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文子大道原文翻譯
尹文子大道原文翻譯
尹文子《大道》中講的是什麼,意在讓人明白什麼道理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尹文子大道原文翻譯,歡迎參考閱讀!
【原文】
大道無形,稱器有名。名也者,正形者也。形正由名,則名不可差。故仲尼雲“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也。大道不稱,眾有必名。生於不稱,則群形自得其方圓。名生於方圓,則眾名得其所稱也。大道治者,則名、法、儒、墨自廢。以名、法、儒、墨治者,則不得離道。老子曰:“道者萬物之奧,善人之寶,不善人之所寶。”是道治者,謂之善人;藉名、法、儒、墨者,謂之不善人。善人之與不善人,名分日離,不待審察而得也。道不足以治則用法,法不足以治則用術,術不足以治則用權,權不足以治則用勢。勢用則反權,權用則反術,術用則反法,法用則反道,道用則無為而自治。故窮則徼終,徼終則反始。始終相襲,無窮極也。
有形者必有名,有名者未必有形。形而不名,未必失其方圓白黑之實。名而不可不尋名以檢其差。故亦有名以檢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檢名。察其所以然,則形名之與事物,無所隱其理矣。
名有三科,法有四呈。一曰命物之名,方圓白黑是也;二曰譭譽之名,善惡貴賤是也;三曰況謂之名,賢愚愛憎是也。一曰不變之法,君臣上下是也;二曰齊俗之法,能鄙同異是也;三曰治眾之法,慶賞刑罰是也;四曰平準之法,律度權量是也。
術者,人君之所密用,群下不可妄窺;勢者,製法之利器,群下不可妄為。
人君有術而使群下得窺,非術之奧者;有勢而使群下得為,非勢之重者。大要在乎先正名分,使不相侵雜。然後術可秘,勢可專。名者,名形者也;形者,應名者也。然形非正名也,名非正形也。則形之與名居然別矣。不可相亂,亦不可相無。無名,故大道無稱;有名,故名以正形。今萬物具存,不以名正之,則亂;萬名具列,不以形應之,則乖。故形名者,不可不正也。善名命善,惡名命惡。
故善有善名,惡有惡名。聖賢仁智,命善者也;頑嚚兇愚,命惡者也。今即聖賢仁智之名,以求聖賢仁智之實,未之或盡也。即頑嚚兇愚之名,以求頑嚚兇愚之實,亦未或盡也。使善惡盡然有分,雖未能盡物之實,猶不患其差也。故曰:名不可不辨也。
名稱者,別彼此而檢虛實者也。自古至今,莫不用此而得,用彼而失。失者,由名分混;得者,由名分察。今親賢而疏不肖,賞善而罰惡。賢不肖善惡之名宜在彼,親疏賞罰之稱宜屬我。我之與彼,又復一名,名之察者也。名賢不肖為親疏,名善惡為賞罰,合彼我之一稱而不別之,名之混者也。故曰:名稱者,不可不察也。語曰“好牛”,又曰,不可不察也。好則物之通稱,牛則物之定形,以通稱隨定形,不可窮極者也。設復言“好馬”,則復連於馬矣,則好所通無方也。
設復言“好人”,則彼屬於人矣。則“好”非“人”,“人”非“好”也。則“好牛”、“好馬”、“好人”之名自離矣。故曰:名分不可相亂也。
五色、五聲、五臭、五味,凡四類,自然存焉天地之間,而不期為人用。人必用之,終身各有好惡,而不能辨其名分。名宜屬彼,分宜屬我。我愛白而憎黑,韻商而舍徵,好羶而惡焦,嗜甘而逆苦。白黑、商徵、羶焦、甘苦,彼之名也;愛憎、韻舍、好惡、嗜逆,我之分也。定此名分,則萬事不亂也。故人以“度”審長短,以“量”受少多,以“衡”平輕重,以“律”均清濁,以“名”稽虛實,以“法”定治亂,以簡治煩惑,以易御險難。萬事皆歸於一,百度皆準於法。歸一者,簡之至;準法者,易之極。如此則頑嚚聾瞽,可與察慧聰明同其治也。
天下萬事,不可備能,責其備能於一人,則賢聖其猶病諸。設一人能備天下之事,則左右前後之宜、遠近遲疾之間,必有不兼者焉。苟有不兼,於治闕矣。
