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精選14篇)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精選14篇)
在生活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1
股東甲(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乙(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丙(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共同投資設立x有限公司,丙方作為名義股東參與分紅,經三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三方均確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實際出資萬元,乙方實際出資萬元,丙方沒有實際出資而名義上持有公司的股份。甲方和乙方按出資比例享有公司全部資產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三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各方名義上按以下比例持有股份:_________________甲方佔%股份,乙方佔%股份,丙方佔%股份。
3、三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丙方只享有按股份比例取得紅利的權利(沒有盈餘的不分配紅利),而不享有《章程》和法律規定涉及股東的所有實體權利,不承擔《章程》和法律規定涉及股東的所有義務。《章程》和法律規定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行使和承擔。
4、丙方應當履行勤勉義務並不得損害其它股東的權益。丙方有權在公司成立後成為公司的員工,負責相應的職務,具體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5、丙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行使以下行為,否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對外轉讓、抵押、出資等。丙方退出股東時,無權獲得任何對價。
6、根據經營和管理的需要,丙方應以股東的名義按《章程》和法律的規定配合簽署相關檔案,產生的責任由甲方和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需要變更股東時,丙方應予配合。
7、丙方和其直系親屬不得設立公司或作為該公司的股東進行同業競爭。
8、《章程》中有不同約定的,以本協議為準,按簽訂本協議的目的履行,《章程》僅限於工商登記的需要而簽訂。
9、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範圍包括___________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份;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合夥人(乙):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丙):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合夥人(丁):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3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合作投資設立東莞市__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准為準)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東莞市__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2、經營範圍:房地產評估;
3、註冊資本:以工商註冊為準;
4、法定地址:以工商註冊為準;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乙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丙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收購東莞市__評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裝置、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三、職務和分工:
甲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長,主管決定合作公司的經營專案和內部事務;
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總經理,並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職務,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財務總監,負責公司經營財務收支事宜;
四、利潤分配方式:
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利潤部分均按照甲方佔%、乙方佔%、丙方佔%的比例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五、經營資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或不願意再增加出資的情況,則該股東視為自動放棄部分股權,三方股份則實際出資重新相應調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該以董事長和至少一名其他股東同意為準。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後,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出資退回,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合作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合作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七、因一方違約,給合作公司及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給賠償並支付沒股東5萬元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單稱“創始股東”或“股東”,合稱“全體創始股東”或“全體股東”或“協議各方”。)
全體股東經自願、平等和充分協商,就共同投資設立本協議項下公司,啟動本協議項下專案的有關事宜,依據我國《公司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公司及專案概況
1.1公司概況
公司名稱為,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幣種下同):萬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經營期限等主體基本資訊情況,以公司章程約定且經工商登記規定為準。
1.2專案概況
專案是一個,致力於,發展願景是成為。
第二條股東出資和股權結構
2.1股權比例協議各方經協商,對出資方式、認繳註冊資本、股權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認繳註冊資本萬元,持有公司%股權。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認繳註冊資本萬元,持有公司%股權。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認繳註冊資本萬元,持有公司%股權。
2.2如任一股東決定以專利、商標、著作權、不動產等法定其他出資形式出資的,應依法辦理相關評估、交付或轉讓手續。
2.3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約定,按時履行出資義務,否則,其股權比例自動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金的比例。
2.4公司註冊資本金到位後,如仍不能滿足公司資金需要,則全體股東應按各自股權比例追加投資,不願意出資的,則其股權比例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佔追加投資後公司的註冊資金的比例。
第三條股權稀釋
3.1如因引進新股東需出讓股權,則由協議各方按股權比例稀釋。
3.2如因融資或設立股權激勵池需稀釋股權的,由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稀釋。
第四條分工
甲方:出任,主要負責。
乙方:出任,主要負責。
丙方:出任,主要負責。
第五條表決
5.1專業事務(非重大事務)
對於股東負責的專業事務,公司實行“專業負責制”原則,由負責股東陳述提出意見和方案,如其餘股東無反對意見的,則由負責的股東執行;如其餘股東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對票的,負責股東可繼續執行方案,但CEO應就負責股東提出的方案執行後果承擔連帶責任。
5.2公司重大事項
對於公司重大事項,全體股東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由佔公司以上表決權的創始股東一致同意後做出決議。
第六條財務及盈虧承擔
6.1財務管理
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規範財務和會計制度,特別是資金收支均需經公司賬戶,並由公司財務人員處理,任一股東不得擅自動用公司資金。。
6.2盈虧分配
公司盈餘分配、依公司章程約定。
6.3虧損承擔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全體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第七條股權成熟及回購
7.1全體股東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滿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權,仍享有股東的分紅權、表決權及其他相關股東權利,但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股權處分行為。
7.3任一股東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將其未成熟的股權依其餘股東各自持股比例轉讓給其餘股東:
7.3.1主動從公司離職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被解職;
7.3.4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7.4任一股東的股權在未成熟前,發生因婚姻關係解除而導致股權分割,或股權繼承,或被認定為喪失行為能力的,參照上述第7.3款執行。
7.5回購
如發生上述第7.3款任一約定情形的,其餘股東有權要求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以最近一輪新的融資的估值的%的價格,將已成熟的股權按其餘股東各自股權比例進行轉讓。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決定行使本條款權利的,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應按公司章程約定履行出資義務,並無條件予以配合。
第八條股權鎖定和處分
8.1股權鎖定
為保證創業專案的穩定,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或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並公開轉讓前,任何一方未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協議外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定第三人權利。
