋保護好衣領,捲起兩手的衣袖,不要把它們弄溼了。
凡是去勞動,必須把外套脫下,只穿著短衣和便服,(並且還要)愛惜保護好,不要損壞汙染。
凡是白天所穿的衣服,晚上睡覺時一定要換下來,這樣就不會招跳蚤和蝨子,也不容易很快破損。
如果真能這樣做,那麼不但(這個人)威嚴的儀容可以做別人的`榜樣,而且還不費衣服。晏子一件狐皮大衣穿了三十年,雖然其本意在於用節儉之道來教化世人、淳化風俗,但也在於他愛惜有道啊。這是警飭自身最重要的地方,千萬不能忽視啊。
語言步趨第二
原文:
凡為人子弟,須是常低聲下氣,語言詳緩,不可高言喧閧,浮言戲笑。父兄長上,有所教督,但當低首聽受,不可妄大議論。長上檢責,或有過誤,不可便自分解,姑且隱默。久卻徐徐細意條:“此事恐是如此,曏者當是偶爾遺忘。”或曰:“當是偶爾思省未至。”若爾,則無傷忤,事理自明。至於朋友分上,亦當如此。
凡聞人所為不善,下至婢僕違過,宜且包藏,不應便爾聲言。當相告語。使其知改。
凡行步趨蹌,須是端正,不可疾走跳躑。若父母長上,有所喚召,卻當疾走而前,不可舒緩。
語言步趨第二
譯文:
凡是做孩子的,(說話時)必須是常常做到低聲下氣,語言詳細,語氣緩和,切不可高聲喧譁,語言輕浮,隨意調笑。父親兄長或尊長有所教導和督責,只應當低著頭認真聽,不可以狂妄自大、隨便議論。尊長的批評責備,有時也許有過錯和失誤的地方,(也)不可以隨隨便便自我辯解,(應當)姑且隱忍沉默,過一段時間後,再慢慢小心地逐條解釋說:這件事情恐怕是這樣,應當是那時我偶爾忘記了。或者說:應當是我偶爾思考不周到吧。如果真能這樣,那就不會有傷害忤逆的事情,事情的道理也自然會明白。至於朋友分上,也應當這樣。
凡是聽到別人所作所為有不好的地方,下至男僕女婢有違逆過錯,應當暫且包涵隱藏,不應當輕率地聲張出去。應當找適當時機告訴他,使其知道改過自新.
凡在任何場合走路,一定要端端正正,不可快跑跳躍。如果父母尊長,有所呼喚,就應當快跑到跟前來,不可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