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住宅質量保證書範文彙總八篇
關於住宅質量保證書範文彙總八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保證書的適用範圍越來越廣泛,保證書具有誓言性的特徵。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範文,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住宅質量保證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住宅質量保證書 篇1
第一條 為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銷售行為,強化商品住宅售後服務,維護住房消 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住房消費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取得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和省建委核發開發資質證 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商品住宅包括別墅、高檔公寓等高檔住宅、普通商品 住宅、微利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住房等。
第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向用戶銷售(含預售)新建商品住宅時,必須 提供《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
第五條 《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 擔質量責任的依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和承諾,承擔保 修責任。
《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作為商品房購銷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定的工程質量等級;
二、住宅結構按設計壽命終身保證使用;
三、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保修內容與期限:
1、屋面防水工程不短於3年;
2、土建工程不短於1年,具體包括:
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
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
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
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3、衛生潔具,不短於1年;
4、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不短於6個月;
5、管道堵塞,不短於2個月;
6、供冷、供熱系統和裝置為1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7、其他(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使用者自行約定);
四、開發企業將商品住宅交付使用者和使用的具體時間;
五、使用者報修的單位以及答覆和處理的時限;
六、因質量原因退房的條件;
七、因質量保修引起糾紛的解決辦法。
第七條 開發企業預售的商品住宅,在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前,應當接受 使用者對其建設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用戶交付商品住宅時,應當有一週的時間由用 戶驗收。在驗收期間,房地產開發企業對裝置、設施執行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予以解決。
第九條 《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效能和各部位(部 件)型別、效能、標準等作出說明,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一般應包含以下內容:
1、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託監理的應註明監理單位;
2、結構型別;
3、裝飾、裝修注意事項;
4、上水、下水、電、燃氣、熱力、通訊閉路電視等設施配置的說明;
5、有關設施安裝預留位置的說明和安裝注意事項;
6、門、窗型別,使用注意事項;
7、配電負荷;
8、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第十條 住宅中配置的裝置、設施另有使用說明書的,應附於《商品住宅 使用說明書》中。
第十一條 《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應在住宅 交付使用者的同時提供給使用者。
第十二條 《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以套、幢 發放,每套、幢住宅均應附有各自的《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
第十三條 住宅保修期從開發企業將住宅交付使用者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 期限不應低於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期限。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延長保修期。
第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中對住戶合理使用 、保養和維護住宅應有提示,因使用者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裝置位置和不當裝修等造成 的質量問題,開發企業不承擔保修責任;因住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造成房屋質量受 損或其他使用者損失,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經省級以上有資格的鑑定、檢測部門的鑑定,住宅結構質量不 合格且無法修復的住宅應予以退房。
第十六條 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省建委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從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住宅質量保證書 篇2
一、 工程質量驗收
本建築工程已按現行國家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範之規定進行了竣工驗收,質量合格,並在長沙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進行了竣工驗收備案。
二、 保修和期限
本建築工程及附屬設施發生質量問題時按附表所列範圍和期限進行保修,在保修期內,由開發商負責安排相關施工單位完成保修工作。
附表所列專案超過保修期限後,開發商將不再承擔保修責任,客戶可委託物業服務中心進行有償維修服務,或自行安排處理。
三、 保修配合、監督與投訴
客戶應對保修工作予以配合,每項保修(維修)工作完成後,請客戶配合驗收並在相關表格上簽字確認。
如客戶發現開發商及相關單位任何工作人員對保修工作推諉、拖拉、敷衍、不負責任或為難使用者者,請即撥打客戶服務熱線電話4008 000002進行投訴,開發商歡迎監督指導。
四、 開發商免責條款:
1、 具體專案已超過保修期限,或房地產買賣合同已約定不保修。
2、 因客戶未遵守《住宅使用說明書》約定,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裝置位置,或裝修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
3、 因客戶自身原因延誤保修造成的損失擴大部分。
4、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質量問題。
住宅質量保證書 篇3
根據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並結合本企業情況特制定質量保證書(以下簡稱質保書),本質保書內容包括保維修範圍、保維修時限、消費者注意事項、相關維修流程與維修電話等。
一、 保維修範圍:
本企業簽訂裝飾合同內的一切內容。
1. 水電隱蔽工程,保修十年。
2. 有防水要求的廚、衛部位,對企業採用半成品在現場製作裝飾的部件,保修三年。
3. 按合同內容企業提供的小家電、衛浴裝置等,按生產企業或行業規定實行保修。
4. 在保修期內的報修,除人為使用不當造成的將實行免費服務。
5. 出保修日期或範圍的實行有償服務。
二、 保、維修時限:
1. 水、電搶急修,按雙方約定到現場,進行勘察、搶修,遇緊急情況下,4小時內(內環線內)到達現場。
2. 其它裝飾部件的報修,按雙方約定進入維修階段。
3. 保、維修前本企業人員將出示整修處理單,並將維修內容予以約定,終身有償服務本企業將收取人工費、材料費、列出材料、人工費清單,由消費者認可後即實施服務。
三、 下列事項不屬於報修範圍:
1. 消費者自備材料所產生的材料質量問題。
2. 消費者房屋的建築質量、配套設施所產生的問題。
3. 消費者使用不當所產生的問題,如人為損壞地板或人為受潮。
4. 不可抗拒外力所產生的問題。
5. 消費者與施工隊自行交易起草非企業合同的專案。
6. 施工完畢後,房宅3個月以上無人居住,造成室內過於乾燥或室內缺少通風換氣引起開裂等現象,或者是由於溫度過高,發生地板起拱等現象。
7. 因空調、管道、生活用水滴、冒、漏水等原因造成地板變行。
8. 非正常手段清潔保養。
9. 漆面因外力受損。
10.由於材料自然屬性形成的變化。
11.對上述不屬於保養範圍的事項,本企業實行有償優質維修服務,以優惠價格提供優質服務,並出示維修收費標準。
四、 消費者注意事項;
1. 消費者應向企業所提供的報修電話所在部門進行保維修。
2. 請消費者妥善保管好本質保書。
3. 本企業服務部人員上門為您服務時,請出具本部質保書。
4. 當本企業服務人員服務結束後,由服務人員在質保書上作保修記錄。
5. 整修完畢且質量達到要求,得到您的認可後,請在整修單上簽字,以便本企業存檔。
住宅質量保證書 篇4