全治而無闕者,大小、多少,各當其分;農商工仕,不易其業。老農、長商、習工、舊仕,莫不存焉,則處上者何事哉?故有理而無益於治者,君子弗言;有能而無益於事者,君子弗為。君子非樂有言,有益於治,不得不言。君子非樂有為,有益於事,不得不為。故所言者不出於名法權術,所為者不出於農稼軍陣,周務而已,故明主任之。治外之理,小人之所必言;事外之能,小人之所必為。小人亦知言有損於治,而不能不言;小人亦知能有損於事,而不能不為。故所言者極於儒墨是非之辨,所為者極于堅偽偏抗之行,求名而已,故明主誅之。故古語曰:“不知無害為君子,知之無損為小人。工匠不能,無害於巧;君子不知,無害於治。”此言信矣。
為善使人不能得從,此獨善也;為巧使人不能得從,此獨巧也;未盡善巧之理。為善與眾行之,為巧與眾能之,此善之善者,巧之巧者也。故所貴聖人之治,不貴其獨治,貴其能與眾共治也;所貴工倕之巧,不貴其獨巧,貴其能與眾共巧也。
今世之人,行欲獨賢,事欲獨能,辯欲出群,勇欲絕眾。獨行之賢,不足以成化;獨能之事,不足以周務;出群之辯,不可為戶說;絕眾之勇,不可與徵陣。凡此四者,亂之所由生。是以聖人任道以夷其險,立法以理其差。使賢愚不相棄,能鄙不相遺。能鄙不相遺,則能鄙齊功;賢愚不相棄,則賢愚等慮。此至治之術也。
名定則物不競,分明則私不行。物不競,非無心;由名定,故無所措其心。
私不行,非無慾;由分明,故無所措其欲。然則心欲人人有之,而得同於無心無慾者,制之有道也。田駢曰:天下之士,莫肯處其門庭、臣其妻子,必遊宦諸侯之朝者,利引之也。遊於諸侯之朝,皆志為卿大夫而不擬於諸侯者,名限之也。彭蒙曰:“雉兔在野,眾人逐之,分未定也;雞豕滿市,莫有志者,分定故也。物奢則仁智相屈,分定則貪鄙不爭。”圓者之轉,非能轉而轉,不得不轉也;方者之止,非能止而止,不得不止也。因圓之自轉,使不得止;因方之自止,使不得轉。何苦物之失分?故因賢者之有用,使不得不用;因愚者之無用,使不得用。用與不用,皆非我也。因彼可用與不可用而自得其用也。自得其用,奚患物之亂乎?物皆不能自能,不知自知。智非能智而智,愚非能愚而愚,好非能好而好,醜非能醜而醜。夫不能自能,不知自知,則智好何所貴?愚醜何所賤?則智不能得誇愚,好不能得嗤醜,此為得之道也。道行於世,則貧賤者不怨,富貴者不驕,愚弱者不懾,智勇者不陵,定於分也;法行於世,則貧賤者不敢怨富貴,富貴者不敢陵貧賤,愚弱者不敢冀智勇,智勇者不敢鄙愚弱。此法之不及道也。
世之所貴,同而貴之,謂之俗;世之所用,同而用之,謂之物。苟違於人,俗所不與;苟忮於眾,俗所共去。故人心皆殊,而為行若一;所好各異,而資用必同。此俗之所齊,物之所飾。故所齊不可不慎,所飾不可不擇。昔齊桓好衣紫,闔境不鬻異采;楚莊愛細腰,一國皆有飢色。上之所以率下,乃治亂之所由也。故俗苟沴,必為法以矯之;物苟溢,必立制以檢之。累於俗、飾於物者,不可與為治矣。昔晉國苦奢,文公以儉矯之,乃衣不重帛,食不兼肉。無幾時,國人皆大布之衣,脫粟之飯。越王句踐謀報吳,欲人之勇,路逢怒蛙而軾之。比及數年,民無長幼,臨敵雖湯火不避。居上者之難,如此之驗。聖王知民情之易動,故作樂以和之,制禮以節之。在下者不得用其私,故禮樂獨行。禮樂獨行,則私慾寢廢;私慾寢廢,則遭賢之與遭愚均矣。若使遭賢則治,遭愚則亂,是治亂屬於賢愚,不繫於禮樂。
是聖人之術與聖主而俱沒,治世之法逮易世而莫用,則亂多而治寡。亂多而治寡,則賢無所貴,愚無所賤矣。處名位,雖不肖,不患物不親己;在貧賤,雖仁賢,不患物不疏己。親疏系乎勢利,不繫於不肖與仁賢也。吾亦不敢據以為天理,以為地勢之自然者爾。今天地之間,不肖實眾,仁賢實寡。趨利之情,不肖特厚。廉恥之情,仁賢偏多。今以禮義招仁賢,所得仁賢者,萬不一焉;以名利招不肖,所得不肖者,觸地是焉。故曰:“禮義成君子,君子未必須禮義;名利治小人,小人不可無名利。”