8.2股權轉讓
任一股東,在不退出公司的情況下,如需要對外轉讓已成熟的股權的,其餘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享有優先受讓權;如確實需要轉讓給第三方的,則該第三方應取得其餘其他股東的一致認可,且對專案的所能給到的支援和貢獻不能低於轉讓方。
8.3股權分割
創業專案存續期間,任一股東離婚,其已成熟的股權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東地位。已成熟的股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該股東承擔),並由該股東對其配偶進行分配補償,否則,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代為向其配偶進行補償,並按補償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股權繼承
8.4.1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在本協議及公司章程約定:創業專案存續期間,如任一股東去世,則其繼承人不能繼承取得股東資格地位,僅繼承股東財產權益;針對已成熟的股權遺產財產權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公司承擔),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按評估價格受讓,並按向該股東繼承人支付的轉讓款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2未成熟的股權,參照本協議第7.3款約定處理。
第九條非投資人股東的引入
如因專案發展需要引入非投資人股東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該股東專業技能與現有股東互補而不重疊;
(2)該股東需經過全體股東一致認同;
(3)所需出讓的股權比例由全體股東一致決議;
(4)該股東認可本協議條款約定。
第十條股東退出
創始股東,經其餘股東一致同意後,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權應按本協議第7.5款約定,全部轉讓給公司現有其餘股東或其餘股東一致認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條一致行動
11.1在公司引入投資人股東後,在涉及如下決議事項時,協議各方應作出相同的表決決定:
11.1.1公司發展規劃、經營方案、投資計劃;
11.1.2公司財務預決算方案,盈虧分配和彌補方案;
11.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公司註冊資本,變更公司組織形式或主營業務;
11.1.4制定、批准或實施任何股權激勵計劃;
11.1.5董事會規模的擴大或縮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11.1.7公司合併、分立、併購、重組、清算、解散、終止公司經營業務;
11.1.8其餘全體股東認為的重要事項。
11.2如全體股東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其餘股東應作出與CEO一樣的投票決定。
第十二條全職工作
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經營和管理事業,不再存有任何其他業務或工作關係。
第十三條競業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勸誘
13.1協議各方相互保證:在職期間及離職後年內,不得以自營、合作、投資、被僱傭、為他人經營等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關係的產品或服務的行為。
13.2任一股東,如違反上述約定,所獲得的利益無償歸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權的,應將已成熟的股權,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轉讓給其餘股東。
13.3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離職之日起2年內,非經公司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其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及以後受聘於公司的員工,並保證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為。
第十四條專案終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專案終止,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2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終止公司經營,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本協議終止後:
14.3.1由全體股東共同對公司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14.3.2若清算後有剩餘,全體股東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14.3.3若清算後有虧損,全體股東決議不破產的,協議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
第十五條拘束力
本協議是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如與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約定不一致的,在全體股東股東範圍內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全體股東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公司章程約定的義務,須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公司與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議及本專案發生之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一股東有權向本公司註冊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通知
協議各方一致確認:各自在本協議載明的地址、手機號碼、電郵均為有效聯絡方式,向對方所發出的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7天內視為送達,所發出的手機簡訊或電郵,自發出之時,視為送達。
第十九條生效及其他
19.1本協議經協議各方簽署後生效。
19.2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後,報公司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以下為簽章欄,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①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_____%。
②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_____%。
③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①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_____%。
②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_____%。
③三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_____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_____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_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裝置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裝置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_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合夥人(乙):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6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
公司合同
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資訊;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准,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洩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資訊。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專案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檔案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檔案;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作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儲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專案,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透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
、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出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名以工商稽核註冊後的為準)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相關資訊
1、公司名稱:有限公司
2、住 所: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註冊資本:萬元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丁、丁方四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丁四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萬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萬元
1) 甲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
2) 乙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
3) 丙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
4) 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 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 甲、乙、丙、丁四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萬元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為公司的執行董事。