本公司對您購買的西安市***區 小區 棟樓 單元 室,建築面積 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質量保證承諾: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於 20 年 月 日通過了西安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的竣工驗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區質量監督站進行質量監督。在施工中始終按照國家有關規範、規範、質量標準及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驗收之日起,在住戶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本公司免費承擔保修期內以下專案(見附表)的維修責任,並在承諾期限內負責維修完畢。
四、根據國家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可直接拔打公司維修電話或認真填寫附表商品住宅質量反饋表寄給我公司。因住戶使用不當或進行家庭裝修不當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在我公司保修範圍內。
五、住戶入住後,有關商品住宅質量的來信、來訪、投訴,本公司將直接(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給予答覆和妥善處理。若對我們服務人員的工作不滿,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投訴。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
六、如對本公司對有關商品住宅工程質量問題的答覆或處理有爭議,可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及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向本地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申請協調;凡有關商品住宅室外配套問題,可根據國務《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向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協調。對協調意見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經省級及其以上資格的專業質量鑑定部門鑑定,凡屬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且無法修復的危險房屋,我公司將予以退房或調換。
八、本質量保證書作為商品住宅銷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擔商品住宅質量責任的法律檔案,與銷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使用者妥善儲存,不得偽造、塗改。
住宅質量保證書 篇5
尊敬的住戶:
感謝您選購了我公司開發建設的商品住宅,為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公司不斷提高開發質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後服務;同時也為了指導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開發建設的商品住宅。我們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實行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制度,請您密切配合,並歡迎您對我們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開發公司地址:物業管理公司地址:
銷售聯絡人: 聯絡人: 電 話: 電話:
開發公司(章)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住宅質量保證書 篇6
為維護住房消費者的權益,加強商品住宅質量管理,確保商品住宅售後服務質量和水平, 開發公司,對我單位開發建設的 住宅樓工程,承諾如下:
一、 工程質量保修等級 合 格 。
二、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保修期限為:
(一)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為2年。
(五) 裝修工程為2年。
(六) 門窗為1年。
(七) 地面、樓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2年。
(八) 衛生潔具、配件、給水閥門、水嘴1年。
(九) 燈具、開關、插座1年。
(十)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使用者自行約定。
三、 質量保修責任。
(一) 本公司承諾保修的專案和內容,在接到使用者保修通知後,七天內進行保修。
(二) 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氣漏水、燃氣洩露、電器、裝置故障造成停電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後,立即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承包方或物業管理部門進行搶修。非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擔。
(三) 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或保修期內,應確保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質量問題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本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 因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由造成拖延的責任方負責賠償。
(五) 《住宅質量保證書》未盡事項,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
(六) 下列情況不屬於質量保證範圍:
1. 因使用不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
2. 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缺陷。
3. 使用者自行添置、改動的結構、設施、管道、線路裝置及其他裝飾裝修專案。
住宅質量保證書每戶(套)一份。
公司或物業維修負責人 ,維修電話
建設(開發)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住宅質量保證書 篇7
尊敬的住戶:
感謝您選購了我公司開發建設的商品住宅,為了保護您的合權益,促進我公司不斷提高開發質量, 做好商品住宅售後服務;同時也為了指導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開發建設的商品住宅。我們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實行商品住宅質量保證和使用說明書制度,請您密切配合並歡迎您對我們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地產開發公司地地址: 物業管理公司地址:
銷售聯絡人: 物業管理處:
電 話: 電 話:
開發公司: (章) 管理公司: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質量保證書 篇8
本公司對您購買的西安市區(縣)路號小區棟單元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質量保證和承諾:
一、該房屋於年月日透過市建委組織的竣工驗收,各項建市手續齊全,資質證編號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為;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為;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編號為:預售許可證號為:
二、該住宅工程由進行質量監督。在施工中始終按照國家有關規範、規程、質量標準及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戶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本公司免費承擔保修期內以下專案(見附表)的維修責任,並在承諾期限內負責維修完畢。
四、住戶對商品房驗收完畢,接收鑰匙之日即為該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證書籤訂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計算。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可直接撥打我公司維修電話或認真填寫附頁中“商品住宅質量反饋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戶使用不當或進行家庭裝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在本公司保修範圍之內。
五、經省級以上資格的專業部門鑑定,凡屬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且無法修復的危險房屋我公司將予以退房或調換。
六、住戶人住後,有關住宅質量的來信、來訪、投訴,本公司將直接(或委託物業公司)及時給予答覆和妥善處理。若對我們服務人員的工作不滿,可向本公司投訴,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
七、如對本公司的答覆或處理有爭議,凡有關住宅工程質量問題,可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向本市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申請協調;凡有關住宅室外配套問題,可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向本地建設行政本管部門申請協調。對動調意見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