慶賞刑罰,君事也;守職效能,臣業也。君料功黜陟,故有慶賞刑罰;臣各慎所任,故有守職效能。君不可與臣業,臣不可侵君事。上下不相侵與,謂之名正。名正而法順也。接萬物使分,別海內使不雜。見侮不辱,見推不矜,禁暴息兵,救世之鬥。此仁君之德,可以為主矣。守職分使不亂,慎所任而無私。飢飽一心,譭譽同慮,賞亦不忘,罰亦不怨。此居下之節,可為人臣矣。
世有因名以得實,亦有因名以失實。宣王好射,說人之謂己能用強也,其實所用不過三石。以示左右,左右皆引試之,中關而止。皆曰:“不下九石,非大王孰能用是?”宣王說之。然則宣王用不過三石,而終身自以為九石。三石,實也,九石,名也,宣王悅其名而喪其實。齊有黃公者,好謙卑。有二女,皆國色。以其美也,常謙辭毀之,以為醜惡,醜惡之名遠布,年過而一國無聘者。衛有鰥夫,失時冒娶之,果國色。然後曰:“黃公好謙,故毀其子不姝美。”於是爭禮之,亦國色也。國色,實也;醜惡,名也。此違名而得實矣。楚人擔山雉者,路人問:“何鳥也?”擔雉者欺之曰:“鳳皇也。”路人曰:“我聞有鳳皇,今直見之,汝販之乎?”曰:“然。”則十金,弗與。請加倍,乃與之。將欲獻楚王,經宿而鳥死。路人不遑惜金,惟恨不得以獻楚王。國人傳之,鹹以為真凰皇,貴,欲以獻之。遂聞楚王,王感其欲獻於己,召而厚賜之,過於買鳥之金十倍。魏田父有耕於野者,得寶玉徑尺,弗知其玉也,以告鄰人。鄰人陰欲圖之,謂之曰:“怪石也,畜之弗利其家,弗如復之。”田父雖疑,猶錄以歸,置於廡下。其夜玉明光照一室,田父稱家大怖,復以告鄰人。曰:“此怪之徵,遄棄,殃可銷。”於是遽而棄於遠野。鄰人無何盜之以獻魏王。魏王召玉工相之,玉工望之再拜而立:“敢賀王,王得此天下之寶,臣未嘗見。”王問價,玉工曰:“此無價以當之,五城之都,僅可一觀。”魏王立賜獻玉者千金,長食上大夫祿。
凡天下萬里皆有是非,吾所不敢誣。是者常是,非者常非,亦吾所信。然是雖常是,有時而不用;非雖常非,有時而必行。故用是而失,有矣;行非而得,有矣。是非之理不同,而更興廢,翻為我用,則是非焉在哉?觀堯、舜、湯、武之成,或順或逆,得時則昌;桀、紂、幽、厲之敗,或是或非,失時則亡。五伯之主亦然。宋公以楚人戰於泓,公子目夷曰:“楚眾我寡,請其未悉濟而擊之。”宋公曰:“不可,吾聞不鼓不成列。寡人雖亡之餘,不敢行也。”戰敗,楚人執宋公。齊人弒襄公,立公孫無知。召忽、夷吾奉公子糾奔魯,鮑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既而無知被殺,二公子爭國。糾,宜立者也。小白先入,故齊人立之。既而使魯人殺糾,召忽死之,徵夷吾以為相。晉文公為驪姬之譖,出亡十九年,惠公卒,賂秦以求反國,殺懷公子而自立。彼一君正而不免於執,二君不正,霸業遂焉。己是而舉世非之,則不知己之是;己非而舉世是之,亦不知己之非。然則是非隨眾賈而為正,非己所獨了。則犯眾者為非,順眾者為是。故人君處權乘勢,處所是之地,則人所不得非也。居則物尊之,動則物從之,言則物誠之,行則物則之,所以居物上、御群下也。國亂有三事:年饑民散,無食以聚之則亂;治國無法,則亂;有法而不能用,則亂。有食以聚民,有法而能行,國不治,未之有也。
【譯文】
大道沒有具體的形狀,有形狀的事物都有相應的名稱。名稱是判定客觀事物的依據。正因為判定客觀事物的依據取決於名稱.那麼名稱是不能有差錯的。所以孔子說:“一定要糾正不恰當的名分。名分不正,說起話來就不順當。”大道沒有相應的名稱,萬物一定有相應的名稱。從沒有名稱的大道中產生出來的萬物,都具備各自的形狀特徵。由於名稱產生於各種形狀的事物中,那麼眾多的名稱應當與各種具體事物相對應。
用大道治理國家,那麼名家、法家、儒家、墨家的學說自然就會被廢棄。而用名家、法家、儒家、墨家的學說治理國家,也不能離開大道。老子說:“道是萬物的根本。它是善人的法寶,也是不善人所要保持的。”用大道治理國家的人,被稱為善人;憑藉名家、法家、儒家、墨家學說治理國家的人,被稱為是不善人。善人和不善人之間,名位和職分日益分離,以致不用認真審察就能把它們區分開來。
