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論孝原文和翻譯

孟子的論孝原文和翻譯

  孟子,姬姓,孟氏,名軻,字子輿(待考,一說字子車、子居),戰國時期鄒城(今山東鄒城市)人。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與孔子並稱“孔孟”。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孟子的.論孝原文和翻譯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原文:

  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情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於是乎?夫章子,子父責善而不相遇也。責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夫章子,出妻屏子,終身不養也。其設心以為不若此,是則罪之大者,是則章子已矣。”

  譯文:

  孟子說:“世上人常說不孝的事有五件:四肢懶惰,(不事生產)不管父母的生活,一不孝;好下棋、飲酒,不管父母的生活,二不孝;貪戀錢財,偏袒妻子兒女,不管父母的生活,三不孝;放縱耳目的慾望,使父母受到恥辱,四不孝;逞勇力好打架,危害了父母,五不孝。” 章子有其中的一條嗎?章子,不過是父子之間為了善相責備而意見不合罷了。為了善相互責備,是朋友相處之道。父子為了善相責備,是最傷感情的。章子就趕走了妻子兒女,)一輩子不讓他們侍奉。他心裡認為如果不這樣作,自己的罪過就更大,這就是章子的為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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