2、為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總經理財務審批許可權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未擔任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的其它股東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總經理或執行董事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總經理或執行董事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丁四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丁四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過半數),若仍然不能決定的,則由最終決定。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丁四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財務年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財年的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財年剩餘利潤的%,甲乙丙四方按持股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4) 如公司發展需要,經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一致,也可不分紅,全部利潤作為公司發展資金。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3年內,除非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否則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4 年起,經四方股東同意,其中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三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持股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股權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5) 各方同意其中一方退股的,則退股資金按本條約定處理。甲、乙、丙、丁四方約定公司成熟期為4年,任何股東在本協議簽署時退出的,其股權必須同時退出。退出的,實際股權按照其在本協議簽署時間除以成熟期的比例來計算,比如甲方持有公司40%股份,本協議簽訂一年內退出,其實際股權為其持有股權的1/4(即40%x1/4=10%),並相應的退回股金(該股金按原始總出資或公司現值估價乘以現實際持有的股權比例,兩者不一致的以價低者計)。
(6)公司股東因身體、觀念、犯罪、對公司造成重大傷害等原因退出的,處理方法同上一條。
3、增資:若公司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全體股東不同意按上述方式出資的,其它股東同意增資的,則相應攤薄不同意出資股東的股權。攤薄方式為,其股權則按約定的公司成熟期為4年,實際股權按照簽署本協議的時間至增資的實際時間,除以成熟期的比例來計算,予以扣減。比如甲方持有公司40%股份,本協議簽訂一年時增資,其實際扣減的股權為其持有股權的1/4(即40%x1/4=10%),即為30%。該攤薄部分轉至同意出資的股東,若有多個股東同意增效,則按同意增資的股東之間按增資比例予以分配原股份比例額。然後再按增資比例佔原出資重新計算調整佔股比例。
例如:各股東原始出資各100萬元,公司成立一年時需要增資200萬元,A股東不同意增資,則A股東的原出資比例調整為25%-25%x1/4=%,增資後A股東的權益相應變更為400/600x%=%。
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丙、丁四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丁四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3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四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四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丁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合同範本。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為專案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X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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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合同範本。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9
甲方:身份證號碼:住址: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專案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經營場所位於:法定代表人:
第三條、合作經營範圍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第四條、合作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
第三人轉讓,
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專案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專案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專案權益的活動。
(一)合作人不得洩露本合作企業的經營機密和技術秘密。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的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____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
第六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
第六條
第一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
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本協議生效時起至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
第一間及
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
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①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②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③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
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①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②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③三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____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
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裝置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裝置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X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 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________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________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保密條款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專案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專案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專案權益的活動。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資訊或技術資訊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洩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違約處理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協商儘量達成共識,如協商不成時,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1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相關資訊
1、公司名稱: ;
2、公司住所: ;
3、法定代表人: ;
4、註冊資本: 萬元(大寫);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萬元(大寫),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萬元(大寫)
1)甲方出資 萬元(大寫),佔啟動資金的 %,持有公司股份的 %;
2)乙方出資 萬元(大寫),佔啟動資金的 %,持有公司股份的%;
3)丙方出資 萬元(大寫),佔啟動資金的 %,持有公司股份的 %;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中,開戶行: ,賬號: 。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自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 萬元(大寫)。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