用道治理國家感到不足時就用法制,用法制治理國家感到不足時就用權術,用權術治理國家感到不足時就用權力,用權力治理國家感到不足時就用權勢。權勢用盡了再反過來用權力,權力用盡了再反過來用權術,權術用盡了再反過來用法治,法治用盡了再反過來用大道,用大道治理國家,就會達到君主無所作為而天下大治的效果。所以說事物陷入窮盡就發展到了終點,發展到終點就會返回到開始的地方,這樣開始和終點互相迴圈因襲,永遠沒有窮盡
有形狀的事物必定有名稱,有名稱的事物不一定有形狀。有形狀而沒有名稱的事物,不一定會失去它的形狀、顏色等特徵。有名稱而沒有具體形狀的事物,不根據名稱去檢驗具體的事物,則往往出現差誤。所以,有時用事物的名稱來檢驗事物的形狀,有時根據事物的形狀來確定事物的名稱;有時用事物的名稱來規定事物的種類,有時根據事物的種類來檢驗事物的名稱。弄明白了事物的形狀與名稱之間的關係,那麼事物的形名關係與事物之間的道理,就無法隱瞞了。
名有三種類型,法有四種表現。名的三種類型:第一種是事物的名稱,如事物的方、圓、白、黑等;第二種是詆譭、讚譽的名稱,如善、惡、貴、賤等;第三種是形容的名稱,如賢能、愚蠢、愛慕、憎惡等。法的四種表現:其中第一種是永恆不變之法,如君臣關係、上下關係等;第二種是教化之法,如道德品行修養得好與壞、風俗習慣的同與異等;第三種是治理民眾之法,如獎賞有功的、懲罰犯罪的等;第四種是平準之法,如制定法規、統一度量衡等
權術是君主所秘密使用的法寶,臣下不能隨便窺測。權勢是制定法令的有力武器,臣下不能隨便利用。君主所採用的權術,如果讓臣下窺測到,這種權術便不是深奧莫測的了。君主所利用的權勢,如果被臣下隨便利用,這種權勢就沒有份量了。總的要求是首先糾正有偏差的名分,讓它們不互相侵擾混雜,然後君主的權術就可以保密,君主的權勢就可以專用。
名稱是用來命名事物形狀的,事物的形狀是與名稱相對應的。但是,事物的形並不是專門用來糾正名的,名也不是專門用來糾正形的。那麼形與名二者判然有別,不能互相混淆。也不能互相缺少。沒有名稱,大道就無法以名相稱;有了名稱,能用名來匡正各種事物的形。現在世上萬物都是客觀存在,如果不用名來區分它們,就會發生混亂;世上各種名稱都擺在那裡,如果不用形來與它們對應,就會出現偏差。所以,形與名的關係,不能不認真加以辯正。
用好名稱命名好的東西。用壞名稱命名壞的東西,所以好的東西有好名稱,壞的東西有壞名稱。聖賢仁智,是用來命名好人的;頑囂兇愚,是用來命名壞人的。現在如果用聖賢仁智之名,去尋求聖賢仁智之實,未必能使名完全符合實;如果用頑群囂兇愚之名,去尋求頑囂兇愚之實.也未必能使名完全符合實。如果能把好名、壞名完全區分開來,即使不能完全反映事物的實際情況,但不必擔心出現大的差錯,所以說對名不能不辯證清楚。
名稱是用來區別不同事物、檢查形名關係的。從古到今,沒有不是運用得當就能成功、運用不當就要失敗的。失敗是因為名分混淆不清,成功是因為名分明察清晰。現在人們親近賢能之人,疏遠不肖之徒,獎賞道德品行好的人,懲罰犯罪的人。賢能之人、不肖之徒、品行好的、犯罪的,這都是客觀存在的名稱;親近、疏遠、獎賞、懲罰,這都是人們所採取的主觀態度。人們的主觀態度與客觀存在的事實,這是兩種根本不同的名稱,這就把兩種名稱區分清楚了。如果把客觀存在的賢能之人、不肖之徒與人們所採取的親近、疏遠的態度混為一談,把品行好、犯罪與獎賞、懲罰混為一談,把客觀存在的`事實與人的主觀態度不加區別,這就把名稱搞混亂了。所以說,對名稱是不能不審察清楚的。
人們常說“好牛”,這個名分不能不辯察清楚。“好”是事物的通稱,“牛”是事物的形體,用事物的通稱來修飾事物的形體,永遠沒有窮盡。比如再說“好馬”,通稱的“好”又與形體的“馬”相連在一起,那麼“好”所通用的範圍就沒有什麼限廷限定了。比如再說“好人”,那“好”的名又歸屬到形體的“人”了。然而“好”的概念不是“人”的概念,“人”的概念也不是“好”的概念。那麼“好牛”、“好馬”、“好人”的名分就自然區分開來了,所以說名分是不能互相混亂的。
