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菊原文翻譯及註釋
野菊原文翻譯及註釋
《野菊(又見《孫逖集》,題作詠樓前海石榴)》作品介紹
《野菊(又見《孫逖集》,題作詠樓前海石榴)》的作者是李商隱,被選入《全唐詩》的第540卷第11首。
《野菊(又見《孫逖集》,題作詠樓前海石榴)》原文
野菊(又見《孫逖集》,題作詠樓前海石榴)
作者:唐·李商隱
苦竹園南椒塢邊,微香冉冉淚涓涓。
已悲節物同寒雁,忍委芳心與暮蟬。
細路獨來當此夕,清尊相伴省他年。
紫雲新苑移花處,不敢霜栽近御筵。
《野菊(又見《孫逖集》,題作詠樓前海石榴)》註釋
①全詩題注:此詩又見孫逖集,題作“詠樓前海石榴”。按:《全唐詩》孫逖卷未收。詩詠野菊,與海石榴無涉,當是誤入孫逖集。此詩作於大中三年秋,通篇以野菊自喻。
②喻託根於辛苦之地。
③言香微露重。涓涓:指菊上露水似淚。
④與:同。
⑤省:記,憶。商隱《奠相國令狐公文》雲:“天平之年,妙大刀長戟,將軍樽旁,一人衣白。”《上令狐相公狀一》雲:“每水檻花朝,菊亭雪夜,篇什率徵於繼和,杯觴曲賜其盡歡,委曲款言,綢繆顧遇。”所述即“當年”受知於令狐楚之情事。
⑥紫雲:喻內府。移花紫苑,喻指令狐綯由御史中丞充翰林學士承旨,事在大中三年九月。
⑦霜栽:指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