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由 方做最後決定。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 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的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財務年度第 個月第 日分取上個財年的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財年剩餘利潤的50%,甲乙丙三方按持股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如公司發展需要,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也可不分紅,全部利潤作為公司發展資金。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公司成立起3年內,除非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否則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4年起,經三方股東同意,其中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末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大寫)。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兩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50%將照股東持股比例分配,另外5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5)甲、乙、丙三方約定公司成熟期為4年,任何股東入職公司一年內退出的,其股權必須同時退出,公司按照當時估值回購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超過一年後退出的,實際股權按照其在公司全職工作時間除以成熟期的比例來計算,比如甲方持有公司40%股份,工作一年後退出,其實際股權為其持有股權的1/4(即40%x1/4=10%),其餘股權由公司按照估值以適當價格回購。另外,公司有權強制回購其實際所得股權。
(6)公司股東因身體、觀念、犯罪、對公司造成重大傷害等原因離職的,處理方法同上一條。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4.離婚:甲、乙、丙三方一致約定,成熟期內,公司股權屬於合夥人一方個人財產,如離婚其配偶不主張任何權力。
5.繼承:公司成期內合夥人意外去世的,其有權繼承人只繼承公司財產權益,不能繼承公司股東資格。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3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0萬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12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住所: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住所:________
上述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研究和共同協商,一致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經營公司,現就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公司概況
1、名稱:________公司;
2、註冊資本:______元人民幣;
3、經營範圍:_________
4、註冊地址: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6、公司性質:_____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本協議各方作為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7、該公司已經註冊並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
第二條出資數額和股權配比
1、根據全體股東的意願,甲、乙分別認繳的股權數額為______元、,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為50%、50%,並按照該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註冊資本出資將分期繳納,第一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已經繳納);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第二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_元。
第三條利潤分配
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每當達到______萬時,甲、乙雙方同意分紅,並按照___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條公司的治理機構
1、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人作為執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設監事會,僅設1名監事,任期______年。
3、公司設經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設2名財務人員:_____名會計,由___方任命;1名出納,由乙方任命。
5、公司實際運營過程中,甲方主要_____工作(實際控制和經營公司);乙方主要負責________工作。
第五條股份轉讓及追加投資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各方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利。
2、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以全體股東同意為準。
3、公司遇到增資擴股、風險資金引入情況時,各位股東不得與收購者進行私下股權轉讓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對於吸收新股東事項,需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第六條退出機制
因為公司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如果乙方無法瞭解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有權提出退出。當乙方提出退出時,需要進行清算,以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出資比例為準。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八條共同承諾所有股東共同承諾:_____
1、在公司經營運作期間不參與同業競爭公司的策劃、籌建、經營等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商業行為。在_______區域內,股東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本公司同類性質的公司或業務。
2、公司對外以章程規定內容為準,但在本協議各股東之間如果本協議與章程約定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公司存續期間。
3、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舉辦主題:20__西部(貴州)健康時尚生活產品博覽會
舉辦地點:貴陽國際會議展覽中心(觀山湖區)
舉辦時間:20__年5月10日——5月12日
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配合甲方代理甲方有關招商招展事宜,雙方相互協調、相互支援、積極互動、互相保守彼此商業秘密、互不損害對方利益並謀求長期合作互利雙贏。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認可乙方為本次會展的“指定代理招展公司”,支援乙方代理招展職能,同意乙方使用會展有關標誌,支援乙方在不損害甲方利益前提下啟動招展,擴大展會廣告宣傳,開展各種合法招展活動。
2、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本次展會的所有相關展會資料、展會議程資料和各項價格檔案等,並保證所提供檔案的真實有效性,甲方保證展位價格的固定性,展位價格雙方透明並統一報價,步調一致。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不得以甲方此次展會名義從事與代理招展無關的有損於甲方利益或非法的的經濟社會活動。
2、乙方在代理此項招展活動期間應保守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展會秘密,不向非相關第三方透漏相關商業秘密。
3、乙方需在其自有網站體現甲方LOGO或公司名稱,並採取不限於自己網站的其他合法方式進行宣傳推廣。
三、違約責任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在合作期間,均需嚴格遵守以上協議,由於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
四、免責條款
因地震、暴雨、其他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屆展會不能如期舉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14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
乙方(採購商):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就現榨果汁輔料採供合作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供應產品:___________
二、結款方式:___________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其所供應的產品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並提供相關合法的書面證明材料。
2、因產品質量引發的糾紛,經由國家相關部門核實由甲方承擔責任的,甲方負責解決。
3、甲方應指派專人定期免費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榨汁技術和店內銷售的培訓。
4、產品價格若有調整,甲方須提前____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若乙方在收貨時發現有產品質量或包裝破損問題,甲方應予及時調換並承擔全部運費。
6、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提貨清單後的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物發出。
四、乙方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提供的榨汁工藝流程操作,否則由此導致的質量問題將自行負責。
2、乙方在使用產品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甲方的標準要求做好餘料儲存,否則由此導致的質量安全問題將自行負責。
3、乙方不得擅自從其它渠道採購同類產品,並應保證本產品在乙方的庫存充足、品種齊全。
5、乙方應按約定及時結清貨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拖欠貨款。
五、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任意一方若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涉及金額的____%的違約金。
六、合作關係
1、本協議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2、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乙方: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