五種顏色、五種聲音、五種氣味、五種味道這四類物質,都自然地存在於天地之間,它們並不期望被人們利用,但人們卻一定要應用它們,終身不改變對它們的好惡,且不能分辨它們之間的名分。事物的名稱應該是自然存在的事物本身,對事物的分辨則是人們的主觀因素。我喜歡白色而討厭黑色.喜歡商聲而討厭徵音,喜愛羶氣而厭惡焦氣,喜歡甜味而厭惡苦味。白黑顏色、商徵聲音、羶焦氣味、甜苦味道,這都是客觀存在的事物名稱。而喜愛憎惡、愛聽不愛聽、喜歡討厭、愛吃不愛吃,這卻是人們的主觀態度。能夠確定這些客觀的和主觀的名分,那麼萬事萬物就不會出現混亂。
所以人們用尺度來計算物體的長短,用量器來測量東西的多少,用秤具來稱量物體的輕重,用律呂來辨別音樂的聲音,用名分來考查事物的虛實,用法制來規定國家的治亂,用簡明來治理煩瑣疑惑,用變易來排除危險和困難。把萬事萬物都歸結為一個道理,各種準則都用法律作準繩。萬事萬物都歸為一個道理,這是最簡要的方法;用法律作準繩,這是最便易的措施。如果能做到這樣,那麼頑固、愚蠢、耳聾、眼瞎的人就可以與開明、智慧、耳聰、目明的人一樣,共同治理國家。
天下的事情各種各樣千差萬別,不能要求一個人什麼都會做。如果要求一個人什麼都會做,即使是聖賢之人也辦不到。假設一個人能做天下所有的事,但在他做事的前後左右、遠近緩急方面,必定有不能兼顧到的。如果有不能兼顧到的,對於治理國家就會有所欠缺。如果要使國家得到全面的治理而沒有欠缺,就應使事情的大小多少方面都恰如其分,農民、商人、工人、官吏,都各守其業。如果有經驗的老農和擅長經商的商人,熟練的工匠和老練的官吏,都發揮自己的專長,那麼處在上層的統治者還有什麼事情需要親自做呢?
因此,有些話雖然有道理,但對治理國家沒有好處,君子絕對不說;雖然有能力,但對成就事業沒有好處.君子絕對不做。君子不是樂於好說,而是因為對治理國家有好處,不得不說;君子不是樂於好做,而是因為對成就事業有好處,不得不做。君子所說的話,不外乎名、法、權、術方面的內容;君子所做的事,不外乎農業生產、戰爭打仗方面的事情,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而已。所以,賢明的君主任用君子。對治國無益的話,小人總愛說;對國家沒有用處的事,小人總愛去做。小人也知道這些話對治國有損害,卻不能不說;小人也知道這些可能有損於治國的大事,卻不能不做。所以,他們所說的,都是儒家、墨家的是非爭辯;所做的,都有虛偽偏執的傾向。他們這樣做的目的都是為了求取功名罷了,所以賢明的君主要誅殺他們。
古話說:“不知道並不能妨礙一個人成為君子,知道也不能阻礙一個人不是小人。工匠不能做別的事情,並不妨礙他是能工巧匠;君子不知道其它事情,也不妨礙他能治理好國家。”這話的確是可信的。自己做善事使人不能跟從,這叫獨善;自己做事精巧讓人不能跟著學,這叫獨巧。這兩者都沒有窮盡善與巧的道理。自己行善也能使眾人跟著行善,自己做事精巧也能讓眾人做到精巧,這才是善中之善、巧中之巧。所以聖人治理國家的可貴之處,不在聖人能獨立治理國家,而在聖人能與眾人共同治理國家。能工巧匠任的可貴之處,不在他個人做事精巧,而在他能與眾人共同做事精巧。
現在的人們,行為總想表現出自己特別賢惠,做事總想表現出自己特有能力,論辯總想表現自己才能超群,勇敢總想表現自己無人相比。行為獨賢,不足以教化萬民;做事獨能,不足以完成各項工作;論辯超群,不可能做到家喻戶曉;勇敢無比,不可能上陣與眾敵應戰。大凡這四種情況,是國家產生混亂的根本原因。所以聖人用道來克服各種艱難險阻,確定法律來處理各種差異。使賢人和愚人不互相拋棄,使能人與庸人不互相捨棄。能人與庸人不互相捨棄,那麼能人與庸人就會同樣取得成功;賢人與愚人不互相拋棄,那麼賢人與愚人就會共同考慮國家大事,這是最佳的治國權術。
名義確定後,人們對事物就不會爭奪;分屬明確後,人們的私慾就不會盛行。人們對事物不爭奪,並不是人們沒有爭奪之心,而是因為名義確定之後,人們就無法實施爭奪之心;人們的私慾不能盛行,並不是人們沒有私慾,而是因為分屬已經明確,人們就無法實施自己的私慾。然而私心、私慾人人都有,卻能使人們做到沒有私心、沒有私慾一樣,是因為制止私心、私慾的方法得當。田駢說:“天下有志的男士,沒有誰肯老呆在自己的家裡,伺候自己的妻子兒女,他們必定要到各諸侯國的朝廷去遊說,求得一官半職,這是受利祿的引誘所致。他們到各諸侯國朝廷遊說的目的,都想成為卿大夫,而沒有想成為諸侯國的君主,這是因為名分限定了他們。”彭蒙說:“野雞和兔子在野地時,眾人都會追逐它們,這是因為分屬還沒有確定的緣故。雞和豬充滿集市,沒有人企圖搶奪佔為己有,這是因為分屬已經確定的緣故。財物豐富之後而分屬未定,即使是仁智之人也會爭奪;分屬確定之後,就是貪得無厭的人也不敢亂搶。
圓的東西之所以會轉動,並不是因為它本身會轉動而轉動,而是因為它具備轉動的條件而不得不轉動;方的東西之所以會靜止,並不是因為它本身會靜止而靜止,而是因為它具備靜止的條件而不得不靜止。順應圓的東西能自己轉動的特性,使它不得靜止;順應方的東西能自己靜止的特性,使它不得轉動,何必擔心事物失去本性呢?所以,利用賢能之人對治理國家有用的特徵,使他們不得不為國家所用;順應愚昧之人對治理國家無用的特徵,使他們不得為國家所用。國家用與不用,都不是由我個人的主觀願望所決定,而是順應他們可用與不可用的特徵,使他們各得其所,為什麼擔心事物會發生混亂呢?
人都不能做到而自然就能做到。人都不能知道而自然卻能瞭解。聰明的人並不是自己想聰明就聰明,愚笨的人並不是自己想愚笨就愚笨,好看的人並不是自己想好看就好看,醜陋的人並不是自己想醜陋就醜陋。人們不能做到而自然能做到,人們不能知道自然卻瞭解。那麼聰明和好看有什麼可珍貴的呢?愚笨和醜陋有什麼可卑賤的呢?聰明的人不能向愚笨的人炫耀,好看的人不能譏笑醜陋的人,這都是懂得了治理國家所應遵循的大道。
如果大道能在世間施行,那麼貧窮與卑賤的人就不會有怨言,富裕與尊貴的人就不會高傲自大,愚笨與軟弱的人就不會恐懼害怕,聰明與勇敢的人就不會盛氣凌人,這是因為確定了名分的緣故。如果法制能在世間施行,那麼貧窮與卑賤的人就不敢怨恨富裕與尊貴的人,富裕與尊貴的人也不敢欺凌貧窮與卑賤的人;愚笨與軟弱的人就不敢企盼超過聰明與勇敢的人,聰明與勇敢的人也不敢鄙視愚笨與軟弱的人,這就是施行法制不如施行大道的地方。
被世人看重的東西,與世人同樣看重這些東西就叫做順應風俗習慣;被世人所使用的東西,與世人同樣使用這些東西就叫做物盡其用。如果違背眾人的意願。就會遭到習慣勢力的反對;如果傷害了眾人的感情。就會被習慣勢力所摒棄。因此。人們的心思儘管不同,但行為卻能互相一致;人們的愛好儘管各異,但所使用的東西卻能相同。這就是風俗習慣對人們所起的統一作用.也是物質對人們所起的修治作用。所以,對風俗習慣的作用不可不慎重對待,對物質的修治作用不可不認真加以選擇。
從前齊恆公喜歡穿紫色的衣服,結果齊國境內就沒有賣其他顏包的綢布。楚莊王喜歡細腰的人,結果楚國境內的人就都面帶飢色。處在上位的人提倡什麼來做群下的表率,是國家得到大治、大亂的根本原因。所以.如果風氣不正,一定要制定法令來加以矯正;如果物質豐富,一定要用制度來加以檢查。如果被壞的風氣所左右,受奢侈腐敗之風的支配.這種人是不可能治理好國家的。
從前晉國苦於奢侈成風,晉文公用檢約的辦法加以糾正。他穿衣不穿夾層的綢衣,吃飯不吃兩種肉菜。沒過多長時間,人們都穿粗布衣服,都吃粗茶淡飯。越王句踐圖謀報吳王滅越之仇,企望人們變得勇敢起來,在路上碰到一隻發怒的青蛙,便站在車上手扶車軾向它表示敬意。過了幾年,國人無論年長年幼的,遇到敵人時即使赴湯蹈火也不躲避。可見,處於上位人的表率作用。對群下競能得到如此明顯的驗證。
聖明的君王知道人民的情感容易變動。便製作樂來加以調和,製作禮來加以節制。使在下位的人不得行其私,所以只有禮樂能夠在天下通行。禮樂在天下通行,那麼個人的私慾就逐漸被廢止。個人的私慾被廢止.而無論遇賢明的君主或愚笨的君主都一樣。如果遇到賢明的君主國家就得到治理.遇到愚笨的君主國家就遭到混亂,國家治亂的根本就取決於君主的賢能與愚笨,而不取決於禮樂的完備,這樣聖人的治國之術就和聖賢的君主一同消失。治理國家的法術,換了朝代便可能使罔不能使用,那麼國家就會出現亂世多而治世少的局面。國家出現亂世多而治世少的局面,那麼賢明的君主也無所謂尊貴,愚笨的君主也無所謂輕賤
處在高官顯赫地位的人,雖然是不肖之徒.不必擔心人們不親近他;在貧窮卑賤地位的人,雖然具有仁愛賢能之德.不必擔心人們疏遠他。親近與疏遠完全取決於他的權勢和財利。並不取決於他是否是仁賢之士或不肖之徒。我也不敢把這看作是順應天道的自然之理,而只認為這是現實處在不同地位的人們之間自然存在的關係。現在天地之間.不肖之徒確實很多。仁賢之士確實太少。趨炎附勢的心理,在不肖之徒中特別嚴重。廉潔知恥的心理,在仁賢之士中比較偏多。現在用禮義招納仁賢之士。所得到的仁賢之士,不到萬分之一;用名利招納不肖之徒,所得到的不肖之徒。遍地皆是。所以說禮義能夠成就君子,君子不一定需要禮義;名利能夠治服小人,小人不可以缺少名利。
獎賞有功,懲罰犯罪。這是君主的事;嚴守職責,盡心竭力,這是臣子的職能。君主對臣子論功升遷。據過貶黜,所以有慶賞刑罰;臣子各自慎守職責.所以有守職效能。君主不能參與臣子的職業,臣子也不能侵犯君主的許可權,上下互不混淆侵犯,這就叫作名正。名正就能使國家的法律秩序順暢。承接萬物使它們互相區別,條理國內大事使它們不相混雜。受到欺侮而不覺得恥辱,得到推舉而不驕傲自滿,禁止暴力,平息戰爭,解救世上的爭鬥,這就是仁義君主的德行。能做到這些就可以成為一國之主。嚴守職責名分不使其混亂。慎重地做好本職工作而沒有私心。遇到富足時與遭到災荒時都不變心。受到批評或表揚時都能正確對待.得到獎賞時不得意忘形,受到責罰時也不怨天尤人,這就是作臣子的節操。能做到這些就可以成為合格的人臣了。
世上有因名而得到實的,也有因名而失掉實的。齊宣王愛好射箭,喜歡聽別人說自己能用很強硬的弓,其實;也所用弓的拉力不過只有三石,並拿來讓左右侍從看,左右侍從都試著拉弓,拉到三石的一半便停了下來,都說:“這張弓的弓力不低於九石,不是大王誰能用這麼硬的弓?”齊宣王非常高興。然而齊宣王所用弓的弓力不過三石,但他終身都認為自己拉的是九石的硬弓。三石是此弓的實際弓力,九石是此弓的虛假名聲,齊宣王由於喜歡虛名而喪失了實際。
齊國有個姓黃的男士,喜好謙虛自卑。他有兩個女兒,都是國內極其漂亮的美女。因為她們都很漂亮,黃公便常用謙辭貶低她們,說她們容貌醜陋,結果醜陋的名聲傳播很遠,超過了正常結婚年齡也沒有人來聘娶她們。衛國有個上了年歲的單身漢,當時冒然取了其中一個,發現果然是國內漂亮絕頂的美女。然後便說:“黃公喜好自謙,所以醜化他女兒不漂亮。”訊息傳出後,人們爭相聘娶黃公的另一個女兒,果然也是國內漂亮絕頂的美女。漂亮絕頂是內在的事實,醜陋是外在的名聲,這是違背外在醜陋的名聲而存有內在漂亮的事實。
楚國有個人挑著野雞走路,路上有人問他:“這是什麼鳥?”挑野雞的人欺騙他說:“這是鳳凰。”路人說:“過去我只聽說過有一種鳥叫鳳凰,今天才算見到它,你現在賣嗎?”回答說:“賣。’’路人用十金來買,挑野雞的人不賣。路人願意增加一倍錢,才賣給了他。路人準備把野雞獻給楚國國王,但過了一夜野雞便死了。路人來不及心痛金錢購買野雞,只遺憾不能把它獻給楚國國王。人們紛紛傳說這件事,都認為這是真鳳凰,路人感到鳳凰非常珍貴,還是想把它獻給楚王。這件事終於傳到楚王那裡,楚王非常感激這個人把珍貴的鳳凰獻給自己,便把他召來重重地獎賞了他,他得到的賞金超過了購買野雞的十倍。
魏國有個農夫在田野裡耕地,撿到一塊直徑達一尺左右的寶玉,但他不知道是寶玉。便把這件事告訴了鄰居。鄰居私下想謀得到這塊寶玉,就對農夫說:“這是一塊怪石,留著它對你家不利,不如把它扔到原來的地方。”農夫心裡雖然有些憂慮,最終還是把它帶回了家,放在廳堂外的屋簷下。當晚寶玉便散發出亮光,照得屋裡通明,農夫全家大為恐慌,又把這件事告訴了鄰居。鄰居說:“這是怪異的徵兆,趕快把它扔掉.禍殃才能夠消除。”農走趕快把這塊寶玉扔到很遠的野地。鄰居不久就把這塊寶玉偷偷撿回,把它獻給了魏國國王。魏國國王召集治玉工匠鑑定這塊寶玉,玉工遠遠地望見這塊寶玉.便琿了兩拜,站起來向魏國國毛祝賀說:“祝賀國王得到這塊天下少有的寶玉,臣子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大的寶玉。”魏國國王向玉匠詢問這塊寶玉的價值。玉匠說:“這塊寶玉沒有什么貴重東西的價值可以與它相比,用五座都城的代價只能看它一眼。”魏國國王立即賞賜給獻玉的人千金,並讓他永遠享有上大夫的俸祿。
大凡天下縱橫萬里,各種事情都有個是非標準,我不敢欺騙隱瞞。正確的東西總是正確的,錯誤的東西總是錯誤的,這我也深信不疑。然而正確的東西儘管總是正確的,但有時卻不被採納;錯誤的東西儘管總是錯誤的.但有時卻必須實行。所以說有時採用正確的做法卻遭到失敗,有時實行錯誤的作法反而會獲得成功。正確與錯誤雖然道理不同,而社會興旺衰敗的更替變換,翻來覆去為我所用,那麼是非的標準又在哪裡呢?觀察唐堯、虞舜、商湯、周武王成功的經驗,不淪他們是採用受憚的作法或是採用奪權的作法,只要順應了時代發展趨勢的需要就昌盛;觀察夏桀,商紂、周幽王、周厲王失敗的教訓,不論他們是採用正確的作法或是採用錯誤的作法,只要違背了時代發展趨勢的要求就失敗。春秋五霸的興衰也同樣是這個道理。
宋襄公率軍與楚國軍在泓水交戰,公子目夷說:“楚國軍人多我們人少,請求您下令在他們還未完全渡過河時就突然襲擊他們。”宋囊公說:“不能這佯。我聽說仁義之師不進攻沒有排好佇列的軍。我雖然是亡國之人的後裔,也不敢照您說的去做。”結果宋國軍;被打得大敗,楚國人俘虜了宋襄公。
齊國人殺了齊襄公,立公孫無知為國君,召忽、夷吾侍奉著公子糾逃到魯國,鮑叔牙侍奉著公子小白逃到莒國。不久,公孫無知被殺,公子糾和公子小白爭奪君位,公子糾應該被立為國君,但公子小白先回到齊國,所以齊國人便立公子小白為國君。遂後,公子小白指使魯國人殺死了公子糾,召忽為公子糾殉難,公子小白便徵聘管仲為相。
晉文公被驪姬的讒言所害,在國外流亡了十九年。晉惠公卒,文公行賂秦國由其幫助返回晉國,殺死晉懷公後自立為國君。宋襄公的行為符合正確的仁義標準,但不免成為俘虜;齊桓公、晉文公兩位君主採用了不正確的做法,卻成就了霸業。
自己認為是正確的而世人都加以否定,那麼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正確的;自己認為是錯誤的而世人都加以肯定,那麼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錯誤的。這麼說是非標準是隨眾人的砰價而轉移的,不是自己所能獨自決定的。違背眾人意願的就是錯誤的,順應眾人意願的就是正確的。所以,處在權變之中的君主要憑藉自己的威勢,使自己經常處在無可非議的地位,那麼人們就無法批評君主了。君主安居不動時大家都尊敬他,君主做事時大家都跟著做,君主說的話大家都深信不疑,君主的行為大家都爭相效法,這樣君主才能凌駕於萬民之上,駕馭各級官吏。
造成國家混亂的原因有三種情況:遭受饑荒,人民流離失所,君主沒有糧食來聚攏人民,國家就會出現混亂;治理國家沒有法律可依,國家會出現混亂;有了法律而不能得到貫徹實施,國家也會出現混亂。有吃的就能使老百姓安居樂業,治理國家有了法律並能得到很好地貫徹施行,國家不能治理好的,從來沒有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